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实训条件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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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实训条件提升项目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略) 项目名称: 宁夏交通 (略)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实训条件提升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交通 (略)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实训条件提升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略).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0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2 技术标响应情况 35.00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余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投标人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的得3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减1分,两项减完为止。 注:1.带“★”重要技术指标、参数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产品的说明书、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予以佐证,未提供视为不满足予以扣分;2.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或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者,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类似业绩 3.00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类似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实施方案 10.00 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系统实施方案、供货安装方案、设备调试、技术规范、人员配置、验收方案等。 方案涵盖全面,内容详细、具体,编制逻辑清晰、规范,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得10分; 方案涵盖全面,内容简略,编制逻辑清晰、规范,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得8分; 方案涵盖全面,内容简略,编制不规范且操作性较差的的得5分; 方案内容有缺漏,内容简略,不具备操作性的得2分; 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5 节能、环保产品 1.00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分,两项最多加分至1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6 质保承诺 6.00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有增长质保期的承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有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6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有提供备品备件情况,但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详尽的得4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不完善且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存在缺漏、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2分; 未提供质保承诺的不得分。
7 培训方案 5.0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培训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及目标、培训方式、培训资料、培训时长等内容。 整体培训方案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度高,培训计划及目标清晰、量化,培训方式多样,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有详细的培训资料和讲义且内容齐全,完全满足使用需求的得5分; 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培训目标清晰,计划安排合理、培训方式可行,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培训资料和讲义内容齐全,可以满足使用需求的得3分; 培训方案内容简略、培训目标及计划缺乏针对性,培训方式可行,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有简单的培训资料和讲义的得2分; 未提供均不得分。
8 售后服务 10.00 根据项目情况提供项目售后方案,包括: (1)售后服务组织架构;(包括售后机构办公地 (略) 点等) (2)售后服务程序、服务沟通、咨询服务机制;(包括售后服务具体方案、流程介绍、维护周期、定期沟通回访、联系方式等) (3)故障、应 (略) 理;(包括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响应时间、应急 (略) 理 (略) 理方式) (4)后续服务具体措施、软件升级、额外或其他增值性服务等。 完全符合项目售后服务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的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注:完全符合项目售后服务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切合行业实际、符合行业政策、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存在偏差;或内容存在缺项、不够完善、安排不够合理、无科学性和合理性;或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明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缺位混乱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略) 项目名称: 宁夏交通 (略)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实训条件提升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交通 (略)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实训条件提升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略).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0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2 技术标响应情况 35.00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余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投标人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参数的得3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减1分,两项减完为止。 注:1.带“★”重要技术指标、参数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产品的说明书、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予以佐证,未提供视为不满足予以扣分;2.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或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者,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类似业绩 3.00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类似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实施方案 10.00 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系统实施方案、供货安装方案、设备调试、技术规范、人员配置、验收方案等。 方案涵盖全面,内容详细、具体,编制逻辑清晰、规范,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得10分; 方案涵盖全面,内容简略,编制逻辑清晰、规范,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得8分; 方案涵盖全面,内容简略,编制不规范且操作性较差的的得5分; 方案内容有缺漏,内容简略,不具备操作性的得2分; 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5 节能、环保产品 1.00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分,两项最多加分至1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6 质保承诺 6.00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有增长质保期的承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有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6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有提供备品备件情况,但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详尽的得4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不完善且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存在缺漏、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2分; 未提供质保承诺的不得分。
7 培训方案 5.0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培训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及目标、培训方式、培训资料、培训时长等内容。 整体培训方案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度高,培训计划及目标清晰、量化,培训方式多样,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有详细的培训资料和讲义且内容齐全,完全满足使用需求的得5分; 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培训目标清晰,计划安排合理、培训方式可行,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培训资料和讲义内容齐全,可以满足使用需求的得3分; 培训方案内容简略、培训目标及计划缺乏针对性,培训方式可行,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有简单的培训资料和讲义的得2分; 未提供均不得分。
8 售后服务 10.00 根据项目情况提供项目售后方案,包括: (1)售后服务组织架构;(包括售后机构办公地 (略) 点等) (2)售后服务程序、服务沟通、咨询服务机制;(包括售后服务具体方案、流程介绍、维护周期、定期沟通回访、联系方式等) (3)故障、应 (略) 理;(包括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响应时间、应急 (略) 理 (略) 理方式) (4)后续服务具体措施、软件升级、额外或其他增值性服务等。 完全符合项目售后服务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的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注:完全符合项目售后服务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切合行业实际、符合行业政策、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内容存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存在偏差;或内容存在缺项、不够完善、安排不够合理、无科学性和合理性;或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明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缺位混乱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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