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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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宁夏回 (略) 财政厅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分包名称: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及中央对地方成品油改革转移支付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3)凡在宁夏回 (略) 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不再进行折扣;
3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2 实施方案-完整性、可行性 21.00 (1)有明确的绩 (略) 及评价重点; (2)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3)说明本项目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 (4)有社会调查方案及项目基础信息采集表。社会调查方案内容包含调查目的、对象、方式、内容并附调查样表(访谈提纲、调查问卷等),需要抽样调查的应确定样本,要说明样本总体、抽样方法和抽样比例; (5)有工作组人员分配及职责分工; (6)有总体实施计划:按照阶段或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划分并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进度安排,各工作步骤有详细的工作内容; (7)明确了工作纪律(包括廉洁、保密、回避等纪律规定)、各相关方提供评价资料的清单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等。 按照以上 7 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完整的得 3 分;每项内容不完整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8.00 (1)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及指标解释和评价要点; (2)指标体系有权重分配; (3)每个三级指标有详细、明确的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 (4)每个三级指标有具体评分依据或证据来源; (5)产出、效益指标能紧扣项目特点,设置的指标能反映项目核心内容; (6)指标设计具有可行性、标准明确、分配合理。 按照以上 6 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完整的得 3 分;每项内容不完整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4 实施方案-质量控制 4.00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评价工作组审核程序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明确了各层级审核要点和审核责任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5 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4.00 第三方机构有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主要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1)对绩效评价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及人力资源;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4)绩效评价业务执行及稽核。有以合理保证与绩效评价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运行机制,使以上政策和程序具有相关性和适当性并正在有效运行。 符合以上要求,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绩效评价项目质量控制稽核底稿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6 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10.00 提出的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详细、具体,能完全满足服务需求的得 10 分;提出的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相对详细、相对具体,较好满足服务需求的得 7 分;提出的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不均匀、欠缺,部分满足服务需求得 4 分;提出的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不详细、不具体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7 绩效评价团队 20.00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评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的得 4 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没有职称不得分。 (2)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不含主评人),根据项目情况,评价组人员至少为 8 名的稳定团队,得 6 分,每增加 1 名评价组人员得 1 分,最高得 8 分(提供评价组人员信息表)。 (3)评价组人员(不含主评人)具有经济、财会及相关专业等,提供任意一个专业技术职称的 6 名评价组人员得 4 分,每提供1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每提供 1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8 专家参与度 4.00 聘请行业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评价现场勘察、评价报告撰写及汇报答疑等关键工作环节绩效评价工作;每聘请1名专家得2分,共4分,未聘请专家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专家信息表、协议、职称证书扫描件附投标文件内,聘请的行业专家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所在行业(指职称专业)与投标项目高度契合。
9 业绩 5.00 (1)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承接过绩效评价项目,每提供一个绩效评价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2)以主评人身份承担过绩效评价项目(不含单位自评项目),自2021年至今,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提供的业绩与主评人业绩不能重复,投标文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履约验收报告(或委托人证明),报告盖章关键页、体现主评人姓名的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10 服务承诺 4.00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 (略) 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驻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应急措施以及符合项目的其他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详细且完整的得1分,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2)服务承诺方案描述全面具体得3分;承诺方案不够具体详细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方案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宁夏回 (略) 财政厅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分包名称: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及中央对地方成品油改革转移支付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3)凡在宁夏回 (略) 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不再进行折扣;
3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
2 实施方案-完整性、可行性 21.00 (1)有明确的绩 (略) 及评价重点; (2)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3)说明本项目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 (4)有社会调查方案及项目基础信息采集表。社会调查方案内容包含调查目的、对象、方式、内容并附调查样表(访谈提纲、调查问卷等),需要抽样调查的应确定样本,要说明样本总体、抽样方法和抽样比例; (5)有工作组人员分配及职责分工; (6)有总体实施计划:按照阶段或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划分并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进度安排,各工作步骤有详细的工作内容; (7)明确了工作纪律(包括廉洁、保密、回避等纪律规定)、各相关方提供评价资料的清单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等。 按照以上 7 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完整的得 3 分;每项内容不完整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8.00 (1)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及指标解释和评价要点; (2)指标体系有权重分配; (3)每个三级指标有详细、明确的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 (4)每个三级指标有具体评分依据或证据来源; (5)产出、效益指标能紧扣项目特点,设置的指标能反映项目核心内容; (6)指标设计具有可行性、标准明确、分配合理。 按照以上 6 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完整的得 3 分;每项内容不完整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4 实施方案-质量控制 4.00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评价工作组审核程序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明确了各层级审核要点和审核责任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5 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4.00 第三方机构有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主要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1)对绩效评价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及人力资源;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4)绩效评价业务执行及稽核。有以合理保证与绩效评价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运行机制,使以上政策和程序具有相关性和适当性并正在有效运行。 符合以上要求,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绩效评价项目质量控制稽核底稿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6 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10.00 提出的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详细、具体,能完全满足服务需求的得 10 分;提出的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相对详细、相对具体,较好满足服务需求的得 7 分;提出的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不均匀、欠缺,部分满足服务需求得 4 分;提出的项目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不详细、不具体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7 绩效评价团队 20.00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评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的得 4 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没有职称不得分。 (2)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不含主评人),根据项目情况,评价组人员至少为 8 名的稳定团队,得 6 分,每增加 1 名评价组人员得 1 分,最高得 8 分(提供评价组人员信息表)。 (3)评价组人员(不含主评人)具有经济、财会及相关专业等,提供任意一个专业技术职称的 6 名评价组人员得 4 分,每提供1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每提供 1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8 专家参与度 4.00 聘请行业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评价现场勘察、评价报告撰写及汇报答疑等关键工作环节绩效评价工作;每聘请1名专家得2分,共4分,未聘请专家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专家信息表、协议、职称证书扫描件附投标文件内,聘请的行业专家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所在行业(指职称专业)与投标项目高度契合。
9 业绩 5.00 (1)投标人自2021年至今,承接过绩效评价项目,每提供一个绩效评价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2)以主评人身份承担过绩效评价项目(不含单位自评项目),自2021年至今,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提供的业绩与主评人业绩不能重复,投标文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履约验收报告(或委托人证明),报告盖章关键页、体现主评人姓名的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10 服务承诺 4.00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 (略) 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驻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应急措施以及符合项目的其他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详细且完整的得1分,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2)服务承诺方案描述全面具体得3分;承诺方案不够具体详细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方案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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