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第1、2、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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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第1、2、3包

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JDHBA-W1067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预算:预算#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筹措内容。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

(三)优惠率参考范围。 (略) 场考察情况,各品种优惠率不能低于:蔬果类15%、肉类10%、水产类10%、禽蛋类10%、干调类10%、饮品类10%。

(四)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单品优惠率×采购比重(干调饮品蛋类综合优惠率=干调类优惠率×0.60+禽蛋类优惠率×0.20+饮品类优惠率×0.20、肉水产类综合优惠率=肉类优惠率×0.60+水产类优惠率×0.40)。

(五)市场参考基准价。市场价格调查可单独或 (略) 上询价、实地询价等方式组织实施。实地询价 (略) (虢镇店)价格,网上询价优先选用政府公布价格、 (略) 场(商超)网上发布价、 (略) 上价格、 (略) 价等作为副食品基准价格(包括美团优选、京东到家、宝鸡发改委公布价等)。

(六)成交供应商数量。拟选取3家供应商同时中标,分别供应蔬果类、干调饮品蛋类和肉水产类。

(七)服务期限。供货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85%以上,可再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应当立即终止合同。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满三年,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类别。

(二)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列入 (略) 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惩戒名单”、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 (略) 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承诺。

(七)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并出具承诺。

(八)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 (略) 或为同一法人(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从业人员需提供1年以内有效健康证件。

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设定供应商资质条件时,应当明确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如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

五、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8日。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

六、有关说明

1.本次采购意向公开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17-#

附件:货物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宝鸡,0917-

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JDHBA-W1067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预算:预算#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筹措内容。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

(三)优惠率参考范围。 (略) 场考察情况,各品种优惠率不能低于:蔬果类15%、肉类10%、水产类10%、禽蛋类10%、干调类10%、饮品类10%。

(四)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单品优惠率×采购比重(干调饮品蛋类综合优惠率=干调类优惠率×0.60+禽蛋类优惠率×0.20+饮品类优惠率×0.20、肉水产类综合优惠率=肉类优惠率×0.60+水产类优惠率×0.40)。

(五)市场参考基准价。市场价格调查可单独或 (略) 上询价、实地询价等方式组织实施。实地询价 (略) (虢镇店)价格,网上询价优先选用政府公布价格、 (略) 场(商超)网上发布价、 (略) 上价格、 (略) 价等作为副食品基准价格(包括美团优选、京东到家、宝鸡发改委公布价等)。

(六)成交供应商数量。拟选取3家供应商同时中标,分别供应蔬果类、干调饮品蛋类和肉水产类。

(七)服务期限。供货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85%以上,可再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应当立即终止合同。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满三年,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类别。

(二)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列入 (略) 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惩戒名单”、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 (略) 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承诺。

(七)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并出具承诺。

(八)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 (略) 或为同一法人(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从业人员需提供1年以内有效健康证件。

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设定供应商资质条件时,应当明确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如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

五、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8日。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

六、有关说明

1.本次采购意向公开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17-#

附件:货物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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