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4年1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黔东南州 (略) 2024年1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黔东南州科创文创园培育运营管理服务 | 三年培育运营管理服务期内,需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供占地6000平方米左右场地,其中人 (略) 需提供不少于50间办公用房,所提供房屋均需装修完毕,并配备电脑、桌椅等办公设施设备。 (二)年均保持高端人才入驻50人以上,创业导师队10人以上。 (三)组建由法律、财务、科技服务等专业人才组成的服务团队1个。 (四)开展创业辅导、孵化活动( (略) 演、培训等)12次以上。 (五)累计在孵企业数达到60家以上,毕业企业数达到12家以上,毕业企业须满足《黔东南州科创文创园入孵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条件。 (六)孵化器培育期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少于(略)元,在孵企业中获得投融资企业数不少于6家。 (七)在孵企业吸纳大专以上人员就业不少于60人。 (八)在孵企业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授权数90件以上。 (九)在孵企业总营业收入达到(略)元以上。 (十)为基地在孵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无偿提供水、电、网等服务。 (十一)达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标准(以省级认定标准为准) (十二)培育运营管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超出中标金额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十三)三年培育运营管理服务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需继续正常运营“黔东南州科创文创园”三年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负盈亏。 | 1200 | 2024年12月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黔东南州 (略) 2024年1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黔东南州科创文创园培育运营管理服务 | 三年培育运营管理服务期内,需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供占地6000平方米左右场地,其中人 (略) 需提供不少于50间办公用房,所提供房屋均需装修完毕,并配备电脑、桌椅等办公设施设备。 (二)年均保持高端人才入驻50人以上,创业导师队10人以上。 (三)组建由法律、财务、科技服务等专业人才组成的服务团队1个。 (四)开展创业辅导、孵化活动( (略) 演、培训等)12次以上。 (五)累计在孵企业数达到60家以上,毕业企业数达到12家以上,毕业企业须满足《黔东南州科创文创园入孵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条件。 (六)孵化器培育期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少于(略)元,在孵企业中获得投融资企业数不少于6家。 (七)在孵企业吸纳大专以上人员就业不少于60人。 (八)在孵企业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授权数90件以上。 (九)在孵企业总营业收入达到(略)元以上。 (十)为基地在孵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无偿提供水、电、网等服务。 (十一)达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标准(以省级认定标准为准) (十二)培育运营管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超出中标金额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十三)三年培育运营管理服务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需继续正常运营“黔东南州科创文创园”三年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负盈亏。 | 1200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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