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设备采购意向公开第1、2、3包
内镜设备采购意向公开第1、2、3包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胸(腹)腔镜1套、高清宫腔镜系统1套、超声电子胃镜系统1套 | 详情见附表 | (略)元 | 2025年3月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最终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告起止时间
2024年11月29号-2024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
五、拟设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说明
1.相关意向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方式实名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反馈表,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参数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2-(略)/(略)(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00)
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胸(腹)腔镜1套、高清宫腔镜系统1套、超声电子胃镜系统1套 | 详情见附表 | (略)元 | 2025年3月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最终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告起止时间
2024年11月29号-2024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
五、拟设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说明
1.相关意向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方式实名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反馈表,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参数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2-(略)/(略)(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00)
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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