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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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预公示

小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小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 (略) (略) 发 (略) (略) 发 (略) 关于小港综合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仑发改基[2024]1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出资100%,项目 (略) (略) 人民政府小港街 (略) ,招 (略) (略) 人民政府小港街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在小港综合执法队现状用地扩建执法业务技术用房1幢,总建筑面积约2084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约4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约32个,室外绿化、道路、电气、暖通、给排水、配电和智能化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位于小港街道,地块位 (略) 西南侧,江南 (略) 东南侧,总用地面积约7092平方米(约10.64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元 。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配电房于2025年3月中旬具备安装设备设施施工条件)。
2.4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2.6节点要求:配电房于2025年3月中旬具备安装设备设施施工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小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人民政府小港街 (略)

地址: (略) (略) 小港街 (略) 788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略) 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

联系人:胡益军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小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小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 (略) (略) 发 (略) (略) 发 (略) 关于小港综合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仑发改基[2024]1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出资100%,项目 (略) (略) 人民政府小港街 (略) ,招 (略) (略) 人民政府小港街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在小港综合执法队现状用地扩建执法业务技术用房1幢,总建筑面积约2084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约4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约32个,室外绿化、道路、电气、暖通、给排水、配电和智能化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位于小港街道,地块位 (略) 西南侧,江南 (略) 东南侧,总用地面积约7092平方米(约10.64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元 。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配电房于2025年3月中旬具备安装设备设施施工条件)。
2.4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2.6节点要求:配电房于2025年3月中旬具备安装设备设施施工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小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人民政府小港街 (略)

地址: (略) (略) 小港街 (略) 788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略) 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

联系人:胡益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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