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综合信息化集成建设意向 第1包招标预告
某部综合信息化集成建设意向 第1包招标预告
某部综合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某部综合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约*元,包括软件硬件建设及相关配套服务等费用,本次建设实施方案征集为无偿活动。
三、公示时间及受理期限
征集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
答疑时间:拟于2月7日开始组织线下集中答疑,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项目概况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主要包含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以及相关软件编译生成及调试运行。
五、初步技术参数
意向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保密承诺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与我方联系获取初步技术参数。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成立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必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相应保密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意见及方案反馈方式说明
1.供应商应按照需求提供建议反馈与详细设计解决方案, (略) ,或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由专人送达、快递、电子邮件(彩色扫描件,*@*q.com)等方式向我单位反馈,电子文档或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方案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避免出现具有指向性或者排他性的指标,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方案,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最终本项目相关采购需求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请各供应商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联系人电话,协商提交意见建议方式,逾期反馈信息我单位将不再受理。
5.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 (略) 罚期内等的相关内容承诺书;
(8)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相应保密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设备选型应依据内部发布的设备清单。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
邮 箱:*@*q.com
某部综合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某部综合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约*元,包括软件硬件建设及相关配套服务等费用,本次建设实施方案征集为无偿活动。
三、公示时间及受理期限
征集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
答疑时间:拟于2月7日开始组织线下集中答疑,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项目概况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主要包含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以及相关软件编译生成及调试运行。
五、初步技术参数
意向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保密承诺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与我方联系获取初步技术参数。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成立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必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相应保密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意见及方案反馈方式说明
1.供应商应按照需求提供建议反馈与详细设计解决方案, (略) ,或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由专人送达、快递、电子邮件(彩色扫描件,*@*q.com)等方式向我单位反馈,电子文档或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方案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避免出现具有指向性或者排他性的指标,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方案,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最终本项目相关采购需求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请各供应商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联系人电话,协商提交意见建议方式,逾期反馈信息我单位将不再受理。
5.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 (略) 罚期内等的相关内容承诺书;
(8)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相应保密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设备选型应依据内部发布的设备清单。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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