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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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折扣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应情况 20.00 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带●项重要条款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技术指标条款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响应文件一般服务技术指标条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对应服务技术指标条款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3 服务团队 18.00 供应商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及效率保障措施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团队的得12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团队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团队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2分;供应商服务团队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3分,减完为止。
4 类似业绩 4.00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至开标前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5 服务方案 30.00 供应商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派车方案、司机及车辆管理方案、拟派车辆状况、突 (略) 理及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方案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方案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1分;供应商服务方案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4分,减完为止。
6 服务承诺 18.00 供应商应自行拟定项目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人员调换承诺、响应时间承诺、未发生交通事故承诺、派车风险承诺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承诺的得12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承诺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承诺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1分;供应商服务承诺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2分,减完为止。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折扣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应情况 20.00 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带●项重要条款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技术指标条款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响应文件一般服务技术指标条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对应服务技术指标条款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3 服务团队 18.00 供应商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及效率保障措施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团队的得12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团队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团队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2分;供应商服务团队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3分,减完为止。
4 类似业绩 4.00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至开标前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5 服务方案 30.00 供应商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派车方案、司机及车辆管理方案、拟派车辆状况、突 (略) 理及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方案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方案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1分;供应商服务方案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4分,减完为止。
6 服务承诺 18.00 供应商应自行拟定项目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人员调换承诺、响应时间承诺、未发生交通事故承诺、派车风险承诺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承诺的得12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承诺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承诺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1分;供应商服务承诺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2分,减完为止。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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