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现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暨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搭建和课程资源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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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暨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搭建和课程资源开发项目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宁夏工商 (略) 虚拟现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暨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搭建和课程资源开发项目
分包名称: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上述第1.3至1.6项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技术参数对采购文件的响应 34.00 技术要求中标记为“★”的指标是重要技术条款,共计17项,无负偏离得34分,负偏离每项减2分,最高减34分;非“★”为一般参数,负偏离每项减1分,最低减至0分。以服务需求响应表中供应商响应为准。
3 项目实施方案 8.00 1.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清晰,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0分; 2.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有明显缺项的得3分 4.不提供不得分。
4 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演示 15.00 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建设要求,面向化工、装备制造、物流三个应用场景的数字孪生案例演示,每个应用场景5分,共计15分。 1.场景演示内容完整清晰,功能详尽,可实施性强得15分; 2.场景演示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9分。 3.场景演示内容不完整,有明显缺项的得4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注:考虑到演示内容的真实性,投标人自行搭建演示环境,通过腾讯、钉钉等线上会议途径对下述系统功能进行演示(需以真实软件(系统)形式进行演示,不得以PPT、视频、录像等形式进行演示),演示时长不超过20分钟。
5 类似业绩 5.00 提供近 (略) 校进行产教融合领域教育培训、教材开发、实训室改造等相关案例。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业绩数量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6 售后服务承诺 及售后服务体系 9.00 1.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响应计划及时、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得10分; 2.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有明显缺项的得3分 4.不提供不得分。
7 课程、资源开发技术参数对采购文件的响应 11.00 针对11门项目化课程提供对应的课程目录及样章,每提供一门课程样章及目录得1分,最高得11分。
8 培训服务方案 8.00 1、培训方案详尽,有针对本项目的培训形式和时间、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讲师等方面的清晰描述,可操作性强得10分; 2、培训方案基本完整,有培训形式和时间、培训主题等方面的内容得5分。 3、培训方案不完整,有培训时间、培训主题等方面的内容得3分。 4、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名称: 宁夏工商 (略) 虚拟现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暨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搭建和课程资源开发项目
分包名称: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上述第1.3至1.6项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技术参数对采购文件的响应 34.00 技术要求中标记为“★”的指标是重要技术条款,共计17项,无负偏离得34分,负偏离每项减2分,最高减34分;非“★”为一般参数,负偏离每项减1分,最低减至0分。以服务需求响应表中供应商响应为准。
3 项目实施方案 8.00 1.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清晰,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0分; 2.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有明显缺项的得3分 4.不提供不得分。
4 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演示 15.00 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建设要求,面向化工、装备制造、物流三个应用场景的数字孪生案例演示,每个应用场景5分,共计15分。 1.场景演示内容完整清晰,功能详尽,可实施性强得15分; 2.场景演示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9分。 3.场景演示内容不完整,有明显缺项的得4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注:考虑到演示内容的真实性,投标人自行搭建演示环境,通过腾讯、钉钉等线上会议途径对下述系统功能进行演示(需以真实软件(系统)形式进行演示,不得以PPT、视频、录像等形式进行演示),演示时长不超过20分钟。
5 类似业绩 5.00 提供近 (略) 校进行产教融合领域教育培训、教材开发、实训室改造等相关案例。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业绩数量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6 售后服务承诺 及售后服务体系 9.00 1.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响应计划及时、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得10分; 2.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5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有明显缺项的得3分 4.不提供不得分。
7 课程、资源开发技术参数对采购文件的响应 11.00 针对11门项目化课程提供对应的课程目录及样章,每提供一门课程样章及目录得1分,最高得11分。
8 培训服务方案 8.00 1、培训方案详尽,有针对本项目的培训形式和时间、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讲师等方面的清晰描述,可操作性强得10分; 2、培训方案基本完整,有培训形式和时间、培训主题等方面的内容得5分。 3、培训方案不完整,有培训时间、培训主题等方面的内容得3分。 4、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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