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安全集成及硬件建设意向 第1包招标预告
系统安全集成及硬件建设意向 第1包招标预告
系统安全集成及硬件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系统安全集成及硬件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系统安全集成及硬件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针对系统安全建设需求,采购信息、网络防护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并完成设备集成;采购并安装调试计算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及 (略) 络设备。
三、项目预算
约5326.(略)元。
四、项目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2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一级资格和普通密码科研生产资质。
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六、采购初步需求文档领取时间与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3日(公示截止日)前,传真提报供应商资格条件纸质材料,具体包括: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②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一级资格和普通密码科研生产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系人及电话(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资格审核通过的,我单位将电话通知意向供应商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的时间与地点,届时供应商应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纸质材料(内容同上)到我单位线下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七、意见建议回收
供应商须在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后7日内(含),反馈意见建议,无论有建议与否,必须交回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提交地点:与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时地点一致。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略))高先生((略))
赖先生((略))
联系时间:公示期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九、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因保密需要,采购意向建议 (略) 反馈,应采取线下方式提交。
系统安全集成及硬件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系统安全集成及硬件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系统安全集成及硬件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针对系统安全建设需求,采购信息、网络防护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并完成设备集成;采购并安装调试计算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及 (略) 络设备。
三、项目预算
约5326.(略)元。
四、项目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2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一级资格和普通密码科研生产资质。
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六、采购初步需求文档领取时间与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3日(公示截止日)前,传真提报供应商资格条件纸质材料,具体包括: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②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一级资格和普通密码科研生产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系人及电话(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资格审核通过的,我单位将电话通知意向供应商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的时间与地点,届时供应商应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纸质材料(内容同上)到我单位线下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七、意见建议回收
供应商须在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后7日内(含),反馈意见建议,无论有建议与否,必须交回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提交地点:与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技术参数文档时地点一致。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略))高先生((略))
赖先生((略))
联系时间:公示期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九、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因保密需要,采购意向建议 (略) 反馈,应采取线下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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