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体系论证和评估教研环境研发意向 第1包招标预告
设施体系论证和评估教研环境研发意向 第1包招标预告
“设施体系论证和评估教研环境研发”采购意向公开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单位的设施体系论证和评估教研环境研发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 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设施体系论证和评估教研环境研发 | 1.采购数量: (略) (含8项软件产品)和配套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交换机以及其他配套设备等)。 2.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3.交付期限:软件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开发和预验收,第三方测试、安装调试、试用等其他服务在预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硬件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部署。 | (略) 包括设施体系需求生成系统、方案论证系统、能力评估系统等3个业务系统以及支撑业务系 (略) 和1个支撑框架。研发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编写软件开发相关技术文档、研制软件、拟制软件测试方案等,并提供需求方指定范围典型场景案例、配套仿真模型及数据,在需求方监督下完成软件第三方测评,完成相关培训以及验收后三年的后期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完成硬件设备设计、采购和部署,配合需求方搭建集成测试环境和部署使用环境。 | 约(略)元 | 2025年4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查询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限: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3月7日
三、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和技术要求,请携带第四条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到我部线下查阅。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若线下查阅、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线下查阅”、“反馈建议”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
(8)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010-(略)
“设施体系论证和评估教研环境研发”采购意向公开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单位的设施体系论证和评估教研环境研发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 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设施体系论证和评估教研环境研发 | 1.采购数量: (略) (含8项软件产品)和配套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交换机以及其他配套设备等)。 2.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3.交付期限:软件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开发和预验收,第三方测试、安装调试、试用等其他服务在预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硬件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部署。 | (略) 包括设施体系需求生成系统、方案论证系统、能力评估系统等3个业务系统以及支撑业务系 (略) 和1个支撑框架。研发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编写软件开发相关技术文档、研制软件、拟制软件测试方案等,并提供需求方指定范围典型场景案例、配套仿真模型及数据,在需求方监督下完成软件第三方测评,完成相关培训以及验收后三年的后期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完成硬件设备设计、采购和部署,配合需求方搭建集成测试环境和部署使用环境。 | 约(略)元 | 2025年4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查询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限: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3月7日
三、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和技术要求,请携带第四条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到我部线下查阅。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若线下查阅、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线下查阅”、“反馈建议”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
(8)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010-(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