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杆滤网及刚性套管扶正器采购-采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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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杆滤网及刚性套管扶正器采购-采办计划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 (略) (略) 及刚性套管扶正器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询价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略) 及刚性套管扶正器采购

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书

2025年2月

具体见下方“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 (略) (http://**)查询,并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须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满三年,提交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4、申请人须是本次产品的制造商。

5、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保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站核实。

6、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 (略) 或刚性扶正器或其他相关井下工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7、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则申请人的响应均视为无效。

8、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 (略) 站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意见反馈时,申请人应附加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意见反馈可能会因资质提交不全而被否决。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 (略) 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中心天津分中心

2025年2月6日

,天津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 (略) (略) 及刚性套管扶正器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询价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略) 及刚性套管扶正器采购

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书

2025年2月

具体见下方“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 (略) (http://**)查询,并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须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满三年,提交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4、申请人须是本次产品的制造商。

5、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保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略) 站核实。

6、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 (略) 或刚性扶正器或其他相关井下工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7、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则申请人的响应均视为无效。

8、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 (略) 站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意见反馈时,申请人应附加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意见反馈可能会因资质提交不全而被否决。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 (略) 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中心天津分中心

2025年2月6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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