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罗茨风机采购—采办计划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罗茨风机采购—采办计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罗茨风机)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罗茨风机2台) | (详见技术文件) | (2024.12) |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罗茨风机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或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产品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12.11)至(2024.12.17)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社会监督电话号码022-(略)
本次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制造商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1.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中海油能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罗茨风机)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罗茨风机2台) | (详见技术文件) | (2024.12) |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罗茨风机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或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产品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12.11)至(2024.12.17)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社会监督电话号码022-(略)
本次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制造商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1.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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