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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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项目编号:2025-JHYYCX-F6001)

我单位拟对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该项目采购 (略) 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房屋建筑日常管理维护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卫生清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安保服务节能管理物业费收取、房租催缴满足*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5月

四、经费预算:447.*元,服务期限3年。

五、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每季度对各分项目进行一次考评,考评1次不合格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3次不合格终止合同。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达标后继续服务。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七、征求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也可以对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八、公示时限: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7日

九、领取技术及经济要求和需求反馈

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到 (略) 下载技术及经济要求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或PDF格式扫描件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须加盖单位公章。PDF请传邮箱,邮件名为“公司名字+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本次所有接收的建议意见不做统一回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部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010-* *

王先生 010-*

邮 箱:*@*q.com

纪检监督电话:李先生 010-*

, (略)

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项目编号:2025-JHYYCX-F6001)

我单位拟对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该项目采购 (略) 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房屋建筑日常管理维护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卫生清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安保服务节能管理物业费收取、房租催缴满足*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5月

四、经费预算:447.*元,服务期限3年。

五、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每季度对各分项目进行一次考评,考评1次不合格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3次不合格终止合同。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达标后继续服务。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七、征求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也可以对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八、公示时限: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7日

九、领取技术及经济要求和需求反馈

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到 (略) 下载技术及经济要求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或PDF格式扫描件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须加盖单位公章。PDF请传邮箱,邮件名为“公司名字+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本次所有接收的建议意见不做统一回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部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010-* *

王先生 010-*

邮 箱:*@*q.com

纪检监督电话:李先生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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