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琴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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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琴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琴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略) 2024年琴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40.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20.00 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性能的优越性、功能配套的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各项主要技术性能、功能、配置、产品品质等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注:(1)招标文件中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按上述要求扣分;(2)所有取得检测报告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取得方可有效,否则无效;
3 类似业绩 2.00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期间,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附合同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4.00 1、为保障技术服务更快响应,根据供应商或生产厂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资质证书情况进行评分: 智慧琴房管理系统厂家拟投入本项目高级工程师人员数量在5人及5人以上的得4分,拟投入高级工程师人员数量在3人及3人以上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 。
5 其他(节能、环保产品,产品功能现场演示,供货配送方案,实施方案,应急措施,培训方案,样品等) 34.00 为保证系统功能真实可用且符合学校需求,需对以下功能进行演示,专家根据演示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或优于学校需求: 1、演示琴房管理系统软件手机APP通过应用商店下载,并通过手机APP进行拍照报修故障、预约琴房、查看通知公告等功能。(5分) 2、演示琴房管理系统手机APP通过顶端搜索栏中快速查找到应用程序、消息、公告等;并通过扫码进行上下琴操作。(5分) 3、演示在业务流程上任意调整、增加、删除审批节点、同时支持 (略) 关、 (略) 关,结合手机APP进行审批 。(5分) 4、演示智慧人体语音管理机设备面板具备触摸开门功能,设备具有呼吸灯,不同颜色的灯光提示设备不同运行状态。(5分) 5、演示智慧琴房管理终端WIFI及POE通讯,电容触摸彩屏 ≥8寸,支持记录查询,液晶面板上有图标直 (略) 络是否正常连接,USB接口 ≥1个,MicroUSB接口 ≥1个,485通讯端口 ≥2个,具有设备应急安全重启按键,并通过终端界面变色及设备灯光变化呈现琴房使用状态。 (5分) 所有功能演示完整得25分,以上内容每完整演示一条得相应满分,缺项漏项该条不得分 注:1、以上第1、2、3点提供视频演示,视频需一镜到底,不允许剪辑,视频以U盘方式提供,作为后期验收依据。 2、第4、5点为硬件演示,需进行现场演示。 3、凡涉及演示内容仅作为演示项参与评审,不作为技术打分 要求产品制造商企业在软件研发方面具有完善管理和改进能力: 1、所投智慧琴房管理系统厂家提供手机APP教育部备案号及教育 (略) 应用程 (略) 查询截图得3分 2、所投琴房系统具有由公安机关监制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备案证书的得3分。 3、所投琴房系统提供由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整的等级测试报告,得3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计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采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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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略) 2024年琴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40.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20.00 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性能的优越性、功能配套的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各项主要技术性能、功能、配置、产品品质等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注:(1)招标文件中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按上述要求扣分;(2)所有取得检测报告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取得方可有效,否则无效;
3 类似业绩 2.00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期间,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附合同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4.00 1、为保障技术服务更快响应,根据供应商或生产厂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资质证书情况进行评分: 智慧琴房管理系统厂家拟投入本项目高级工程师人员数量在5人及5人以上的得4分,拟投入高级工程师人员数量在3人及3人以上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 。
5 其他(节能、环保产品,产品功能现场演示,供货配送方案,实施方案,应急措施,培训方案,样品等) 34.00 为保证系统功能真实可用且符合学校需求,需对以下功能进行演示,专家根据演示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或优于学校需求: 1、演示琴房管理系统软件手机APP通过应用商店下载,并通过手机APP进行拍照报修故障、预约琴房、查看通知公告等功能。(5分) 2、演示琴房管理系统手机APP通过顶端搜索栏中快速查找到应用程序、消息、公告等;并通过扫码进行上下琴操作。(5分) 3、演示在业务流程上任意调整、增加、删除审批节点、同时支持 (略) 关、 (略) 关,结合手机APP进行审批 。(5分) 4、演示智慧人体语音管理机设备面板具备触摸开门功能,设备具有呼吸灯,不同颜色的灯光提示设备不同运行状态。(5分) 5、演示智慧琴房管理终端WIFI及POE通讯,电容触摸彩屏 ≥8寸,支持记录查询,液晶面板上有图标直 (略) 络是否正常连接,USB接口 ≥1个,MicroUSB接口 ≥1个,485通讯端口 ≥2个,具有设备应急安全重启按键,并通过终端界面变色及设备灯光变化呈现琴房使用状态。 (5分) 所有功能演示完整得25分,以上内容每完整演示一条得相应满分,缺项漏项该条不得分 注:1、以上第1、2、3点提供视频演示,视频需一镜到底,不允许剪辑,视频以U盘方式提供,作为后期验收依据。 2、第4、5点为硬件演示,需进行现场演示。 3、凡涉及演示内容仅作为演示项参与评审,不作为技术打分 要求产品制造商企业在软件研发方面具有完善管理和改进能力: 1、所投智慧琴房管理系统厂家提供手机APP教育部备案号及教育 (略) 应用程 (略) 查询截图得3分 2、所投琴房系统具有由公安机关监制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备案证书的得3分。 3、所投琴房系统提供由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整的等级测试报告,得3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计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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