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室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意向 第1包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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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室中药饮片配送服务意向 第1包招标预告

根据采购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采购工作,有效地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降低中药饮片价格,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现将中药饮片采购意向进行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意向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和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 项目名称:制剂室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一)需求概况:

中药饮片(仅为传统中药饮片,不包括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中药饮片)

(二)中药饮片目录:详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年,服务期3年。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 公示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3日。

五、 供应商生产商资质管理规定:

1.供方所供的所有中药饮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药用标准或经国家食品药品 (略) 批准标准。

2.生产厂家资质要求:具有《营业执照》、《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且以上文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营业范围与生产许可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内容。

3.经营供货商资质要求: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以上文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营业范围与经营许可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内容。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不少于3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竞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一)反馈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

邮箱:*@*q.com

附件:1. 制剂室中药饮片(大包装)目录

根据采购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采购工作,有效地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降低中药饮片价格,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现将中药饮片采购意向进行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意向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和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 项目名称:制剂室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一)需求概况:

中药饮片(仅为传统中药饮片,不包括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中药饮片)

(二)中药饮片目录:详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年,服务期3年。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 公示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3日。

五、 供应商生产商资质管理规定:

1.供方所供的所有中药饮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药用标准或经国家食品药品 (略) 批准标准。

2.生产厂家资质要求:具有《营业执照》、《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且以上文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营业范围与生产许可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内容。

3.经营供货商资质要求: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以上文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营业范围与经营许可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内容。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不少于3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竞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一)反馈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

邮箱:*@*q.com

附件:1. 制剂室中药饮片(大包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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