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公寓床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略) | 项目名称: | 宁夏 (略) 学生宿舍公寓床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宁夏 (略) 学生宿舍公寓床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略).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略) 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
3 |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
4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 |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7 |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宁夏回 (略) 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 (略) 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17.00 |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满分17分;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时,需提供技术参数中要求质量标准的佐证资料(2021年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钢管、钢板、塑粉、立柱、横梁、床撑、床前护栏、床梯踏板、榫插挂件、脚套、桌面、锁具、合页、螺丝、床板、公寓床、学整度、韧性、尺寸、材料、颜色、工艺、气味等。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工艺美观、着色均匀、木制品材料上乘且近距离无刺鼻异味、样品摆放稳固不晃动、制作尺寸准确、金属表面打磨光滑平整、无锈迹、无缺陷,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5分;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木制品近距离无刺鼻异味,样品摆放稳固不晃动、制作尺寸准确、无明显使用痕迹,金属表面平整、无明显锈迹、无明显缺陷,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4分;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质量手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木制品有轻微刺鼻异味,样品有晃动情况,金属表面无明显锈迹、无明显缺陷、制作尺寸准确,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3分; 样品基本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明显的锈迹、木制品旁能嗅到异味,制作尺寸整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小于 (略) 细节尺 (略) 别、无明显使用痕迹,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2分; 样品有明显刺鼻异味或有明显使用痕迹,样品表面有明显锈迹、样品表面有明显缺陷、样品晃动明显、样品有 (略) 细节地方与招标文件规定不同的得1分。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提供采购需求中的单人沙发实物样品1组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样品的技术参数的响应度、观感质量、产品制作工艺是否精良等内容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平整度、韧性、尺寸、材料、颜色、工艺、气味等。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工艺美观、着色均匀、木制品材料上乘且近距离无刺鼻异味、样品摆放稳固不晃动、制作尺寸准确、金属表面打磨光滑平整、无锈迹、无缺陷,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4分;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木制品近距离无刺鼻异味,样品摆放稳固不晃动、制作尺寸准确、无明显使用痕迹,金属表面平整、无明显锈迹、无明显缺陷,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3分;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质量手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木制品有轻微刺鼻异味,样品有晃动情况,金属表面无明显锈迹、无明显缺陷、制作尺寸准确,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2分; 样品基本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明显的锈迹、木制品旁能嗅到异味,制作尺寸整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小于 (略) 细节尺 (略) 别、无明显使用痕迹,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1分; 样品有明显刺鼻异味或有明显使用痕迹,样品表面有明显锈迹、样品表面有明显缺陷、样品晃动明显、样品有 (略) 细节地方与招标文件规定不同的得1分。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中标后样品全部封存,作为验收依据。提供的样品与参数表中效果图色系风格相差过大的本项不得分。 |
7 | 实施方案 | 4.0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生产计划、材料及产品质量控制、工艺控制、安排是否详细、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打分。 详细、合理、可行的2分;基本详细、合理、可行的1分;不详细、不合理、不可行及缺项按0分计。 (2)根据供应商供货服务方案的可操作性:包括物品供货、安装调试、安装安全防护及安装时对采购人建筑物及建筑内设施的保护、工作进度表,以及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的措施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详细、合理、可行的2分;基本详细、合理、可行的1分;不详细、不合理、不可行及缺项按0分计。 |
8 | 质量保证措施 | 2.00 | 质保时间 :在6年期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从第7年开始计分),最多得2分。 |
9 | 节能、环保产品 | 8.00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表中应包含公寓床、更衣柜、学习桌、书架、书柜、桌下柜)完全符合得2分,认证产品缺少任意1项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含金属家具床类、桌台类、柜类)得完全符合2分,认证产品缺少任意1项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含公寓床、学习桌、书架、更衣柜或储物柜)完全符合得2分,认证产品缺少任意1项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节能产品荣誉证书得1分。 |
10 | 售后服务认证 | 2.00 | 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产品:钢木家具(公寓床、型材床、更衣柜、学习椅、书架)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略) | 项目名称: | 宁夏 (略) 学生宿舍公寓床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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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 (略) 学生宿舍公寓床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略).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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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略) 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
3 |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
4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 |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 (略) 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7 |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宁夏回 (略) 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 (略) 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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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17.00 |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满分17分;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时,需提供技术参数中要求质量标准的佐证资料(2021年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钢管、钢板、塑粉、立柱、横梁、床撑、床前护栏、床梯踏板、榫插挂件、脚套、桌面、锁具、合页、螺丝、床板、公寓床、学整度、韧性、尺寸、材料、颜色、工艺、气味等。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工艺美观、着色均匀、木制品材料上乘且近距离无刺鼻异味、样品摆放稳固不晃动、制作尺寸准确、金属表面打磨光滑平整、无锈迹、无缺陷,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5分;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木制品近距离无刺鼻异味,样品摆放稳固不晃动、制作尺寸准确、无明显使用痕迹,金属表面平整、无明显锈迹、无明显缺陷,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4分;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质量手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木制品有轻微刺鼻异味,样品有晃动情况,金属表面无明显锈迹、无明显缺陷、制作尺寸准确,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3分; 样品基本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明显的锈迹、木制品旁能嗅到异味,制作尺寸整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小于 (略) 细节尺 (略) 别、无明显使用痕迹,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2分; 样品有明显刺鼻异味或有明显使用痕迹,样品表面有明显锈迹、样品表面有明显缺陷、样品晃动明显、样品有 (略) 细节地方与招标文件规定不同的得1分。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提供采购需求中的单人沙发实物样品1组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样品的技术参数的响应度、观感质量、产品制作工艺是否精良等内容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平整度、韧性、尺寸、材料、颜色、工艺、气味等。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工艺美观、着色均匀、木制品材料上乘且近距离无刺鼻异味、样品摆放稳固不晃动、制作尺寸准确、金属表面打磨光滑平整、无锈迹、无缺陷,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4分;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木制品近距离无刺鼻异味,样品摆放稳固不晃动、制作尺寸准确、无明显使用痕迹,金属表面平整、无明显锈迹、无明显缺陷,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3分; 样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质量手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木制品有轻微刺鼻异味,样品有晃动情况,金属表面无明显锈迹、无明显缺陷、制作尺寸准确,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2分; 样品基本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选用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明显的锈迹、木制品旁能嗅到异味,制作尺寸整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小于 (略) 细节尺 (略) 别、无明显使用痕迹,提供整套完整样品的得1分; 样品有明显刺鼻异味或有明显使用痕迹,样品表面有明显锈迹、样品表面有明显缺陷、样品晃动明显、样品有 (略) 细节地方与招标文件规定不同的得1分。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中标后样品全部封存,作为验收依据。提供的样品与参数表中效果图色系风格相差过大的本项不得分。 |
7 | 实施方案 | 4.0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生产计划、材料及产品质量控制、工艺控制、安排是否详细、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打分。 详细、合理、可行的2分;基本详细、合理、可行的1分;不详细、不合理、不可行及缺项按0分计。 (2)根据供应商供货服务方案的可操作性:包括物品供货、安装调试、安装安全防护及安装时对采购人建筑物及建筑内设施的保护、工作进度表,以及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的措施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详细、合理、可行的2分;基本详细、合理、可行的1分;不详细、不合理、不可行及缺项按0分计。 |
8 | 质量保证措施 | 2.00 | 质保时间 :在6年期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从第7年开始计分),最多得2分。 |
9 | 节能、环保产品 | 8.00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表中应包含公寓床、更衣柜、学习桌、书架、书柜、桌下柜)完全符合得2分,认证产品缺少任意1项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含金属家具床类、桌台类、柜类)得完全符合2分,认证产品缺少任意1项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含公寓床、学习桌、书架、更衣柜或储物柜)完全符合得2分,认证产品缺少任意1项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节能产品荣誉证书得1分。 |
10 | 售后服务认证 | 2.00 | 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产品:钢木家具(公寓床、型材床、更衣柜、学习椅、书架)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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