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和县 (略) 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和县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抢险救援项目-无人机等设备采购 | 本项目为和县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抢险救援项目-无人机等设备采购。本项目计划采购无人机等配套设备。本项目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日内供货并调试完毕。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 32.1 | 2025年01月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和县 (略)
2024年12月1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和县 (略) 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和县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抢险救援项目-无人机等设备采购 | 本项目为和县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抢险救援项目-无人机等设备采购。本项目计划采购无人机等配套设备。本项目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日内供货并调试完毕。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 32.1 | 2025年01月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和县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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