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 |
---|---|---|---|
分包名称: | 平原型中型 (略) (包2)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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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报价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低于采购预算的投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2位小数点)。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16.00 |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部分“详细技术指标”所列明的指标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其中,标记“★”为重要指标参数,属于必须满足项;未标记的为一般指标参数。有任何一项重要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 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最低参数要求的得8分。以此为基础,一般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至4分为止;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2.重要指标参数中最大起飞重量、载荷能力、最大航时、任务载荷供电能力4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给予加分(4分): (1)最大起飞重量(1分) a.大于100kg,小于150kg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150kg的加1分。 (2)载荷能力(1分) a.大于25kg,小于35kg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35kg的加1分。 (3)最大航时(海拔2000m起飞,任务载荷满载)(1分) a.大于4h,小于5h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5h的加1分。 (4)任务载荷供电能力(1分) a.大于600w,小于800w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800w的加1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外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
3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中型复合翼无人机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加1分,加至5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包含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和货物验收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
4 | 企业实力 | 3.00 | 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无人机参加重大灾害抢险救灾并完成通讯恢复、灾情侦察等相关飞行保障任务的,每提供一次加1分,加至3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官方感谢信、官方微信公众号、 (略) 站截图、官方媒体报道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在同一场灾害中完成多次飞行保障任务的,按1次计分。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
5 | 运输保障能力 | 4.00 | 投标供应商提供无人机专用运输车辆的得2分;专用运输车辆同时兼具无人机指挥控制功能的得4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专用运输车辆的不得分。 |
6 | 人员配备 | 6.00 | 1.项目建设期间人员配备(3分) 拟投入本项目建设团队成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安装调试负责人、技术人员、培训及售后人员等)根据提供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从事本行业经验说明、组成结构是否完整、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合理的情况打分,最高得3分。 ①人员配备齐全、组成结构完整、职责分工明确、合理的得3分; ②人员配备基本齐全、组成结构基本完整、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基本合理的得1分; ③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以上拟投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聘书或劳动合同或能证明用工合法性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2.运维团队人员配备(3分) 运维团队需配备飞手、地面站操作员、机务人员。其中,飞手须具 (略) 认可的所投类型无人机操控员执照,其他人员须具备所负责设备对应的资质或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运维团队人员全部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得3分,有一项不符合此项内容不得分。 备注:运维团队人员中若同一人员持有多种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7.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人员配备;②进度安排;③供货计划;④货物运输;⑤安装调试、验收;⑥突发情 (略) 置措施;⑦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8 | 运维服务方案 | 7.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后期专业运维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运维团队人员配备;②相关配套制度、方案、计划制定;③驻场运维服务内容;④运维响应时间;⑤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坠机、坠河、失控、操作失误、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情况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应急应对方案);⑥无人机停放场所、安全管理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9 | 质量保证方案 | 6.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控制计划;③产品维修保养、返厂维修保养(如有);④易损件更换;⑤软硬件升级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0 | 培训服务方案 | 6.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提供产品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岗位要求、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②培训内容及目标安排;③培训人员及培训方式安排;④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资安排;⑤培训资料安排。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1 | 售后服务方案 | 10.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热线配置计划;②售后响应、时限措施及服务内容;③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④各类故障应急措施;⑤备机、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支持方案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 (略) 清晰,贴合项目采购实际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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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平原型中型 (略) (包2)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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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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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报价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低于采购预算的投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2位小数点)。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16.00 |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部分“详细技术指标”所列明的指标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其中,标记“★”为重要指标参数,属于必须满足项;未标记的为一般指标参数。有任何一项重要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 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最低参数要求的得8分。以此为基础,一般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至4分为止;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2.重要指标参数中最大起飞重量、载荷能力、最大航时、任务载荷供电能力4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给予加分(4分): (1)最大起飞重量(1分) a.大于100kg,小于150kg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150kg的加1分。 (2)载荷能力(1分) a.大于25kg,小于35kg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35kg的加1分。 (3)最大航时(海拔2000m起飞,任务载荷满载)(1分) a.大于4h,小于5h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5h的加1分。 (4)任务载荷供电能力(1分) a.大于600w,小于800w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800w的加1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外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
3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中型复合翼无人机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加1分,加至5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包含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和货物验收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
4 | 企业实力 | 3.00 | 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无人机参加重大灾害抢险救灾并完成通讯恢复、灾情侦察等相关飞行保障任务的,每提供一次加1分,加至3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官方感谢信、官方微信公众号、 (略) 站截图、官方媒体报道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在同一场灾害中完成多次飞行保障任务的,按1次计分。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
5 | 运输保障能力 | 4.00 | 投标供应商提供无人机专用运输车辆的得2分;专用运输车辆同时兼具无人机指挥控制功能的得4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专用运输车辆的不得分。 |
6 | 人员配备 | 6.00 | 1.项目建设期间人员配备(3分) 拟投入本项目建设团队成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安装调试负责人、技术人员、培训及售后人员等)根据提供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从事本行业经验说明、组成结构是否完整、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合理的情况打分,最高得3分。 ①人员配备齐全、组成结构完整、职责分工明确、合理的得3分; ②人员配备基本齐全、组成结构基本完整、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基本合理的得1分; ③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以上拟投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聘书或劳动合同或能证明用工合法性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2.运维团队人员配备(3分) 运维团队需配备飞手、地面站操作员、机务人员。其中,飞手须具 (略) 认可的所投类型无人机操控员执照,其他人员须具备所负责设备对应的资质或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运维团队人员全部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得3分,有一项不符合此项内容不得分。 备注:运维团队人员中若同一人员持有多种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7.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人员配备;②进度安排;③供货计划;④货物运输;⑤安装调试、验收;⑥突发情 (略) 置措施;⑦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8 | 运维服务方案 | 7.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后期专业运维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运维团队人员配备;②相关配套制度、方案、计划制定;③驻场运维服务内容;④运维响应时间;⑤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坠机、坠河、失控、操作失误、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情况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应急应对方案);⑥无人机停放场所、安全管理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9 | 质量保证方案 | 6.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控制计划;③产品维修保养、返厂维修保养(如有);④易损件更换;⑤软硬件升级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0 | 培训服务方案 | 6.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提供产品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岗位要求、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②培训内容及目标安排;③培训人员及培训方式安排;④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资安排;⑤培训资料安排。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1 | 售后服务方案 | 10.00 |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热线配置计划;②售后响应、时限措施及服务内容;③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④各类故障应急措施;⑤备机、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支持方案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 (略) 清晰,贴合项目采购实际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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