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意向公开 第1包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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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意向公开 第1包招标预告

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我单位拟组织数字化修理工间建设,现该项目意向公开如下,征求广大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 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1套数字化修理工间管理系统

详见

附件1

#元

2025年5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投标供应商应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为围标、串标,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行为规范、图纸资料管理等各类要求。

四、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1日-2025年3月11日(08:00-18:00)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单位将不再接受。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模版详见附件2),请在公告期内,采取专人书面送达递交我单位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单位。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邮件主题为: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63.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邀请专家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邮 箱: *@*63.com

附件:1.采购需求初步技术参数表

2.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5年2月10日

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我单位拟组织数字化修理工间建设,现该项目意向公开如下,征求广大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 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1套数字化修理工间管理系统

详见

附件1

#元

2025年5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投标供应商应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为围标、串标,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行为规范、图纸资料管理等各类要求。

四、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1日-2025年3月11日(08:00-18:00)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单位将不再接受。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模版详见附件2),请在公告期内,采取专人书面送达递交我单位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单位。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邮件主题为:某单位数字化修理工间配套物资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63.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邀请专家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邮 箱: *@*63.com

附件:1.采购需求初步技术参数表

2.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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