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地基基础检测服务采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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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地基基础检测服务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地基基础检测服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略).32㎡,计容建筑面积为(略).41㎡。项目包括:1栋重油催化转化催化剂车间(含 (略) 和室 (略) 理设施工程);1 (略) 理站(含 (略) 、水池及设备工程);1栋公用工程站(含 (略) );全厂工艺 (略) ;1栋消防及给水泵站(含 (略) );1栋循环水站;1座事故水池;1栋全厂10kV总变电站及配电所;1栋中央控制室;2栋门卫。服务内容包括:试验桩检测、桩身质量检测和承载力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检验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工作量详见附件。

2025-02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应答人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地基基础检测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3.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括”地基基础”,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

4、其他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反馈时请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02月06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地基基础检测服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略).32㎡,计容建筑面积为(略).41㎡。项目包括:1栋重油催化转化催化剂车间(含 (略) 和室 (略) 理设施工程);1 (略) 理站(含 (略) 、水池及设备工程);1栋公用工程站(含 (略) );全厂工艺 (略) ;1栋消防及给水泵站(含 (略) );1栋循环水站;1座事故水池;1栋全厂10kV总变电站及配电所;1栋中央控制室;2栋门卫。服务内容包括:试验桩检测、桩身质量检测和承载力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检验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工作量详见附件。

2025-02

1. 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应答人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地基基础检测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3.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括”地基基础”,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

4、其他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反馈时请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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