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临床医学院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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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 (略)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959
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第 (略) (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人要求启动建设后3个月内完成开发、实施、测试等,并完成试运行和采购人初验,在试运行完全正常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05-27/*.html)。
(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略) 下载并安装,( (略) 址:http://**-09-24/*.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 (略) (http://**)”,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 (略) ”拒收。
(6)供应商在“ (略) ”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7)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
(8)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
(9)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10)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 (略) (略) 54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清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邵东、杨男、王俭、陶传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该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 (略) 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元的采购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项目概况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 (略)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959
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第 (略) (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人要求启动建设后3个月内完成开发、实施、测试等,并完成试运行和采购人初验,在试运行完全正常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05-27/*.html)。
(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略) 下载并安装,( (略) 址:http://**-09-24/*.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 (略) (http://**)”,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 (略) ”拒收。
(6)供应商在“ (略) ”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7)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
(8)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
(9)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10)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 (略) (略) 54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清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邵东、杨男、王俭、陶传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该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 (略) 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元的采购项目,由 (略) 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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