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采油公司海洋石油301船舶厂修服务采购采办计划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采油公司海洋石油301船舶厂修服务采购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采油公司海洋石油301船特别检验服务采购--(略)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 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采油公司海洋石油301船特别检验服务采购 | 1.采购内容:按照按照中国船级社法定检验要求,采油公司海洋石油301船2025年5月前需要进厂进行特别检验,以保持船舶入级证书的有效性。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及工程单; 3.本项目地点:海洋石油301船预计2025年3月-5月期间在广州 (略) 进行改造作业,本次301船特别检验服务限定在广州 (略) 进行。 4、服务期限:双方合同签署生效,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8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5、船舶修理地点在广州 (略) ,特别检验服务期间与文冲船厂所有的沟通、协调事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协调、沟通协助。 | 2024年12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略) 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略) 投标), (略) 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 (略) 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由中国 (略) 或其所属单位颁发的《海上设备维修资质证书》(批准范围须与本次工作范围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国有大中型船厂可免于认证。 2)如不具备以上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向中国 (略) 或其所属单位申请办理《海上设备维修资质证书》并成功受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承诺施工前具备《海上设备维修资质证书》,如施工前未完成办理则取消中标资格。(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认证管理程序》)。 (2)船坞要求 1)自有船坞需要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及有效期内的船坞CCS证书(干坞除外); 2)非自有船坞需要提供合作的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船坞CCS证书(干坞除外); 3) (略) (略) 使用母公司船坞的情况,如两家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机构,则视为非自有船坞,需按本项第2)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LNG船舶厂修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体现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结算发票须体现合同编号或发票中服务名称数量与业绩合同保持一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关联)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1个订单算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海油发展 (略) 船舶厂修服务通用协议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22-(略)
邮箱:*@*ttp://**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采油公司海洋石油301船特别检验服务采购--(略)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 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采油公司海洋石油301船特别检验服务采购 | 1.采购内容:按照按照中国船级社法定检验要求,采油公司海洋石油301船2025年5月前需要进厂进行特别检验,以保持船舶入级证书的有效性。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及工程单; 3.本项目地点:海洋石油301船预计2025年3月-5月期间在广州 (略) 进行改造作业,本次301船特别检验服务限定在广州 (略) 进行。 4、服务期限:双方合同签署生效,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8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5、船舶修理地点在广州 (略) ,特别检验服务期间与文冲船厂所有的沟通、协调事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协调、沟通协助。 | 2024年12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略) 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略) 投标), (略) 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 (略) 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由中国 (略) 或其所属单位颁发的《海上设备维修资质证书》(批准范围须与本次工作范围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国有大中型船厂可免于认证。 2)如不具备以上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向中国 (略) 或其所属单位申请办理《海上设备维修资质证书》并成功受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承诺施工前具备《海上设备维修资质证书》,如施工前未完成办理则取消中标资格。(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认证管理程序》)。 (2)船坞要求 1)自有船坞需要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及有效期内的船坞CCS证书(干坞除外); 2)非自有船坞需要提供合作的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船坞CCS证书(干坞除外); 3) (略) (略) 使用母公司船坞的情况,如两家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机构,则视为非自有船坞,需按本项第2)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LNG船舶厂修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体现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结算发票须体现合同编号或发票中服务名称数量与业绩合同保持一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关联)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1个订单算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海油发展 (略) 船舶厂修服务通用协议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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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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