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天津地区海工超限设备天津临港码头装卸服务专有协议采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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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天津地区海工超限设备天津临港码头装卸服务专有协议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 (略) (略) 海工超限设备天津临港码头装卸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公司 (略) 海工超限设备天津临港码头装卸服务专有协议

服务地点: (略) *方地点。

服务内容和范围:

*方承 (略) 超限设备海*联运项目,工作范围:*方负责从天津临 (略) 海工特种设备建造场地车板接货,公路运输至天津临 (略) 通用经营性港口由*方完成集港装船作业全过程,装船作业后*方将货物海运至青岛海工和珠海海工等码头船板进行交货,为保证每批超限设备在港口的装卸作业,需要选择具备超限设备运输通行条件、有港口经营性资质和拥有大型吊车设备的码头资源,签订码头装卸服务合同,以保证海工特种设备超限设备安全顺利发运。

*方负责从天津临 (略) 海工特种设备建造场地车板接货,公路运输至天津临 (略) 通用经营性码头,由双方共同检查设备外观,是否有破损等异常,*方确定无异议后,*方负责根据设备的尺寸和重量匹配适合的吊索具,然后进行吊索具挂扣,通过码头起重机将设备吊装上船完成装船作业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的模式。

2024年12月-2025年1月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申请人需要具备有效期内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码头装卸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须提供年度协议以及订单,和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业绩备查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

2024年12月05日

,天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 (略) (略) 海工超限设备天津临港码头装卸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公司 (略) 海工超限设备天津临港码头装卸服务专有协议

服务地点: (略) *方地点。

服务内容和范围:

*方承 (略) 超限设备海*联运项目,工作范围:*方负责从天津临 (略) 海工特种设备建造场地车板接货,公路运输至天津临 (略) 通用经营性港口由*方完成集港装船作业全过程,装船作业后*方将货物海运至青岛海工和珠海海工等码头船板进行交货,为保证每批超限设备在港口的装卸作业,需要选择具备超限设备运输通行条件、有港口经营性资质和拥有大型吊车设备的码头资源,签订码头装卸服务合同,以保证海工特种设备超限设备安全顺利发运。

*方负责从天津临 (略) 海工特种设备建造场地车板接货,公路运输至天津临 (略) 通用经营性码头,由双方共同检查设备外观,是否有破损等异常,*方确定无异议后,*方负责根据设备的尺寸和重量匹配适合的吊索具,然后进行吊索具挂扣,通过码头起重机将设备吊装上船完成装船作业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的模式。

2024年12月-2025年1月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申请人需要具备有效期内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码头装卸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须提供年度协议以及订单,和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业绩备查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

2024年12月05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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