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意向公开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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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意向公开招标预告

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 (略) 的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示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课题“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的应用”,需专业VR技术的开发和应用,3D建模,交互设计等技术是能力,用于一线救治技术能力培训,我院目前难以独立完成,拟进行科研协作,预算经费#。

#元

2025年2月

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需提供意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详见附件1)。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邮件主题为:某项目建议+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pdf格式)和意见书doc/docx版文档,*@*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蒋女生 手机:#

(略) 址下载附件

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 (略) 的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示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课题“基于VR的一线救治信息化教学系统的应用”,需专业VR技术的开发和应用,3D建模,交互设计等技术是能力,用于一线救治技术能力培训,我院目前难以独立完成,拟进行科研协作,预算经费#。

#元

2025年2月

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需提供意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详见附件1)。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邮件主题为:某项目建议+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pdf格式)和意见书doc/docx版文档,*@*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蒋女生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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