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某医院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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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某医院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我院将开展以下信息化项目建设,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 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院 (略) 区融合

1

290

2

数据中心建设

1

470

3

超融合服务器

1

254

4

数据调度室建设

1

96

5

医保DRG智慧运营管理系统

1

98

6

护理信息化系统

1

485

7

生命体征监测手环

1

41.2

8

智慧妇产管理系统

1

65

9

手术室行为管理系统

1

300

10

纸质病案数字化(Ⅲ期)

1

240

11

危重患者出入量智能决策系统

1

96

12

脑血管病数据库管理系统

1

100

13

虚拟仿真培训考核硬件支持系统

1

73.9

14

会议智慧屏

2

14

15

诊区智慧屏

1

9.96

16

门诊信息发布屏和专家屏升级改造

1

49.8

17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融合系统

1

15

18

终端安全防护

1

50

19

(略) 升级改造

1

80

20

病床呼叫系统维保

2

54

21

感染控制系统维保服务

2

6

22

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1

19

23

检查报告系统升级改造

1

13

24

存储扩容

1

40

25

打印机复印机耗材

1

200

26

电脑、打印机等计算机类设备

1

240

27

(略) 络专线

28

条/年

28.35

28

(略) 络专线

2

条/年

18.98

29

电脑及打印机耗材及维修

1

35

30

存储用光纤交换机升级替换

2

54

合计

3536.19

  • 公示时限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3日。

  • 采购意向公开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进行需求对接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产品介绍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功能性能指标、解决方案等。供应商反馈的意见建议, (略) 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其所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家)均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工、郑工

电 话:0591-(略)(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

地 址: (略) (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福州

我院将开展以下信息化项目建设,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 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院 (略) 区融合

1

290

2

数据中心建设

1

470

3

超融合服务器

1

254

4

数据调度室建设

1

96

5

医保DRG智慧运营管理系统

1

98

6

护理信息化系统

1

485

7

生命体征监测手环

1

41.2

8

智慧妇产管理系统

1

65

9

手术室行为管理系统

1

300

10

纸质病案数字化(Ⅲ期)

1

240

11

危重患者出入量智能决策系统

1

96

12

脑血管病数据库管理系统

1

100

13

虚拟仿真培训考核硬件支持系统

1

73.9

14

会议智慧屏

2

14

15

诊区智慧屏

1

9.96

16

门诊信息发布屏和专家屏升级改造

1

49.8

17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融合系统

1

15

18

终端安全防护

1

50

19

(略) 升级改造

1

80

20

病床呼叫系统维保

2

54

21

感染控制系统维保服务

2

6

22

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1

19

23

检查报告系统升级改造

1

13

24

存储扩容

1

40

25

打印机复印机耗材

1

200

26

电脑、打印机等计算机类设备

1

240

27

(略) 络专线

28

条/年

28.35

28

(略) 络专线

2

条/年

18.98

29

电脑及打印机耗材及维修

1

35

30

存储用光纤交换机升级替换

2

54

合计

3536.19

  • 公示时限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3日。

  • 采购意向公开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进行需求对接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产品介绍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功能性能指标、解决方案等。供应商反馈的意见建议, (略) 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其所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家)均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工、郑工

电 话:0591-(略)(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

地 址: (略) (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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