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某部副食品意向公开第1、2、3包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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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某部副食品意向公开第1、2、3包招标预告

我部就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开意向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KAS-F1033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

四、采购时间:2025年2月

五、采购内容:

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调料、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畜肉、禽肉、海产品、淡水产品;蔬菜、水果、新鲜食用菌、豆制品;奶及奶制品、饮品、蛋类、干菜、菌藻类、干果、调料、预包装食品(如方便面、饼干、面包、火腿肠、预制菜等)。

序(包)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备注

1

副食品采购项目

畜、禽肉类等

见附件1

约*元

每季度进行1次履约考评,前3季度考评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可续签1次合同。

2

水果、蔬菜、新鲜食用菌、豆制品、蛋类、奶及奶制品、饮品等

见附件1

约*元

3

各类水产、冻品、预包装食品、干货、调味料等

见附件1

约*元

说明:对预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考查内容为预中标人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到考察通知后自行准备考察资料及相关资料原件。如营业执照住所、主要办公场地、工作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必须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王先生 *

监督部门:苏助理 *

意见反馈邮箱:*@*39.com。

(略) 址下载附件

我部就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开意向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KAS-F1033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

四、采购时间:2025年2月

五、采购内容:

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调料、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畜肉、禽肉、海产品、淡水产品;蔬菜、水果、新鲜食用菌、豆制品;奶及奶制品、饮品、蛋类、干菜、菌藻类、干果、调料、预包装食品(如方便面、饼干、面包、火腿肠、预制菜等)。

序(包)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备注

1

副食品采购项目

畜、禽肉类等

见附件1

约*元

每季度进行1次履约考评,前3季度考评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可续签1次合同。

2

水果、蔬菜、新鲜食用菌、豆制品、蛋类、奶及奶制品、饮品等

见附件1

约*元

3

各类水产、冻品、预包装食品、干货、调味料等

见附件1

约*元

说明:对预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考查内容为预中标人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到考察通知后自行准备考察资料及相关资料原件。如营业执照住所、主要办公场地、工作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必须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王先生 *

监督部门:苏助理 *

意见反馈邮箱:*@*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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