盐池县大水坑镇重点小城镇建设专项规划采购项目-盐财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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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大水坑镇重点小城镇建设专项规划采购项目-盐财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4]-0730-195 项目名称: 盐池县大水坑镇重点小城镇建设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盐池县大水坑镇重点小城镇建设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略).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响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后投标报价)×10,最低投标报价得1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2 项目需求分析 15.0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需求分析方案,重点按以下几项进行评审: 1.项目目标分析; 2.项目内容解读; 3.项目现状分析;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3 规划实施方案 50.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拟定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按以下几项进行评审: 1.国 (略) 方案; 2.空间发展规划方案; 3.产业发展规划方案; 4.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方案; 5.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方案; 6.支撑保障体系; 7.镇区规划管控方案; 8.规划传导及建设计划; 9.投资估算规划方案; 10.重点、难点分析;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4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5.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拟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重点按以下几项进行评审: 1.项目进度计划; 2.进度保障体系; 3.进度保障措施;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5 成果文件 10.00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拟定成果文件编制方案,重点按以下几项进行评审: 1.规划说明编制方案; 2.规划图编制方案( (略) (略) 规划、用地规划、 (略) 规划、 (略) 规划、基础设施规划、重要节点规划等)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4]-0730-195 项目名称: 盐池县大水坑镇重点小城镇建设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盐池县大水坑镇重点小城镇建设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略).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响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后投标报价)×10,最低投标报价得1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2 项目需求分析 15.0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需求分析方案,重点按以下几项进行评审: 1.项目目标分析; 2.项目内容解读; 3.项目现状分析;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3 规划实施方案 50.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拟定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按以下几项进行评审: 1.国 (略) 方案; 2.空间发展规划方案; 3.产业发展规划方案; 4.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方案; 5.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方案; 6.支撑保障体系; 7.镇区规划管控方案; 8.规划传导及建设计划; 9.投资估算规划方案; 10.重点、难点分析;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4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5.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拟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重点按以下几项进行评审: 1.项目进度计划; 2.进度保障体系; 3.进度保障措施;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5 成果文件 10.00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拟定成果文件编制方案,重点按以下几项进行评审: 1.规划说明编制方案; 2.规划图编制方案( (略) (略) 规划、用地规划、 (略) 规划、 (略) 规划、基础设施规划、重要节点规划等) 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评审,评审标准: 完全满足评审因素,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项得5分; 存在内容有缺陷或内容不连贯的项得3分; 存在部分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项得1分; 存在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未提供本项方案的项得0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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