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青阳县生 (略) 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2025年青阳县生态环境监测委托项目 |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一)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开展全县10个乡镇(朱备镇、杨田镇、庙前镇、陵阳镇、木镇镇、#桥镇、杜村乡、乔木乡、酉华镇、蓉城镇)共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各检测点位现场采样均需水印相机拍照留存。2、采样点位布设详见采购公告。3、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和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9项。 为:水温、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氨氮、硫酸盐、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物、铁、锰、硝酸盐氮、铜、锌、硒、砷、镉、铬(六价)、铅、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和硫化物29项。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 1 中 39 项常规指标。 4、监测频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采样1次,全年共4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1次(采样间隔至少4个月),全年共2次。 二、生态及其他专项监测 (二)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 酉华地下水(国控点),各检测点位现场采样均需水印相机拍照留存。 2、监测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与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21〕15号)要求执行。增加监测色度(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NTU、肉眼可见物、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等13项指标。 3、监测频次 丰水期、枯水期各监测1次(半年一次)。 (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 三个监控村庄:将军村(朱备镇);百花村(蓉城镇);陀龙村(新河镇),各检测点位现场采样均需水印相机拍照留存。 2、监测项目 (1)环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 (2)地表水水质。 设2个监测点位: ①在其中一个监控村庄所在的农村生 (略) 收纳水体下游5 (略) 设置1个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断面。 ②在县域最大河流的下一级支流设置1个监测点位,一般为三级或四级支流。 监测项目: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监测方法 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 (3)监测频次: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环境空气每季度为连续五天)。 3、数据报送。 根据《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出具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一式三份),该报告应包含县域和村庄社会、经济、人口等基本状况,年度监测结果、不同要素环境质量状况及年际变化、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基本内容。 每季度第3个月(3月、6月、9月、11月)10日前(第一季度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出具6份盖有CMA章的监测报告并附现场采样照片、原始记录和图谱;11月20日前出具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纸质版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 杜村乡、陵阳镇的沙埂村、木镇镇的双云村,以上检测点位现场采样均需水印相机拍照留存。 2、监测项目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同“(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地表水监测设3个监测点位: 在其中一个监控村庄所在的农村生 (略) 收纳水体下游5 (略) 设置3个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断面。 监测项目: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3)土壤环境质量必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 铅、铬、铜、镍、锌等元素的全量。有条 (略) 在农田和园地加测全氮、全磷、有机质等指标。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基本农田、园地(果园、茶园、菜园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每个村庄3个点位。 3、监测频次 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监测同“(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本年度监测 1 次。 4、数据报送 每季度的后10天报送村庄环境空气质量以及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采用自动监测方式的村庄可于每季度结束后10 天内报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于11月15日前报送。 三、污染源执法监测 1、监测范围 池环函〔2024〕14 号文件《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污染源执法监测与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及附表明细。 | 54.039 | 2025年02月 |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青阳县生 (略)
2024年12月2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青阳县生 (略) 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2025年青阳县生态环境监测委托项目 |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一)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开展全县10个乡镇(朱备镇、杨田镇、庙前镇、陵阳镇、木镇镇、#桥镇、杜村乡、乔木乡、酉华镇、蓉城镇)共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各检测点位现场采样均需水印相机拍照留存。2、采样点位布设详见采购公告。3、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和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9项。 为:水温、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氨氮、硫酸盐、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物、铁、锰、硝酸盐氮、铜、锌、硒、砷、镉、铬(六价)、铅、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和硫化物29项。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 1 中 39 项常规指标。 4、监测频次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采样1次,全年共4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1次(采样间隔至少4个月),全年共2次。 二、生态及其他专项监测 (二)国家重点生 (略)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 酉华地下水(国控点),各检测点位现场采样均需水印相机拍照留存。 2、监测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与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21〕15号)要求执行。增加监测色度(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NTU、肉眼可见物、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和总氮等13项指标。 3、监测频次 丰水期、枯水期各监测1次(半年一次)。 (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 三个监控村庄:将军村(朱备镇);百花村(蓉城镇);陀龙村(新河镇),各检测点位现场采样均需水印相机拍照留存。 2、监测项目 (1)环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 (2)地表水水质。 设2个监测点位: ①在其中一个监控村庄所在的农村生 (略) 收纳水体下游5 (略) 设置1个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断面。 ②在县域最大河流的下一级支流设置1个监测点位,一般为三级或四级支流。 监测项目: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监测方法 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 (3)监测频次: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环境空气每季度为连续五天)。 3、数据报送。 根据《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出具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一式三份),该报告应包含县域和村庄社会、经济、人口等基本状况,年度监测结果、不同要素环境质量状况及年际变化、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基本内容。 每季度第3个月(3月、6月、9月、11月)10日前(第一季度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出具6份盖有CMA章的监测报告并附现场采样照片、原始记录和图谱;11月20日前出具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纸质版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 杜村乡、陵阳镇的沙埂村、木镇镇的双云村,以上检测点位现场采样均需水印相机拍照留存。 2、监测项目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同“(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地表水监测设3个监测点位: 在其中一个监控村庄所在的农村生 (略) 收纳水体下游5 (略) 设置3个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断面。 监测项目: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3)土壤环境质量必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 铅、铬、铜、镍、锌等元素的全量。有条 (略) 在农田和园地加测全氮、全磷、有机质等指标。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基本农田、园地(果园、茶园、菜园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每个村庄3个点位。 3、监测频次 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监测同“(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本年度监测 1 次。 4、数据报送 每季度的后10天报送村庄环境空气质量以及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采用自动监测方式的村庄可于每季度结束后10 天内报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于11月15日前报送。 三、污染源执法监测 1、监测范围 池环函〔2024〕14 号文件《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污染源执法监测与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及附表明细。 | 54.039 | 2025年02月 |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青阳县生 (略)
2024年12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