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至3月1政府采购意向-2025年海盐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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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至3月1政府采购意向-2025年海盐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略) 场 (略) 2025年1月至3月1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场 (略) 2025年1月至3月1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略) 场 (略)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海盐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不面向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01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2025年海盐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3家
预算金额(元):#.00

采购目录: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略) 场监 (略) (略) 场 (略) 的工作要求,为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略) 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一步体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确定的公正、公开和公平;进一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规范和水平;进一步发挥产品质量检测在产品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中标检测机构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的该类产品承检资格,即有资格承担服务期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的全县产品质量监测的抽样检验及复检检验、异议裁定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参与抽查检验的中标(承检)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 (略) 提供的抽检方案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等进行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齐全、结论明确,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禁止伪造检验报告、出具虚似数据和结果。不得少检或者漏检。采购人可监督整个检验过程,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中标(承检)单位检测结果进行复检、抽检。;中标(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略) 场监 (略) 令第18号)、《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抽查中的产品采样、企业信息调查、检验检测、数据汇总、质量分析等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公正性和有效性。检验项目由采购方指定,中标(承检)单位应具有采购方需求的检验能力,未经过采购方允许情况下不得分包。; 参与抽查检验的中标(承检)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和故意漏报、错报抽查检验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相关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略) 要求确定抽查检验时间,双方依据工作情况确定具体采样时间,中标(承检)单位应配合完成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填写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大批量检品应该在收检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中标(承检)单 (略) 提供抽查检验工作汇总表、检验报告、报盘、质量分析报告。中标(承检)单位应 (略) 要求确定抽查检验时间完成所有抽检产品检验工作。。


联系人 王文华
联系电话 0573-#
备注 /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11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场 (略) 2025年1月至3月1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场 (略) 2025年1月至3月1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略) 场 (略)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海盐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不面向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01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2025年海盐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3家
预算金额(元):#.00

采购目录: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略) 场监 (略) (略) 场 (略) 的工作要求,为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略) 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一步体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确定的公正、公开和公平;进一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规范和水平;进一步发挥产品质量检测在产品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中标检测机构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的该类产品承检资格,即有资格承担服务期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的全县产品质量监测的抽样检验及复检检验、异议裁定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参与抽查检验的中标(承检)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 (略) 提供的抽检方案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等进行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齐全、结论明确,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禁止伪造检验报告、出具虚似数据和结果。不得少检或者漏检。采购人可监督整个检验过程,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中标(承检)单位检测结果进行复检、抽检。;中标(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略) 场监 (略) 令第18号)、《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抽查中的产品采样、企业信息调查、检验检测、数据汇总、质量分析等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公正性和有效性。检验项目由采购方指定,中标(承检)单位应具有采购方需求的检验能力,未经过采购方允许情况下不得分包。; 参与抽查检验的中标(承检)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和故意漏报、错报抽查检验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相关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略) 要求确定抽查检验时间,双方依据工作情况确定具体采样时间,中标(承检)单位应配合完成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填写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大批量检品应该在收检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中标(承检)单 (略) 提供抽查检验工作汇总表、检验报告、报盘、质量分析报告。中标(承检)单位应 (略) 要求确定抽查检验时间完成所有抽检产品检验工作。。


联系人 王文华
联系电话 0573-#
备注 /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11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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