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气电集团员工体检框架协议-采办计划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年度气电集团员工体检框架协议-采办计划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5-2027年 (略) 员工体检框架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2025-2027年 (略) 员工体检框架协议

根 (略) 的体检要求,提供2025年、2026年和2027年员工体检服务。

2025年1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三级 (略) 的医疗机构执业证照 。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已完成不少于1项的相关体检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4. (略) 总部( (略) (略) 太阳 (略) )为中心,直线距离不超过3km。

5. (略) 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 (略) 罚期内; (略) 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项目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窗体顶端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 (略) 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系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2024年12月10日13:00:00

, (略)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5-2027年 (略) 员工体检框架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2025-2027年 (略) 员工体检框架协议

根 (略) 的体检要求,提供2025年、2026年和2027年员工体检服务。

2025年1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三级 (略) 的医疗机构执业证照 。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已完成不少于1项的相关体检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4. (略) 总部( (略) (略) 太阳 (略) )为中心,直线距离不超过3km。

5. (略) 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 (略) 罚期内; (略) 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项目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窗体顶端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 (略) 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系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2024年12月10日13:00:00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