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珠海新能源年加油加气站垃圾箱桶租赁服务-采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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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电珠海新能源年加油加气站垃圾箱桶租赁服务-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略) 珠海新能源2025-2027年加油加气站垃圾箱(桶)租赁服务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1

(略) 珠海新能源2025-2027年加油加气站垃圾箱(桶)租赁服务

中海 (略) 所属那洲加油加气站、唐家湾加 (略) (略) 经营汽油、柴油零售业务。为了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环境卫生,并确保所属站 (略) 《珠海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需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垃圾箱(桶)、以及垃圾清运服务。签订3年(1+1+1年)有效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3天内提供合同要求的垃圾箱(桶),“其他垃圾”每天上门清运一次。

工作内容:

1) 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垃圾箱(桶)、并定期收运垃圾;

2) 收运后负责清洁垃圾箱(桶),确保垃圾箱(桶)无明显异味;

3) 租赁期间,合同内所租赁垃圾箱(桶)所有权属于#方,并由#方管理,#方要确保垃圾箱(桶)保持干净、无明显异味;

4) 垃圾箱(桶)在使用期间出现自然损耗的,由#方视情况进行翻新、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024年12月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应答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 (略) 垃圾箱(桶)租赁服务业绩。

4.作业人员遵守#方加油加气站健康、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略) 《珠海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 (略) 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 (略)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广东,珠海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略) 珠海新能源2025-2027年加油加气站垃圾箱(桶)租赁服务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1

(略) 珠海新能源2025-2027年加油加气站垃圾箱(桶)租赁服务

中海 (略) 所属那洲加油加气站、唐家湾加 (略) (略) 经营汽油、柴油零售业务。为了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环境卫生,并确保所属站 (略) 《珠海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需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垃圾箱(桶)、以及垃圾清运服务。签订3年(1+1+1年)有效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3天内提供合同要求的垃圾箱(桶),“其他垃圾”每天上门清运一次。

工作内容:

1) 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垃圾箱(桶)、并定期收运垃圾;

2) 收运后负责清洁垃圾箱(桶),确保垃圾箱(桶)无明显异味;

3) 租赁期间,合同内所租赁垃圾箱(桶)所有权属于#方,并由#方管理,#方要确保垃圾箱(桶)保持干净、无明显异味;

4) 垃圾箱(桶)在使用期间出现自然损耗的,由#方视情况进行翻新、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024年12月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应答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 (略) 垃圾箱(桶)租赁服务业绩。

4.作业人员遵守#方加油加气站健康、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略) 《珠海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 (略) 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 (略)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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