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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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山东大隆 (略)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2024年10月21日, (略) (略) (略) 裁定受理山东大隆 (略) (以下简称“大隆兰盾”)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泰安 (略) 及其关联企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充分发现和识别大隆兰盾的重整价值,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山东惟新 (略) 受管理人委托,组织招募,并就招募有关事项发布本公告。一、企业概况

大隆兰盾成立于2016年8月,主营两轮摩托车、三轮燃油摩托车生产、研发及销售。2021年通过了ISO9001:2015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强制性认证(简称3C认证)及国家生产准入资质。2023年大隆兰盾成功获得商务部颁发的摩托车出口资质,成为了一家国内外销售相结合的生产、研发、销售企业。公司拥有2条摩托车组装装配线及2条摩托车整车检测线。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大隆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CFNJ33A

住所: (略) (略) (略) 91-1

法定代表人:陈旭明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池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机制造;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泰安 (略)

2000.00

100

合计

/

2000.00

100

二、意向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经营异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拥有与大隆兰盾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所有条件。

(五)根据要求缴纳报名意向金,报名意向金金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万元整)。

三、报名文件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文件:

1、投资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简介,应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信用信息、历史业绩等。如为联合体参加报名的,需分别进行介绍,明确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牵头单位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附件三),并提交同意投资本项目的决议原件(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出具)。联合体报名的,各主体均需提供。

4、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的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可使用额度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需提供保密承诺函(附件四)。

6、意向投资人承诺其符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条件的承诺函(附件五)。

7、报名意向金支付凭证(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

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盖章,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3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符合要求且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份(均加盖公章)送达至 (略) (略) (略) 39号,联系人:董经理 0538-#,#。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尽早邮寄。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内容与纸质报名材料一致的电子版U盘(加盖公章的pdf版)一份。

四、意向金说明

(一)报名意向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报名意向金,金额为人民币#.00元整(大写:##万元整),并注明山东大隆 (略) 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意向金。

(二)代理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山东惟新 (略)

开户行: (略) 泰安分行

账号:#

(三)意向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

1、被选中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保证金的一部分,具体将通过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等方式另行约定。

2、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及通过初步审查但竞选失败的意向投资人,于评选结果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金。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

4、意向投资人中选后,无故拒签合同或拒绝履行相关投资义务的,已缴纳的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

五、审查标准及方法

(一)形式审查

代理机构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对报名材料及意向金交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存在缺失遗漏,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报名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的,代理机构将通知意向投资人。

(二)尽职调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将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大隆兰盾后续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谨慎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本项目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管理人、大隆兰盾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三)参与意向投资人竞选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选大隆兰盾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大隆兰盾重整投资的,应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大隆兰盾重整投资的请联系代理机构领取评审文件,意向投资人根据评审文件要求编写《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保密条款

意向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本项目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等一切企业信息。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企业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报名意向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七、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参与意向投资人接受项目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各意向投资人在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评审程序完成后仍然有效。

(四)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项目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五)代理费收取:本项目委托社会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募,最终确认的投资人需承担相关代理费用。(费用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按服务类标准且以投资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最高收取#元代理费。)

(六)本招募公告 (略) 编制,解释权归于管理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管理人信息

名称:山东大隆 (略) 管理人

联系方式:宋主任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惟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538-# 董经理#

八、发布媒介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

山东大隆 (略) 管理人

山东惟新 (略)

2024年12月23日


山东大隆 (略)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2024年10月21日, (略) (略) (略) 裁定受理山东大隆 (略) (以下简称“大隆兰盾”)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泰安 (略) 及其关联企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充分发现和识别大隆兰盾的重整价值,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山东惟新 (略) 受管理人委托,组织招募,并就招募有关事项发布本公告。一、企业概况

大隆兰盾成立于2016年8月,主营两轮摩托车、三轮燃油摩托车生产、研发及销售。2021年通过了ISO9001:2015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强制性认证(简称3C认证)及国家生产准入资质。2023年大隆兰盾成功获得商务部颁发的摩托车出口资质,成为了一家国内外销售相结合的生产、研发、销售企业。公司拥有2条摩托车组装装配线及2条摩托车整车检测线。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大隆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CFNJ33A

住所: (略) (略) (略) 91-1

法定代表人:陈旭明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池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机制造;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泰安 (略)

2000.00

100

合计

/

2000.00

100

二、意向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经营异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拥有与大隆兰盾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所有条件。

(五)根据要求缴纳报名意向金,报名意向金金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万元整)。

三、报名文件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文件:

1、投资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简介,应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信用信息、历史业绩等。如为联合体参加报名的,需分别进行介绍,明确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牵头单位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附件三),并提交同意投资本项目的决议原件(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出具)。联合体报名的,各主体均需提供。

4、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的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可使用额度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需提供保密承诺函(附件四)。

6、意向投资人承诺其符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条件的承诺函(附件五)。

7、报名意向金支付凭证(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

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盖章,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3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符合要求且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份(均加盖公章)送达至 (略) (略) (略) 39号,联系人:董经理 0538-#,#。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尽早邮寄。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内容与纸质报名材料一致的电子版U盘(加盖公章的pdf版)一份。

四、意向金说明

(一)报名意向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报名意向金,金额为人民币#.00元整(大写:##万元整),并注明山东大隆 (略) 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意向金。

(二)代理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山东惟新 (略)

开户行: (略) 泰安分行

账号:#

(三)意向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

1、被选中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保证金的一部分,具体将通过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等方式另行约定。

2、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及通过初步审查但竞选失败的意向投资人,于评选结果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金。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

4、意向投资人中选后,无故拒签合同或拒绝履行相关投资义务的,已缴纳的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

五、审查标准及方法

(一)形式审查

代理机构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对报名材料及意向金交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存在缺失遗漏,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报名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的,代理机构将通知意向投资人。

(二)尽职调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将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大隆兰盾后续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谨慎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本项目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管理人、大隆兰盾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三)参与意向投资人竞选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选大隆兰盾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大隆兰盾重整投资的,应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大隆兰盾重整投资的请联系代理机构领取评审文件,意向投资人根据评审文件要求编写《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保密条款

意向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本项目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等一切企业信息。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企业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报名意向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七、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参与意向投资人接受项目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各意向投资人在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评审程序完成后仍然有效。

(四)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项目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五)代理费收取:本项目委托社会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募,最终确认的投资人需承担相关代理费用。(费用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按服务类标准且以投资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最高收取#元代理费。)

(六)本招募公告 (略) 编制,解释权归于管理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管理人信息

名称:山东大隆 (略) 管理人

联系方式:宋主任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惟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538-# 董经理#

八、发布媒介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

山东大隆 (略) 管理人

山东惟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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