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况实施数据采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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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况实施数据采集项目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全区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况实施数据采集项目
分包名称: 全区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况实施数据采集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00
报价方式: 单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5.0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业绩 5.00 供应商提供(2021年01月至投标时间截止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证明文件模糊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 10.00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经济、财税、管理、统计、社会学、应用数学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3分;本科学历得1分,低于本科学历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统计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初级统计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类似项目(2021年01月至投标时间截止日,提供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扫描件,与公司业绩不重复计分),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5分; 注:提供清晰的证书、合同扫描件,且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4 人员配备 8.00 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人员安排计划合理,分工明确,团队中至少有14名正式员工得2分,在此基础上: 1.团队成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统计师资格证书的,每1人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2.团队成员中具有初级统计师或数据分析师资格证书的,每1人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注:提供的团队人员名单中须包含姓名、性别、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及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且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5 企业综合实力 3.00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具有各级统计行政部门颁发的调查许可证。 注: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相关承诺 2.00 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得调换,如调换视为违约, (略) 以中标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提供加盖公章/电子公章的承诺函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7 实施方案 15.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集方法、指标设计、录入审核、复核报送、服务流程及标准、统计报告的专业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完整、详细全面、可行性强,采集方案清晰,操作流程规范且细致,方案专业性强,有详细的实施过程,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5分;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1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7分;无法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 质量保障方案 10.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复核方案、成果档案管理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监管机制建设方案、与#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且完整度高、保障措施完备全面、具有完善的预期效果、内控制度及服务过程管理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9 对项目总体认识 14.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背景、相关政策法规、对本项目的背景了解、总体认识、理解与分析、运用的技术手段、项目重难点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分析内容具有针对性、对服务背景了解深入、 (略) 清晰、完全了解行业发展情况、重难点分析全面到位、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4分;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0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6分;无法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保密措施 6.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保密措施详尽、方案完整度高、保密制度健全完善、操作流程规范且细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1 时间进度安排 6.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时间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审:系统建设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充分利用、阶段分明、应包括调查采集前期、中期、后期,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无法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2 服务保障及承诺 6.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应急服务措施、解决方案、后续服务响应及时程度、应急保障措施及备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全面、可行性强,服务体系方案完善,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后续服务响应及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无法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全区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况实施数据采集项目
分包名称: 全区重点群体就业失业状况实施数据采集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00
报价方式: 单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5.0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业绩 5.00 供应商提供(2021年01月至投标时间截止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证明文件模糊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 10.00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经济、财税、管理、统计、社会学、应用数学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3分;本科学历得1分,低于本科学历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统计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初级统计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类似项目(2021年01月至投标时间截止日,提供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扫描件,与公司业绩不重复计分),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5分; 注:提供清晰的证书、合同扫描件,且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4 人员配备 8.00 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人员安排计划合理,分工明确,团队中至少有14名正式员工得2分,在此基础上: 1.团队成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统计师资格证书的,每1人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2.团队成员中具有初级统计师或数据分析师资格证书的,每1人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注:提供的团队人员名单中须包含姓名、性别、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及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且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5 企业综合实力 3.00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具有各级统计行政部门颁发的调查许可证。 注: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相关承诺 2.00 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得调换,如调换视为违约, (略) 以中标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提供加盖公章/电子公章的承诺函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7 实施方案 15.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集方法、指标设计、录入审核、复核报送、服务流程及标准、统计报告的专业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完整、详细全面、可行性强,采集方案清晰,操作流程规范且细致,方案专业性强,有详细的实施过程,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5分;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1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7分;无法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 质量保障方案 10.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复核方案、成果档案管理方案、项目质量管理方案、监管机制建设方案、与#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且完整度高、保障措施完备全面、具有完善的预期效果、内控制度及服务过程管理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9 对项目总体认识 14.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背景、相关政策法规、对本项目的背景了解、总体认识、理解与分析、运用的技术手段、项目重难点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审:项目分析内容具有针对性、对服务背景了解深入、 (略) 清晰、完全了解行业发展情况、重难点分析全面到位、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4分;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0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6分;无法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保密措施 6.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保密措施详尽、方案完整度高、保密制度健全完善、操作流程规范且细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1 时间进度安排 6.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时间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审:系统建设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充分利用、阶段分明、应包括调查采集前期、中期、后期,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无法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2 服务保障及承诺 6.00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应急服务措施、解决方案、后续服务响应及时程度、应急保障措施及备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全面、可行性强,服务体系方案完善,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后续服务响应及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无法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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