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SZS001019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SZS)* |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略) (略)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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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除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
2 | 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 42.00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42分。招标文件中“★”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无响应的扣5分;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无响应的扣2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未体现的技术指标、参数视为不响应。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 |
3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 (成交) 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原尺寸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 5.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合同执行的配合承诺、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的得 1分,以此为基础:(注: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整项不得分。)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有详细的问题解决方案的加 1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缺漏严重,不具有可行性的,不加分。 (2)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出现问题能够及时给予解决并提供技术支持的加 1分;未提供不加分。 (3)投标人科学合理的配置售后服务人员,有详细的人员配置信息的加 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的不加分。 (4)投标人提供超期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管控,超过规定质保期一年的加 1 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培训方案 | 5.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频次、培训的人员安排的得 2 分,以此为基础: (1)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的加 3 分; (2)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加 1 分; (3)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备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培训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 | 5.00 |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的得 2 分,以此为基础: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加 3 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加 1 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5.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 (1)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 (略) 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 5 分; (2)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 (略) 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3)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 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8 | 商务标相应情况 | 3.00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交货期、投标有效期等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一项加1分,满分3分。注:商务条款是指投标人必须满足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及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技术参数里标注的商务条款等。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SZS)* |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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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略) (略)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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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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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除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
2 | 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 42.00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42分。招标文件中“★”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无响应的扣5分;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无响应的扣2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未体现的技术指标、参数视为不响应。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 |
3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 (成交) 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原尺寸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 5.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合同执行的配合承诺、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的得 1分,以此为基础:(注: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整项不得分。)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有详细的问题解决方案的加 1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缺漏严重,不具有可行性的,不加分。 (2)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出现问题能够及时给予解决并提供技术支持的加 1分;未提供不加分。 (3)投标人科学合理的配置售后服务人员,有详细的人员配置信息的加 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的不加分。 (4)投标人提供超期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管控,超过规定质保期一年的加 1 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培训方案 | 5.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频次、培训的人员安排的得 2 分,以此为基础: (1)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的加 3 分; (2)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加 1 分; (3)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备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培训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 | 5.00 |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的得 2 分,以此为基础: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加 3 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加 1 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5.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 (1)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 (略) 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 5 分; (2)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 (略) 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3)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 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8 | 商务标相应情况 | 3.00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交货期、投标有效期等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一项加1分,满分3分。注:商务条款是指投标人必须满足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及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技术参数里标注的商务条款等。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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