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动站立式轮椅采购项目
2024年电动站立式轮椅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电动站立式轮椅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电动站立式轮椅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
2 |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0.00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4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相应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正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略) 截图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类似业绩 | 3.00 | 提供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的类似货物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本项以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日期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 |
4 | 节能、环保产品 | 1.00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 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 分,两项最多加分至1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5 | 产品演示 | 8.00 |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现场演示,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座椅、车架及轮胎进行细节进行演示,产品设计合理,材质安全,车架承重能力强,轮胎耐磨防滑,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产品材质、车架承重能力、轮胎耐磨防滑程度符合采购需求,可以满足残疾人基本使用的得1分。座椅设计不合理、车架承重能力弱的不得分。 2.投标人对产品的爬坡、驻车能力、升降功能进行演示,全部功能均满足,且操作稳定流畅、安全性高、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3.投标人对产品从坐姿位到站立位的姿势转换,功能满足,安全性高、操作稳定流畅、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4.投标人对产品安全充电进行演示,功能满足,安全性高、便于残疾人操作且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产品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未提供样品演示的不得分。 |
6 | 供货配送方案 | 6.00 | 本项目需分批次、分地点 (略) 县的使用人员进行供货配送,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供货配送方案: (1)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 (略) 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 6分; (2)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 (略) 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4分; (3)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7 | 质量保证措施 | 5.00 |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加3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加1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8 | 培训方案 | 6.00 | 本项目需分批次、分地点 (略) 县的使用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后期在使用人员使用过程中还需一对一的进行培训。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业培训人员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特点的加4分; (2)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基本满足本次项目需求的加3分; (3)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加1分; (4)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备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9 | 售后服务 | 11.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合同执行的配合承诺、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有详细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的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的加2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服务方案的完整度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加分。 (2)投标人承诺项目质保期内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确保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联系到售后并给予技术支持的加2分;投标人的承诺出现问题可以给予解决,但解决方式和技术支持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不加分。 (3)投标人列明 (略) 点,保证产品因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技术人员不可修复问题时,能够在较 (略) 点进行维修的加2分;投标人有 (略) 点, (略) 点的分布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 (略) 点的不得分。 (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配备产品管理协调人员不低于1人,配送人员不低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人,专业培训人员不低于2人:投标人科学合理的配置服务人员,有详细的人员配置信息的加2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有欠缺,但能够保证基本服务的加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的不加分。 (5)投标人提供超期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管控,每超过规定质保期一年的加0.5分,满分1分。注: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含控制器、电机、马达等)。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电动站立式轮椅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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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电动站立式轮椅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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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
2 |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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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0.00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4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相应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正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略) 截图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类似业绩 | 3.00 | 提供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的类似货物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本项以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日期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 |
4 | 节能、环保产品 | 1.00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 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 分,两项最多加分至1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5 | 产品演示 | 8.00 |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现场演示,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座椅、车架及轮胎进行细节进行演示,产品设计合理,材质安全,车架承重能力强,轮胎耐磨防滑,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产品材质、车架承重能力、轮胎耐磨防滑程度符合采购需求,可以满足残疾人基本使用的得1分。座椅设计不合理、车架承重能力弱的不得分。 2.投标人对产品的爬坡、驻车能力、升降功能进行演示,全部功能均满足,且操作稳定流畅、安全性高、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3.投标人对产品从坐姿位到站立位的姿势转换,功能满足,安全性高、操作稳定流畅、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4.投标人对产品安全充电进行演示,功能满足,安全性高、便于残疾人操作且设计合理的得2分;功能均满足,但操作不便捷、设计有欠缺的得1分;功能有缺失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产品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未提供样品演示的不得分。 |
6 | 供货配送方案 | 6.00 | 本项目需分批次、分地点 (略) 县的使用人员进行供货配送,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供货配送方案: (1)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 (略) 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 6分; (2)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 (略) 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 4分; (3)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7 | 质量保证措施 | 5.00 |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加3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加1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8 | 培训方案 | 6.00 | 本项目需分批次、分地点 (略) 县的使用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后期在使用人员使用过程中还需一对一的进行培训。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业培训人员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特点的加4分; (2)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基本满足本次项目需求的加3分; (3)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加1分; (4)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备的不加分。 注: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9 | 售后服务 | 11.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合同执行的配合承诺、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有详细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的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的加2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服务方案的完整度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加分。 (2)投标人承诺项目质保期内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确保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联系到售后并给予技术支持的加2分;投标人的承诺出现问题可以给予解决,但解决方式和技术支持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不加分。 (3)投标人列明 (略) 点,保证产品因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技术人员不可修复问题时,能够在较 (略) 点进行维修的加2分;投标人有 (略) 点, (略) 点的分布有欠缺的加1分;未提供 (略) 点的不得分。 (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配备产品管理协调人员不低于1人,配送人员不低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人,专业培训人员不低于2人:投标人科学合理的配置服务人员,有详细的人员配置信息的加2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有欠缺,但能够保证基本服务的加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的不加分。 (5)投标人提供超期的售后服务和质量管控,每超过规定质保期一年的加0.5分,满分1分。注: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含控制器、电机、马达等)。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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