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竞价交易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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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竞价交易预告

中国太原 (略)

关于山西潞安环保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略))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 (略) 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 (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供货煤矿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数量(吨) 基价(元/吨) 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B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C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D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E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F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成交价为现汇含税坑口价。如付款为承兑则根据卖方规定,以成交价对应 (略) 间对应加价。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粘结指数

(GR·I)

Y值

(mm)

其它

A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B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C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D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E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F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备注:粘结指数、Y值、回收率、挥发分均为1.5kg/L浮选精煤指标,合同期内煤质指标在上述基准指标范围以内。煤质不稳定,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建议买方实测,以实发为准。报名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须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分的了解,凡参与竞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对煤质进行了实测。此煤种为非电煤,严禁将此煤种用做电厂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中国太原 (略) 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企业在竞价报名前需联系潞 (略) ,了解竞价成功后到现场办理购煤业务时需携带的资料等。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1-27 10: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略)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 (略)

通过中国太原 (略) 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 (略) 太原 (略)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 (略) :中国太原 (略) (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11-27 11:00

B标段:2024-11-27 11:05

C标段:2024-11-27 11:10

D标段:2024-11-27 11:15

E标段:2024-11-27 11:20

F标段:2024-11-27 11:2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 (略) 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 (略) 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⑴提货地点: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⑵提货方式:公路运输,用户自提。 ⑶提货期限: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5日 矿方根据资源生产实际情况在合同执行期内安排用户拉运。请用户落实好车辆和资金,在限定时间内均衡组织拉运,保证矿井正常稳定生产。 ⑷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90%以上(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 (略) 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B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C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D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E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F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七、货款结算

⑴价格:现汇含税坑口价。 ⑵支付方式:竞价成功用户在《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含)起两个自然日内须一次性全额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至潞 (略) 指定收款账户。合同履行完后,买卖双方以增值税一票结算,出卖方根据买受方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潞 (略) 的煤炭购销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潞 (略) 过磅数量为准。 ⑵质量:以潞 (略) 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侯 森 李星龙

电话: (略) (略)

交易中心:李栋

电话:(略)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略) (略)

中国太原 (略)

2024年11月26日

,山西

中国太原 (略)

关于山西潞安环保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略))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 (略) 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 (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供货煤矿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数量(吨) 基价(元/吨) 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B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C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D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E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F标段 炼焦用煤 黑龙煤业 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5000 520 不限 1 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成交价为现汇含税坑口价。如付款为承兑则根据卖方规定,以成交价对应 (略) 间对应加价。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粘结指数

(GR·I)

Y值

(mm)

其它

A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B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C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D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E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F标段 肥煤 冶金混煤1# 4600-4800 5-8 ≥2.5 18-23 30-35 95-98 25-30 回收率:43-47

备注:粘结指数、Y值、回收率、挥发分均为1.5kg/L浮选精煤指标,合同期内煤质指标在上述基准指标范围以内。煤质不稳定,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建议买方实测,以实发为准。报名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须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分的了解,凡参与竞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对煤质进行了实测。此煤种为非电煤,严禁将此煤种用做电厂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中国太原 (略) 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企业在竞价报名前需联系潞 (略) ,了解竞价成功后到现场办理购煤业务时需携带的资料等。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1-27 10: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略)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 (略)

通过中国太原 (略) 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 (略) 太原 (略)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 (略) :中国太原 (略) (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11-27 11:00

B标段:2024-11-27 11:05

C标段:2024-11-27 11:10

D标段:2024-11-27 11:15

E标段:2024-11-27 11:20

F标段:2024-11-27 11:2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 (略) 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 (略) 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⑴提货地点:山西蒲县黑龙煤业 ⑵提货方式:公路运输,用户自提。 ⑶提货期限: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5日 矿方根据资源生产实际情况在合同执行期内安排用户拉运。请用户落实好车辆和资金,在限定时间内均衡组织拉运,保证矿井正常稳定生产。 ⑷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90%以上(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 (略) 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B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C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D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E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F标段:2024-11-27至2024-12-05

七、货款结算

⑴价格:现汇含税坑口价。 ⑵支付方式:竞价成功用户在《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含)起两个自然日内须一次性全额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至潞 (略) 指定收款账户。合同履行完后,买卖双方以增值税一票结算,出卖方根据买受方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潞 (略) 的煤炭购销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潞 (略) 过磅数量为准。 ⑵质量:以潞 (略) 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 侯 森 李星龙

电话: (略) (略)

交易中心:李栋

电话:(略)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略) (略)

中国太原 (略)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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