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公司电力电缆等6项采购-采办计划
装备公司电力电缆等6项采购-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社会监督电话:02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运维品类部-装备公司电力电缆等6项购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电力电缆等6项购置 | 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件 | 2024年12月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投标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无。 3.3体系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站http://**)核实。 3.4 证书要求: 1.卖家供货时应提供第三方检验证书(需要检验产品、见证FAT,证书中需要有数据和见证记录)、提供材质证、产品说明书、强度试验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防护等级证书 2.完成所有工厂测试,报告证书日起在测试后6个月之内,样式测试满足IEC标准,提供有第三方(SGS、TUV、Intertek、BV、ATG其中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特殊性能的检验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测试:绝缘测试、弯曲试验、耐压试验、阻燃测试、耐火测试、烟发散测试、外护套油浸测试。 3.试验应在第三方的认证和监督下进行。卖方应提供测试证书以证明所有产品符合相关IEC和其他适用规范的要求,发货前生产方应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实验报告。如果相同设计的产品已经获得相关机构的型式认可,则可提交其在有效期内的认可试验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中国 (略) 或 (略) 以“取消投标资格” (略) 罚, (略) 罚 (略) 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所 (略) 以“取消投标资格” (略) 罚, (略) 罚 (略) 罚期满但未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未被中国 (略) 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未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投标人应在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执行 (略) ” http://**)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标人未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 (略) http://**)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8)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 (略) 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制造商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3.8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2月5日
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一、需求概况
装备公司设施优化中心伊拉克海外项目电力电缆采购采购项目。
二、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ZA-YJV32\0.6/1kV\5×25mm2 | 米 | 75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
2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ZA-YJV32\0.6/1kV\3×6mm2 | 米 | 6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
3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ZA-YJV32\0.6/1kV\4×10mm2 | 米 | 1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
4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ZA-YJV32\0.6/1kV\5×2.5mm2 | 米 | 39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
5 | 铜芯交联聚*烯绝缘聚氯*烯护套控制电缆 | 铜芯交联聚*烯绝缘聚氯*烯护套控制电缆\300/500V\10×2×1.5mm2\IEC * | 米 | 39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Computer soft cable Cucore XLPE insulation PVCsheathed Cu-wire braidseparate shield and generalshield flame-retardantcompound multicore steel-wire wind armoring cable,max ambienttemperature.80°C |
6 | 网线 | (略) 线 | 米 | 2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Network cable CAT6 |
三、执行标准/规范
除本技术规范书特别规定外,卖方所提供的电缆均应按下列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所用的标准必须是其最新的版本。如果这些标准内容矛盾时,遵守本技术规范。如果卖方选用标准规定以外的标准时,需提交与这种替换标准相当的或优于标书规定的标准的证明。同时提供与标书规定标准的差异书面说明。
EN * |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 |
EN *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IP 15 Area | Classification Code for Petroleum Installations |
NFPA 70 | 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
API RP 505 |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classification of location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at petroleum facilities classified as Class I, Zone 0, Zone 1 and Zone 2 |
IEC * | IEC standard voltages |
IEC * |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 |
IEC * | Thermal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electrical insulation. |
IEC-* | Guide to the selection of high-voltage cables |
IEC * | Polyvinyl chloride insulated cables of rated voltages up to and including 450/750V |
IEC * | Conductors of insulated cables. |
IEC * | Electrical cables current rating |
IEC * | Tests for electric cables under fire conditions |
IEC * | Test on electrical cables under fire condition. |
IEC * | Basic and safety principles for man-machine interface, marking and identification - Identification of conductors by colours or numerals |
IEC * | Power cables with extruded insulation and their accessories for rated voltages from 1 kV (Um = 1,2 kV) up to 30 kV (Um = 36 kV) |
IEC * | 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s (IP Code) |
IEC * | Test on gases evolved during combustion of materials from cables |
IEC * | Common test methods for insulating and sheathing materials of electric and optical cables |
IEC *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IEC * | Test for measurement of smoke density. |
ISO 9001 |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
四、设计/使用条件
1. 设计要求:
设计应基于规范书、数据表和本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任何偏差均应按照材料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与标书一起提交。如果没有,则可理解为供应商完全符合本规范。卖方应在标书中应提交其标准电缆的全部技术细节,这些技术细节需符合本文所述的详细要求。对于供应商无法满足的或提出新的或替代技术的要求,应加以识别,并解释差异。
所有电缆应适用于铺设 (略) 域的混凝土沟槽中,或直接埋 (略) 域,也适用于直接暴露于天气(空气、雨水、风和阳光)的开放式电缆托盘上。
2. 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设施中心3号码头
3. 安装或使用地点: 伊拉克米桑油田 (略) MOV功能恢复项目
4. 作业环境要求:室外最高温度65℃。
五、技术要求
(一)产品要求
1. 动力、控制电缆
? 导体、绝缘及颜色
电缆导体的规格、性能应与规格书要求保持一致,具有2级高导电性。所有电缆的绝缘材料应与导体相适应,同时满足规格书要求的绝缘性能。交流电源线、控制电源线、直流电源线的颜色编码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所给颜色执行。
? 基本结构
1) 电缆要求应为圆形设计,结构紧凑,满足进入终端或接线盒的要求。
2) 填料应使用符合电缆防火性能和有毒排放标准的要求材料,并应采用不吸湿耐高温材料绑扎。
3) 电缆的屏蔽应满足最大允许故障载流量,数据电缆的屏蔽应该包含所有相导体,并位于电缆铠装保护的内部。
4) 铠装电缆多芯采时用镀锌圆钢线,单芯采用铝线,必要时用绑扎带。
5) 所有电缆都应具有保护套,其护套的颜色、抗腐蚀、耐火性及有毒排放等标准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 所有电缆芯线和外护套都应印有不可去除的文字标识,标识及多芯线的标号要符合规范要求。
? 阻燃
1) 所有电缆应为阻燃、低烟型电缆,等级应符合IEC *-3中A类要求。
2) 对产品的烟雾排放特性及绝缘的临界氧指数进行测试。
3) 防火电缆为低卤电缆,要有明确标识,应按照IEC *-1进行测试。
? 其他要求
1) 电缆应进行防水试验,测试后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兆欧姆。
2) 所有材料的物理特性应符合所使用材料类型的相关标准。
3) 电缆及电缆导线不得有接头。
4) 电缆卷筒应结构稳定,具有防腐、防水、防蛀等保护措施。电缆的末端应 (略) 理并固定。同时要有储运过程的保护措施及必要的吊运设施。
2. 仪表通讯电缆
? 敷设场地:仪表电缆室外敷设在管支架上和地下的电缆托架上,室内电缆敷设在地板架下的托架上。
? 基本性能要求 1) 所有电缆至少应符合IEC *的阻燃标准的要求。2) 规格书中要求的电缆的防火性能应满足IEC *标准的要求。
3) 电缆的导体材料应为普通铜芯,应满足2级绞合(IEC *)。 4) 对/组绞合线所使用的组数应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5) 产品的规格尺寸及各规格电缆绝缘等级需符合规格书的要求。 6) 线芯绝缘:室内外安装的绝缘电缆应采用聚氯*烯阻燃。对于防火电缆,电缆芯应用聚*烯(PE或XPLE型)或聚*烯绝缘 7) 对/组绞合线,芯线缠绕应符合IEC *标准,多芯电缆不得扭曲。 8) 对/组绞合线应用聚酯胶带螺旋缠绕,重叠度最小为25% 9) 屏蔽线应采用阻燃的铝/聚酯薄膜带,屏蔽和防火的铜屏蔽,螺旋缠绕,至少有25%的重叠。 10) 内外护套均为PVC材质 11) 户外敷设时应有钢丝铠装保护 12) 电缆的外部标识及芯线的标识与颜色都应符合规格书要求。 13) 长度制造公差应为-0%到+ 3%。 ? 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标准/最大滚筒长度及相关滚筒整体尺寸 2) 电缆数据表 3) 不间断电流额定值 4) 电缆尺寸包括公差 5) 每米电缆重量 6) 最小弯曲半径 7) 示氧值 8) 烟雾测试(适用时) 9) 卖方应在电缆制造后提供以下数据:实际电缆尺寸和每米重量、卷筒电缆的实际长度、电缆卷筒的实际尺寸和重量 ? 具体要求详见规格书(二)通用要求
所有产品应符合规格书(CILBCFQ-767-ELE-15.03-* SPECIFICATION FOR POWER, CONTROL AND EATHING CABLE)要求,电缆应为圆形结构,并应基本紧凑,以满足直接进入Ex“d”设备或Ex“e”终端/接线盒的要求。成品电缆除结构尺寸、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设计的相关规定。
(三)导体绝缘和颜色
当电缆的绝缘采用符合交联聚集*烯 (XLPE) 或聚氯*烯 ( PVC )材料。绝缘应紧密挤包在导体上,绝缘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绝缘层的横断面上无目力可见的气包和砂眼等缺陷。绝缘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 (略) 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 90%。多芯电缆的绝缘线芯应采用颜色识别。
电源、控制绝缘材料应与导体相适应,负载条件下最高温度90℃,短路条件下最高温度250℃。
除非电缆表或数据表中有规定,电缆应具有以下导体绝缘:
电源、控制电缆:交联聚*烯绝缘
交流电源线的导体绝缘应按照IEC *的颜色编码:
? 1 芯电缆:黑
? 2 芯电缆:黑 、蓝
? 3 芯+地线电缆:黑 、黄/绿(地线)
? 4 芯电缆:黑 、棕 、灰
? 5 芯+地线电缆:黑 、棕 、灰+黄绿(地线)
? 6 芯电缆:黑 、棕 、灰 、蓝
? 7 芯+地线电缆:黑 、棕 、灰 、蓝+黄绿(地线)
4芯以下控制电缆的导体绝缘应采用与交流电源相同的颜色电缆。
5芯及以上的控制电缆应按条款中详细说明的编号进行标识。
(四)填充
电缆线芯间的间隙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紧密,缆芯用非吸湿性扎带扎紧,成缆后外形应圆整 。
填充物的耐温等级应与绝缘材料相当且应不粘连绝缘线芯,并能确保在成品电缆附加段老化试验后不粉化。
(五)内衬层
电缆的内衬层的耐温等级应与绝缘材料相当并与电缆绝缘材料相兼容。铠装电缆应采用挤包的内衬层。垫层材料应符合电缆的防火性能和有毒排放物的要求。垫层应该不吸湿,能够承受导线在其最高额定温度下工作时所遇到的温度。电缆制造过程应加以控制,以防止垫层与导体绝缘粘接。如果电缆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有这种不良粘结的可能,供应商应确保使用并严格执行防止和检测这种粘结的质量程序。
(六)金属铠装
当采用钢丝铠装时,铠装层表面应平整、无皱边、凸起等缺陷。
(七)电缆护套
所有电缆都应具有外护套,内护套和外护套采用IEC *的ST2型聚氯*烯。
低压电缆外护套为黑色,中压电缆外护套为红色,接地电缆外护套为绿色带黄色条纹。
护套材料应适合长期暴露在阳光直射下,并应能抵抗偶尔被液态碳氢化合物润湿而造成的损害。
护套材料应符合电缆的防火性能和有毒排放物的要求。
(八)采用阻燃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缆 、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时,电缆型号表示方法 、燃烧特性和技术要求应能符合IEC*相关规定。
(九)当电缆有耐低温、耐盐雾、耐日光老化等特殊要求时,电缆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卖方应提供有资质国家级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特殊性能的检验报告。
(十)成品电缆的表面应有制造厂名、型号规格和电压的连续标志;电缆所有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磨;电缆长度序号编号(以1米为基本单位的有效长度)的标记应连续,不得跳码。
(十一)涂层保护
电缆滚筒所有 (略) 理和保护涂层应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执行。卖方应提交所选涂料制造商的标准规范,并获得买方认可。如有替代要求可在评标过程中协商。电缆滚筒应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例如适当的电镀、封装、船舶品质清漆和具有抗真菌和防跟踪性能的材料,用以降低恶劣环境对产品的不良影响。
六、检测和试验
当电缆有耐低温、防蚁、耐盐雾等特殊要求时,电缆应符合响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卖方应提供第三方(SGS、TUV、Intertek、BV、ATG其中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特殊性能的检验报告。
完成所有工厂测试,报告证书日起在测试后6个月之内,样式测试满足IEC标准,提供有第三方(SGS、TUV、Intertek、BV、ATG其中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特殊性能的检验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测试:绝缘测试、弯曲试验、耐压试验、阻燃测试、耐火测试、烟发散测试、外护套油浸测试。
(一)检查要求:电缆在制造和试验过程中买方代表应随时可以进入现场对其产品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以方便对其产品的生产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二)试验
1. 试验组织:所有试验均应由卖方组织。监测设备应由卖方提供,并有测试之日起6个月内校准记录(即保证受控仪器在有效期内),卖方应在投标时同时提供一份试验计划及清单。
2. 试验形式:试验应在第三方的认证和监督下进行。卖方应提供测试证书以证明所有产品符合相关IEC和其他适用规范的要求,发货前生产方应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实验报告。如果相同设计的产品已经获得相关机构的型式认可,则可提交其在有效期内的认可试验文件。
3. 试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试验数据:
? 绝缘测试
? 弯曲测试
? 长时间电压试验
? 阻燃测试
? 护套油浸试验
? 老化试验
? 耐火试验
? 气体流动试验
? 临界氧指数(用于绝缘、垫层和护套)
? 烟排放测试(如有)
? 酸发射测试
4. 仪表电缆测试
? 常规检查如下: 1) 所有电缆生产都要有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以保障电缆的性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 卷筒的控制程序应包括:法兰的质量、标记和标签、电缆的型号、长度、截面、尺寸和重量、最小曲线半径、端头的封护、包装和防震保护、相应的控制文件。 ? 常规非电气检查包括不限于以下 1) 导体的性质和组成 2) 用于导体绝缘的材料 3) 绝缘的厚度测量 4) 衬垫层材料及结构 5) 外护套材料 6) 屏蔽线的结构及材料 7) 外护套厚度测量 8) (略) 所用材料 9) 金属外壳成分和厚度的验证 10) 测量内外护套直径 11) 金属护套防腐涂层试验 12) 检查外护套抵抗化学或机械侵蚀的能力 13) 根据IEC *进行阻燃测试 14) 根据IEC *进行防火测试 15) 根据IEC *第2部分测试烟密度 ? 电气试验 1) 电阻的测量 2) 导线负荷试验(三)出厂测试(FAT)
1.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见证货物在生产厂家进行检验和试验。
2.在FAT前2周,卖方应完成FAT程序,在买方、最终用户审核的任何FAT程序合格之前,买方有权拒绝进行检查。最终业主有权见证产品生产过程,卖方需负责FAT产生的相关费用。
3.出厂测试检测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测试系统、消耗品、工具等。
4.买方对货物任何的检验和测试行为不代表卖方对货品FAT的义务和责任。
5.工厂验收测试(FAT)内容至少应包括: 目视检查(材料、绘画、尺寸);终版图纸和文件描述; (略) 域的密封性和防护符合要求;列举所遵守的规范和标准的项点。
6.如相关货品项目不符合行业标准、买方或最终用户的规范要求时,卖方应及时替换,产生费用由卖方承担且交付时间不得延期。
7.在检验和试验中涉及仪器检验的可以在特定的规格书或数据表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8.卖方应提交现场验收测试(SAT)的详细程序。
9.卖家供货时应提供第三方检验证书(需要检验产品、见证FAT,证书中需要有数据和见证记录)、提供材质证、产品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防护等级证书。
10.其他FAT要求详见规格书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除非另有规定,电缆应卷绕在的电缆盘上,电缆卷绕应整齐,妥善包装。对于重量不超过80kg的短段电缆,可以成圈包装。
2.卖方应满足买方提供的分段长度要求。包装前应联系买方并根据要求对电缆的分段要求进行分盘。卖方应在整根电缆上按照买方的分段要求进行分段标记,并在合格证上注明该根电缆的分段顺序及长度。
3.所有情况下,提供各电缆盘的在效长度必须不小于合同规定的标称长度。
4.每个电缆所卷绕的盘层内筒径应不小于电缆最小弯曲直径。
5.电缆应具有一定保护措施防止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受到损伤。电缆的端头应密封以防止进水受潮,电缆端部应固定在电缆盘上。
6.电缆卷绕在电缆盘上后,在电缆盘的整个圆周上可采用条板或钢板固定保护。
7.运输电缆肘,卖方应采取防止电缆盘滚动的措施。电缆盘在装卸时应采用专门的吊装工具以避免损坏电缆。电缆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
8.每个电缆盘都应在其外部表面设置铭牌,即持久铭刻的标签,以明确显示电缆订购书、适用码或项目规格中明确指定的信息,标签应标明:
? 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名称
? 电缆额定电压、型号和规格
? 标准编号
? 电缆长度(以米计)
? 制造日期
? 重量(以千克计)
? 电缆盘识别号和线盘正确的旋转方向
9.在进行电缆供货时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一下技术文件:
? 电缆的结构图、尺寸参数、原材料供应商名称和牌号、重量细节等
? 完整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 电缆盘
? 质量计划
? 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
? 供货经历
? 供应商技术偏离表
? 产品资质证书
? 供货时提供供货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SGS、BV其中一家)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10.电源电缆的包装、运输和存储
? 装运和储存的程序按生产方标准执行,需经买方批准,以下几项是最低标准:
1) 每个集装箱应明确标识其内装物品、订购单号和货号。
2) 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任何可能被吊索和吊装设备损坏的外露设备部件都应做拆除保护。运输或吊装所需的临时支撑和加强应由卖方提供,并涂成红色。
3) 材料应进行完好的保护, (略) 和海上运输,并满足12个月工作现场储存期。材料应有必要的加强防护,以防止在运输、储存和安装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4) 所有物资都应该有适当的标记并保障其场所的整洁。
5) 外露的螺栓应由木制盖板保护,螺纹应有钢制保护帽。
6) 内部所有物资都要有明确标识,标识应标明使用的保存类型。
7) 终 (略) 应用适当材料进行密封。
8) 所有的外露部位都应做 (略) 理。
9) 吊点的位置、重量和重心应都应有明确的标记。
10) 如需拆卸部件以便运输的地方,应提供在现场重新组装的说明书。
11) 产品应单独包装,任何杂物必须清除。
12) 强度试验证书应与所有起重设备、吊具、吊索和卸扣一起装运。
13) 根据货物实际尺寸制作适合的外包装,外包装需结实、耐冲击且叠放时能够承受自身同等重量,包装内进行货物防晃固定,木质包装上需加盖IPPC等国际认可的熏蒸标识,以满足国际运输要求。
? 电缆在包装前应完成应有的测试和检查。未经买方同意,任何包装活动不得开始。
? 包装日期应通知买方,以便在不影响交货时间的情况下完成检验和放行证书。
? 在没有许可证书或书面弃权声明的情况下,任何设备不得离开卖方的场所。
11.仪表电缆标识和封装
? 标识:
护套表面应当按一定间隔用英文打印以下信息
1) 制造厂名称 2) 导线绝缘材料 3) 整体屏蔽还是单独屏蔽 4) 内护套材料 5) 钢丝铠装 6) 外护套材料 7) 绝缘电压 8) 对线或芯线的数目和截面积 9) 防火试验参考规范 ? 电缆卷筒标识要求卷筒的每一边都要贴上防水标签,并标明以下内容: 1) 订单编号及产品编号 2) 卷筒编号 3) 厂家名称及地址 4) 额定温度 5) 电缆筒包含实际长度及电缆筒总重量(kg) 6) 电缆卷筒应标明 (略) 域区间? 封装
1) 电缆应以最大的制造卷筒长度交付,除非有特定长度的要求。 2) 滚筒长度应为连续的。 3) 电缆端部应装有热缩帽,以防止湿气进入电缆内部,并应固定在卷筒上 4) 滚筒应用适当的材料进行绑扎封盖,以在运输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防护八、 技术文件
在进行电缆供货时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文件:
1电缆的结构图、尺寸参数、原材料供应商名称和牌号、重量细节等
2完整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3电缆盘装箱单
4生产过程质量文件
5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
6供货经历
7供应商技术偏离表
8产品资质证书
9供货时提供供货产品在有效期内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SGS、BV其中一家)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两周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计划表。这份计划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检验、抽样检验、包装及运输,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
2.签订电缆合同前一周卖方就生产计划及具体时间应以书面形式发给买方进一步确认。必要时,买方将派遣监造工程师或代表对电缆全生产周期的质量进行监控以及对备工艺阶段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包装运输等进行过程监督,卖方应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派遣的代表身份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3.买方代表将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工艺过程、抽样检验和例行试验等过程进行监督,若发现合同电缆经检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卖方应及时安排重新生产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供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卖方应认真考虑真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电缆的质量。
4.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工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5.电缆在发货状态或者电缆在运到买方指定仓库或敷设现场后,买方有权进行抽查检验,卖方不得因为该电缆已由买方代表监造或者发货前已由买方代表通过验收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买方代表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电缆到达现场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
6.每盘电缆都应附有产品质量验收合格证和出厂报告,合格证的序列号应真再生产过程记录的可追溯性 。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1.供需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以协同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项目经理应得到买方的认可。
2.在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卖方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往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具体情况、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如确属卖方质量问题,均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
3.在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若业主要进行重新核实复验,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业主进行检测。
4.需要进行卖方培训时,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安排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本合同敷设安装过程中,卖方按买方要求对现场施工提供相关指导。
十一、质量保证
1.卖方做好生产过程中产品检验工作,确保全过程满足产品生产质量标准。卖方应在制造、装配和测试期间为买方和检验员提供设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2.卖方应采用满足产品质量标准性能的最适宜原材料。使用满足产品质量标准精度的加工设备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测试仪表、测试仪器,确保生产合格产品;
3.成品电缆的出厂试验要满足国家标准规定,产品规格和性能应与本技术协议要求相一致,保证为买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
4.供货时提供供货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电缆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SGS、BV)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5.质保期要求:最终用户确认安装合格后12个月;
6.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
采办计划公告
社会监督电话:02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运维品类部-装备公司电力电缆等6项购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电力电缆等6项购置 | 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件 | 2024年12月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投标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无。 3.3体系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站http://**)核实。 3.4 证书要求: 1.卖家供货时应提供第三方检验证书(需要检验产品、见证FAT,证书中需要有数据和见证记录)、提供材质证、产品说明书、强度试验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防护等级证书 2.完成所有工厂测试,报告证书日起在测试后6个月之内,样式测试满足IEC标准,提供有第三方(SGS、TUV、Intertek、BV、ATG其中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特殊性能的检验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测试:绝缘测试、弯曲试验、耐压试验、阻燃测试、耐火测试、烟发散测试、外护套油浸测试。 3.试验应在第三方的认证和监督下进行。卖方应提供测试证书以证明所有产品符合相关IEC和其他适用规范的要求,发货前生产方应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实验报告。如果相同设计的产品已经获得相关机构的型式认可,则可提交其在有效期内的认可试验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中国 (略) 或 (略) 以“取消投标资格” (略) 罚, (略) 罚 (略) 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所 (略) 以“取消投标资格” (略) 罚, (略) 罚 (略) 罚期满但未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未被中国 (略) 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未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投标人应在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执行 (略) ” http://**)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标人未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 (略) http://**)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8)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 (略) 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制造商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3.8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2月5日
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一、需求概况
装备公司设施优化中心伊拉克海外项目电力电缆采购采购项目。
二、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ZA-YJV32\0.6/1kV\5×25mm2 | 米 | 75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
2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ZA-YJV32\0.6/1kV\3×6mm2 | 米 | 6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
3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ZA-YJV32\0.6/1kV\4×10mm2 | 米 | 1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
4 | 电力电缆 | 电力电缆\ZA-YJV32\0.6/1kV\5×2.5mm2 | 米 | 39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
5 | 铜芯交联聚*烯绝缘聚氯*烯护套控制电缆 | 铜芯交联聚*烯绝缘聚氯*烯护套控制电缆\300/500V\10×2×1.5mm2\IEC * | 米 | 39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Computer soft cable Cucore XLPE insulation PVCsheathed Cu-wire braidseparate shield and generalshield flame-retardantcompound multicore steel-wire wind armoring cable,max ambienttemperature.80°C |
6 | 网线 | (略) 线 | 米 | 200 | 合同签订后6周交货 | Network cable CAT6 |
三、执行标准/规范
除本技术规范书特别规定外,卖方所提供的电缆均应按下列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所用的标准必须是其最新的版本。如果这些标准内容矛盾时,遵守本技术规范。如果卖方选用标准规定以外的标准时,需提交与这种替换标准相当的或优于标书规定的标准的证明。同时提供与标书规定标准的差异书面说明。
EN * |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 |
EN *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IP 15 Area | Classification Code for Petroleum Installations |
NFPA 70 | 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
API RP 505 |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ification of location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at petroleum facilities ified as Class I, Zone 0, Zone 1 and Zone 2 |
IEC * | IEC standard voltages |
IEC * |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 |
IEC * | Thermal evaluation and ification of electrical insulation. |
IEC-* | Guide to the selection of high-voltage cables |
IEC * | Polyvinyl chloride insulated cables of rated voltages up to and including 450/750V |
IEC * | Conductors of insulated cables. |
IEC * | Electrical cables current rating |
IEC * | Tests for electric cables under fire conditions |
IEC * | Test on electrical cables under fire condition. |
IEC * | Basic and safety principles for man-machine interface, marking and identification - Identification of conductors by colours or numerals |
IEC * | Power cables with extruded insulation and their accessories for rated voltages from 1 kV (Um = 1,2 kV) up to 30 kV (Um = 36 kV) |
IEC * | 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s (IP Code) |
IEC * | Test on gases evolved during combustion of materials from cables |
IEC * | Common test methods for insulating and sheathing materials of electric and optical cables |
IEC *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IEC * | Test for measurement of smoke density. |
ISO 9001 |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
四、设计/使用条件
1. 设计要求:
设计应基于规范书、数据表和本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任何偏差均应按照材料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与标书一起提交。如果没有,则可理解为供应商完全符合本规范。卖方应在标书中应提交其标准电缆的全部技术细节,这些技术细节需符合本文所述的详细要求。对于供应商无法满足的或提出新的或替代技术的要求,应加以识别,并解释差异。
所有电缆应适用于铺设 (略) 域的混凝土沟槽中,或直接埋 (略) 域,也适用于直接暴露于天气(空气、雨水、风和阳光)的开放式电缆托盘上。
2. 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设施中心3号码头
3. 安装或使用地点: 伊拉克米桑油田 (略) MOV功能恢复项目
4. 作业环境要求:室外最高温度65℃。
五、技术要求
(一)产品要求
1. 动力、控制电缆
? 导体、绝缘及颜色
电缆导体的规格、性能应与规格书要求保持一致,具有2级高导电性。所有电缆的绝缘材料应与导体相适应,同时满足规格书要求的绝缘性能。交流电源线、控制电源线、直流电源线的颜色编码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所给颜色执行。
? 基本结构
1) 电缆要求应为圆形设计,结构紧凑,满足进入终端或接线盒的要求。
2) 填料应使用符合电缆防火性能和有毒排放标准的要求材料,并应采用不吸湿耐高温材料绑扎。
3) 电缆的屏蔽应满足最大允许故障载流量,数据电缆的屏蔽应该包含所有相导体,并位于电缆铠装保护的内部。
4) 铠装电缆多芯采时用镀锌圆钢线,单芯采用铝线,必要时用绑扎带。
5) 所有电缆都应具有保护套,其护套的颜色、抗腐蚀、耐火性及有毒排放等标准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 所有电缆芯线和外护套都应印有不可去除的文字标识,标识及多芯线的标号要符合规范要求。
? 阻燃
1) 所有电缆应为阻燃、低烟型电缆,等级应符合IEC *-3中A类要求。
2) 对产品的烟雾排放特性及绝缘的临界氧指数进行测试。
3) 防火电缆为低卤电缆,要有明确标识,应按照IEC *-1进行测试。
? 其他要求
1) 电缆应进行防水试验,测试后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兆欧姆。
2) 所有材料的物理特性应符合所使用材料类型的相关标准。
3) 电缆及电缆导线不得有接头。
4) 电缆卷筒应结构稳定,具有防腐、防水、防蛀等保护措施。电缆的末端应 (略) 理并固定。同时要有储运过程的保护措施及必要的吊运设施。
2. 仪表通讯电缆
? 敷设场地:仪表电缆室外敷设在管支架上和地下的电缆托架上,室内电缆敷设在地板架下的托架上。
? 基本性能要求 1) 所有电缆至少应符合IEC *的阻燃标准的要求。2) 规格书中要求的电缆的防火性能应满足IEC *标准的要求。
3) 电缆的导体材料应为普通铜芯,应满足2级绞合(IEC *)。 4) 对/组绞合线所使用的组数应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5) 产品的规格尺寸及各规格电缆绝缘等级需符合规格书的要求。 6) 线芯绝缘:室内外安装的绝缘电缆应采用聚氯*烯阻燃。对于防火电缆,电缆芯应用聚*烯(PE或XPLE型)或聚*烯绝缘 7) 对/组绞合线,芯线缠绕应符合IEC *标准,多芯电缆不得扭曲。 8) 对/组绞合线应用聚酯胶带螺旋缠绕,重叠度最小为25% 9) 屏蔽线应采用阻燃的铝/聚酯薄膜带,屏蔽和防火的铜屏蔽,螺旋缠绕,至少有25%的重叠。 10) 内外护套均为PVC材质 11) 户外敷设时应有钢丝铠装保护 12) 电缆的外部标识及芯线的标识与颜色都应符合规格书要求。 13) 长度制造公差应为-0%到+ 3%。 ? 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标准/最大滚筒长度及相关滚筒整体尺寸 2) 电缆数据表 3) 不间断电流额定值 4) 电缆尺寸包括公差 5) 每米电缆重量 6) 最小弯曲半径 7) 示氧值 8) 烟雾测试(适用时) 9) 卖方应在电缆制造后提供以下数据:实际电缆尺寸和每米重量、卷筒电缆的实际长度、电缆卷筒的实际尺寸和重量 ? 具体要求详见规格书(二)通用要求
所有产品应符合规格书(CILBCFQ-767-ELE-15.03-* SPECIFICATION FOR POWER, CONTROL AND EATHING CABLE)要求,电缆应为圆形结构,并应基本紧凑,以满足直接进入Ex“d”设备或Ex“e”终端/接线盒的要求。成品电缆除结构尺寸、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设计的相关规定。
(三)导体绝缘和颜色
当电缆的绝缘采用符合交联聚集*烯 (XLPE) 或聚氯*烯 ( PVC )材料。绝缘应紧密挤包在导体上,绝缘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绝缘层的横断面上无目力可见的气包和砂眼等缺陷。绝缘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 (略) 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 90%。多芯电缆的绝缘线芯应采用颜色识别。
电源、控制绝缘材料应与导体相适应,负载条件下最高温度90℃,短路条件下最高温度250℃。
除非电缆表或数据表中有规定,电缆应具有以下导体绝缘:
电源、控制电缆:交联聚*烯绝缘
交流电源线的导体绝缘应按照IEC *的颜色编码:
? 1 芯电缆:黑
? 2 芯电缆:黑 、蓝
? 3 芯+地线电缆:黑 、黄/绿(地线)
? 4 芯电缆:黑 、棕 、灰
? 5 芯+地线电缆:黑 、棕 、灰+黄绿(地线)
? 6 芯电缆:黑 、棕 、灰 、蓝
? 7 芯+地线电缆:黑 、棕 、灰 、蓝+黄绿(地线)
4芯以下控制电缆的导体绝缘应采用与交流电源相同的颜色电缆。
5芯及以上的控制电缆应按条款中详细说明的编号进行标识。
(四)填充
电缆线芯间的间隙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紧密,缆芯用非吸湿性扎带扎紧,成缆后外形应圆整 。
填充物的耐温等级应与绝缘材料相当且应不粘连绝缘线芯,并能确保在成品电缆附加段老化试验后不粉化。
(五)内衬层
电缆的内衬层的耐温等级应与绝缘材料相当并与电缆绝缘材料相兼容。铠装电缆应采用挤包的内衬层。垫层材料应符合电缆的防火性能和有毒排放物的要求。垫层应该不吸湿,能够承受导线在其最高额定温度下工作时所遇到的温度。电缆制造过程应加以控制,以防止垫层与导体绝缘粘接。如果电缆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有这种不良粘结的可能,供应商应确保使用并严格执行防止和检测这种粘结的质量程序。
(六)金属铠装
当采用钢丝铠装时,铠装层表面应平整、无皱边、凸起等缺陷。
(七)电缆护套
所有电缆都应具有外护套,内护套和外护套采用IEC *的ST2型聚氯*烯。
低压电缆外护套为黑色,中压电缆外护套为红色,接地电缆外护套为绿色带黄色条纹。
护套材料应适合长期暴露在阳光直射下,并应能抵抗偶尔被液态碳氢化合物润湿而造成的损害。
护套材料应符合电缆的防火性能和有毒排放物的要求。
(八)采用阻燃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缆 、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时,电缆型号表示方法 、燃烧特性和技术要求应能符合IEC*相关规定。
(九)当电缆有耐低温、耐盐雾、耐日光老化等特殊要求时,电缆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卖方应提供有资质国家级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特殊性能的检验报告。
(十)成品电缆的表面应有制造厂名、型号规格和电压的连续标志;电缆所有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磨;电缆长度序号编号(以1米为基本单位的有效长度)的标记应连续,不得跳码。
(十一)涂层保护
电缆滚筒所有 (略) 理和保护涂层应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执行。卖方应提交所选涂料制造商的标准规范,并获得买方认可。如有替代要求可在评标过程中协商。电缆滚筒应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例如适当的电镀、封装、船舶品质清漆和具有抗真菌和防跟踪性能的材料,用以降低恶劣环境对产品的不良影响。
六、检测和试验
当电缆有耐低温、防蚁、耐盐雾等特殊要求时,电缆应符合响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卖方应提供第三方(SGS、TUV、Intertek、BV、ATG其中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特殊性能的检验报告。
完成所有工厂测试,报告证书日起在测试后6个月之内,样式测试满足IEC标准,提供有第三方(SGS、TUV、Intertek、BV、ATG其中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特殊性能的检验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测试:绝缘测试、弯曲试验、耐压试验、阻燃测试、耐火测试、烟发散测试、外护套油浸测试。
(一)检查要求:电缆在制造和试验过程中买方代表应随时可以进入现场对其产品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以方便对其产品的生产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二)试验
1. 试验组织:所有试验均应由卖方组织。监测设备应由卖方提供,并有测试之日起6个月内校准记录(即保证受控仪器在有效期内),卖方应在投标时同时提供一份试验计划及清单。
2. 试验形式:试验应在第三方的认证和监督下进行。卖方应提供测试证书以证明所有产品符合相关IEC和其他适用规范的要求,发货前生产方应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实验报告。如果相同设计的产品已经获得相关机构的型式认可,则可提交其在有效期内的认可试验文件。
3. 试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试验数据:
? 绝缘测试
? 弯曲测试
? 长时间电压试验
? 阻燃测试
? 护套油浸试验
? 老化试验
? 耐火试验
? 气体流动试验
? 临界氧指数(用于绝缘、垫层和护套)
? 烟排放测试(如有)
? 酸发射测试
4. 仪表电缆测试
? 常规检查如下: 1) 所有电缆生产都要有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以保障电缆的性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 卷筒的控制程序应包括:法兰的质量、标记和标签、电缆的型号、长度、截面、尺寸和重量、最小曲线半径、端头的封护、包装和防震保护、相应的控制文件。 ? 常规非电气检查包括不限于以下 1) 导体的性质和组成 2) 用于导体绝缘的材料 3) 绝缘的厚度测量 4) 衬垫层材料及结构 5) 外护套材料 6) 屏蔽线的结构及材料 7) 外护套厚度测量 8) (略) 所用材料 9) 金属外壳成分和厚度的验证 10) 测量内外护套直径 11) 金属护套防腐涂层试验 12) 检查外护套抵抗化学或机械侵蚀的能力 13) 根据IEC *进行阻燃测试 14) 根据IEC *进行防火测试 15) 根据IEC *第2部分测试烟密度 ? 电气试验 1) 电阻的测量 2) 导线负荷试验(三)出厂测试(FAT)
1.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见证货物在生产厂家进行检验和试验。
2.在FAT前2周,卖方应完成FAT程序,在买方、最终用户审核的任何FAT程序合格之前,买方有权拒绝进行检查。最终业主有权见证产品生产过程,卖方需负责FAT产生的相关费用。
3.出厂测试检测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测试系统、消耗品、工具等。
4.买方对货物任何的检验和测试行为不代表卖方对货品FAT的义务和责任。
5.工厂验收测试(FAT)内容至少应包括: 目视检查(材料、绘画、尺寸);终版图纸和文件描述; (略) 域的密封性和防护符合要求;列举所遵守的规范和标准的项点。
6.如相关货品项目不符合行业标准、买方或最终用户的规范要求时,卖方应及时替换,产生费用由卖方承担且交付时间不得延期。
7.在检验和试验中涉及仪器检验的可以在特定的规格书或数据表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8.卖方应提交现场验收测试(SAT)的详细程序。
9.卖家供货时应提供第三方检验证书(需要检验产品、见证FAT,证书中需要有数据和见证记录)、提供材质证、产品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防护等级证书。
10.其他FAT要求详见规格书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除非另有规定,电缆应卷绕在的电缆盘上,电缆卷绕应整齐,妥善包装。对于重量不超过80kg的短段电缆,可以成圈包装。
2.卖方应满足买方提供的分段长度要求。包装前应联系买方并根据要求对电缆的分段要求进行分盘。卖方应在整根电缆上按照买方的分段要求进行分段标记,并在合格证上注明该根电缆的分段顺序及长度。
3.所有情况下,提供各电缆盘的在效长度必须不小于合同规定的标称长度。
4.每个电缆所卷绕的盘层内筒径应不小于电缆最小弯曲直径。
5.电缆应具有一定保护措施防止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受到损伤。电缆的端头应密封以防止进水受潮,电缆端部应固定在电缆盘上。
6.电缆卷绕在电缆盘上后,在电缆盘的整个圆周上可采用条板或钢板固定保护。
7.运输电缆肘,卖方应采取防止电缆盘滚动的措施。电缆盘在装卸时应采用专门的吊装工具以避免损坏电缆。电缆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
8.每个电缆盘都应在其外部表面设置铭牌,即持久铭刻的标签,以明确显示电缆订购书、适用码或项目规格中明确指定的信息,标签应标明:
? 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名称
? 电缆额定电压、型号和规格
? 标准编号
? 电缆长度(以米计)
? 制造日期
? 重量(以千克计)
? 电缆盘识别号和线盘正确的旋转方向
9.在进行电缆供货时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一下技术文件:
? 电缆的结构图、尺寸参数、原材料供应商名称和牌号、重量细节等
? 完整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 电缆盘
? 质量计划
? 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
? 供货经历
? 供应商技术偏离表
? 产品资质证书
? 供货时提供供货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SGS、BV其中一家)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10.电源电缆的包装、运输和存储
? 装运和储存的程序按生产方标准执行,需经买方批准,以下几项是最低标准:
1) 每个集装箱应明确标识其内装物品、订购单号和货号。
2) 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任何可能被吊索和吊装设备损坏的外露设备部件都应做拆除保护。运输或吊装所需的临时支撑和加强应由卖方提供,并涂成红色。
3) 材料应进行完好的保护, (略) 和海上运输,并满足12个月工作现场储存期。材料应有必要的加强防护,以防止在运输、储存和安装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4) 所有物资都应该有适当的标记并保障其场所的整洁。
5) 外露的螺栓应由木制盖板保护,螺纹应有钢制保护帽。
6) 内部所有物资都要有明确标识,标识应标明使用的保存类型。
7) 终 (略) 应用适当材料进行密封。
8) 所有的外露部位都应做 (略) 理。
9) 吊点的位置、重量和重心应都应有明确的标记。
10) 如需拆卸部件以便运输的地方,应提供在现场重新组装的说明书。
11) 产品应单独包装,任何杂物必须清除。
12) 强度试验证书应与所有起重设备、吊具、吊索和卸扣一起装运。
13) 根据货物实际尺寸制作适合的外包装,外包装需结实、耐冲击且叠放时能够承受自身同等重量,包装内进行货物防晃固定,木质包装上需加盖IPPC等国际认可的熏蒸标识,以满足国际运输要求。
? 电缆在包装前应完成应有的测试和检查。未经买方同意,任何包装活动不得开始。
? 包装日期应通知买方,以便在不影响交货时间的情况下完成检验和放行证书。
? 在没有许可证书或书面弃权声明的情况下,任何设备不得离开卖方的场所。
11.仪表电缆标识和封装
? 标识:
护套表面应当按一定间隔用英文打印以下信息
1) 制造厂名称 2) 导线绝缘材料 3) 整体屏蔽还是单独屏蔽 4) 内护套材料 5) 钢丝铠装 6) 外护套材料 7) 绝缘电压 8) 对线或芯线的数目和截面积 9) 防火试验参考规范 ? 电缆卷筒标识要求卷筒的每一边都要贴上防水标签,并标明以下内容: 1) 订单编号及产品编号 2) 卷筒编号 3) 厂家名称及地址 4) 额定温度 5) 电缆筒包含实际长度及电缆筒总重量(kg) 6) 电缆卷筒应标明 (略) 域区间? 封装
1) 电缆应以最大的制造卷筒长度交付,除非有特定长度的要求。 2) 滚筒长度应为连续的。 3) 电缆端部应装有热缩帽,以防止湿气进入电缆内部,并应固定在卷筒上 4) 滚筒应用适当的材料进行绑扎封盖,以在运输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防护八、 技术文件
在进行电缆供货时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文件:
1电缆的结构图、尺寸参数、原材料供应商名称和牌号、重量细节等
2完整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3电缆盘装箱单
4生产过程质量文件
5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
6供货经历
7供应商技术偏离表
8产品资质证书
9供货时提供供货产品在有效期内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SGS、BV其中一家)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两周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计划表。这份计划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检验、抽样检验、包装及运输,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
2.签订电缆合同前一周卖方就生产计划及具体时间应以书面形式发给买方进一步确认。必要时,买方将派遣监造工程师或代表对电缆全生产周期的质量进行监控以及对备工艺阶段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包装运输等进行过程监督,卖方应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派遣的代表身份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3.买方代表将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工艺过程、抽样检验和例行试验等过程进行监督,若发现合同电缆经检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卖方应及时安排重新生产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供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卖方应认真考虑真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电缆的质量。
4.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工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5.电缆在发货状态或者电缆在运到买方指定仓库或敷设现场后,买方有权进行抽查检验,卖方不得因为该电缆已由买方代表监造或者发货前已由买方代表通过验收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买方代表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电缆到达现场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
6.每盘电缆都应附有产品质量验收合格证和出厂报告,合格证的序列号应真再生产过程记录的可追溯性 。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1.供需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以协同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项目经理应得到买方的认可。
2.在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卖方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往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具体情况、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如确属卖方质量问题,均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
3.在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若业主要进行重新核实复验,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业主进行检测。
4.需要进行卖方培训时,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安排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本合同敷设安装过程中,卖方按买方要求对现场施工提供相关指导。
十一、质量保证
1.卖方做好生产过程中产品检验工作,确保全过程满足产品生产质量标准。卖方应在制造、装配和测试期间为买方和检验员提供设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2.卖方应采用满足产品质量标准性能的最适宜原材料。使用满足产品质量标准精度的加工设备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测试仪表、测试仪器,确保生产合格产品;
3.成品电缆的出厂试验要满足国家标准规定,产品规格和性能应与本技术协议要求相一致,保证为买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
4.供货时提供供货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电缆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SGS、BV)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5.质保期要求:最终用户确认安装合格后12个月;
6.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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