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年度海疆白油采购专有协议采办计划公开-采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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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年度海疆白油采购专有协议采办计划公开-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2025-2028年度海疆白油采购专有协议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2025-2028年度海疆白油采购

见附件1

2025年3月

见附件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中 (略) (以下简买方)与中海油气(泰州) (略) (以下简称卖方)就海疆白油(以下简称货物)供销、物流运输等业务达成一致,计划3年内白油采购量约(略)吨,卖方工厂交货,买方负责运输。合同执行采用“1+1+1”模式。

二、需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清单》。

三、执行标准/规范

1、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及其它要求。如双方未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做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履行。

2、卖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如遇特殊情况或供货周期较长的,买卖双方应提前沟通、书面确认。

3、执行标准如下:

Q/HS YF 075—2008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矿物油PF-MO》,详见附件2。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3#白油》 ,详见附件3。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260#溶剂油》,详见附件4。

四、设计/使用条件

使用地点:主要为舟山、泉州、湛江、惠州、海南等地。

五、技术要求

1、卖方应保证提供全新的、未使用的,并且在各方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规定和规格要求的质量合格的货物。

2、卖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可能存在的隐蔽性瑕疵或缺陷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或者可能存在的隐蔽性瑕疵或者缺陷的产品,卖方应当按照买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或者由买方退货给卖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关键技术要求:

分析项目

海疆牌 HJEP 810环保型钻井液

海疆牌 HJEP 840环保型钻井液

海疆牌W1-80轻质白油

海疆牌W1-100轻质白油

海疆牌白油7号

海疆牌白油10号

运动粘度(40℃) mm2/s

2.5~3.6

2.5~3.2

1.6~1.9

2.1~2.7

6.12~7.48

9.00~11.0

密度(20℃) kg/m3

≤810

810~840

≤820

外观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刺激气味

透明、无悬浮物及机械杂质及水分

透明、无悬浮物及机械杂质及水

无色、无异味、
无荧光、透明的液体

无色、无异味、
无荧光、透明的液体

倾点℃

≤-15

≤-25

≤-6

≤-6

闪点℃

≥120(开口)

≥80(闭口)

≥80(闭口)

≥100(闭口)

≥130(开口)

≥140(开口)

硫含量 mg/kg

≯2

≯2

≯2

≯2

≯10

≯10

芳烃含量(质量分数) %

≯0.5

≯0.5

≯0.5

≯0.5

≯5

≯5

铜片腐蚀(50℃,3h)

≯1

≯1

≯1

≯1

1(100℃ 3h)

1(100℃ 3h)

执行标准

中海油服《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钻井液用矿物白油PF-MO》

中海油服《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3#白油》

中海油服《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260#溶剂油》

暂无采购技术标准,执行本表关键技术要求和参数

暂无采购技术标准,执行本表关键技术要求和参数

暂无采购技术标准,执行本表关键技术要求和参数

六、检测和试验

出厂检验要求卖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书,配合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前检验,当双方出现争议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铭牌/标识,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应采用新包装,每件物资应清楚标识有名称、牌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厂家,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

(2)如涉及包装回收,需喷回收二字(包装桶无新旧要求,并由厂家回收)。标识信息拒绝采用粘贴标签及手写形式体现。

(3)若罐车运送,无包装标识要求,要求卖方携带泵及管线。

(4)若吨桶包装,要求在阀门相反面铁板上喷清:名称、净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商名称。包装桶要求: 外观清洁,无锈蚀,无瘪桶,阀门不漏,包装桶和桶盖颜色统一。

(5)若桶包装,产品外包装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注明以下标记,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牌号/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等,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

2、涂敷

固体材料包装应该具有防水膜。

3、包装运输

(1)供货和售 (略) 域或范围: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

(2)运输要求:买方自提,但卖方需保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并满足买方交货或吊装服务要求。

(3)包装要求:需按买方制定的标准执行。卖方应提供产品运至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产品的包装应采用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防野蛮装卸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保护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远距离运输。明确标识包装物是否回收,是否需要更换包装(如换桶、换袋、换标签)。

4、储存

产品入库后应存放在避免太阳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液体接触、避免与放热物质接触的干燥室内环境。

八、技术文件

1、卖方负责对产品质量及包装、可靠性、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的承诺。

2、要求所供产品符合中海油HSE政策的承诺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业绩、详细技术方案、产品图片、产品清单等。

3、交付技术文件: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白油行业国家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4、报价应包括物资成本、易耗品和易耗材料费用;税费(包括关税等);储存、包装、维修、搬运、装卸、交付费用;相关证书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人力成本;技术服务费用;质保期费用;或有费用及合同没有列明但系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需的工作和服务的费用;卖方所有的风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中明确说明由卖方承担的成本与费用等。卖方应自费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件、辅料和售后服务。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卖方应在货品出厂时配合验收清点工作,验收时提供订单、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或其他要求的质量证明材料。

一般情况下,交货期预计为7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及时沟通并书面确认。

卖方供货前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买方,并提供送货清单。

产品交付时需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买方代表将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卖方应及时安排重新更换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交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材料质量。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1、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指派服务人员到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2、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提供的技术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卖方应更换服务人员。

3、卖方应配备足够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包括培训、现场应用((略)地和海上)等,海上应用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出海证件。

4、卖方在接到买方技术咨询时需24小时内给予答复,产品有质量问题时,需7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予以解决。

5、保密要求:如涉及知识产权的使用或其他保密要求。

十一、质量保证

1、每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卖方交付该批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直至退货,货物更换后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周期。

2、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和质量包装应满足验收标准,期间内不满包装和质量要求的按照 (略) 理。

3、连续2批及以上质检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4、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调整中标产品组分和使用材料标准,对于擅自调整的,在合同款中扣除我方损失金额。

5、 如非因买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卖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每延期一日,卖方应按照延期交货货物对应合同价款0.5%的比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能超出该批次货物总价的20%。如货物延期交付超过30日,除要求卖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应偿还买方支付的预付款。

6、 卖方应贯彻执行IS(略)质量管理体系、IS(略)环境管理体系、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各项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卖方应提供IS(略)、IS(略) 和OHSAS(略)管理体系证书。

7、如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低劣,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包装或产品破损,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更换、补齐,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退货、更换、补齐,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8、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卖方应当在2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卖方应在验收后5日内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解决。

十二、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条款

1、卖方应确保货物制造使用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制造现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有关质量、健康、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持证生产或经营的物资,卖方在生产或经营时应持有全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不得以现场环境为由拒绝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在买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遵守买方现场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服从买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卖方用于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

5、卖方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伤害、损伤及车辆碰撞、剐蹭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丢失、报废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十三、其他要求

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要求梳理上线“中国 (略) ”,卖方应全力配合买方在上线过程中要求的各项数据梳理及产品维护工作。

附件1《采购物资清单》

序号

物料编码

货物/服务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服务技术要求描述

基本单位

包装规格

预计采购数量(吨)

1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工业白油\\海疆牌 7号

TO

170KG/桶

57.63

2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工业白油\\海疆牌 7号

TO

850KG/箱

2.55

3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10号

TO

170KG/桶

35.7

4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HJEP 810环保型钻井液

TO

750KG/桶

135

5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HJEP 840环保型钻井液

TO

750KG/桶

270

6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W1-80轻质白油

TO

750KG/箱

2.25

7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W1-100轻质白油

TO

750KG/箱

2.25

8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工业白油\\海疆牌 7号

TO

散装

3

9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10号

TO

散装

3

10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W1-80轻质白油

TO

散装

4200

11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W1-100轻质白油

TO

散装

1200

12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HJEP 810环保型钻井液

TO

散装

(略)

13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HJEP 840环保型钻井液

TO

散装

(略)

1.范围

本采购技术标准规定了海洋石油矿物油PF-MO和定义、设计、制造、试验和检验、材料、文件、产品标志、贮存、包装与运输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HS YF 075—2008 钻井液用矿物白油PF-MO

3.术语和定义

钻井液用矿物油

4.使用(或安装)条件

油基钻井液体系。

5.技术要求

5.1供货范围

包装完整的钻井液矿物油PF-MO。

5.2关键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密度,g/cm3( 20℃)

≤0.810

运动粘度, mm2/s(40℃)

2.5-3.6

倾点,℃

≤-15

闪点,℃(开口)

≥120

5.3一般技术要求

6.部件材料配置要求

7.检测和试验

8.铭牌/标识、涂敷、包装、运输、储存

8.1铭牌/标识

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货物应采用新包装,每件物资应清楚标识有名称、牌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厂家,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

8.2涂敷

固体材料包装应该具有防水膜。

8.3包装运输

包装标准:必须按中海 (略) 油田化学事业部制定的标准执行;

材料运输:供方按照材料安排具有相关资质的运输车辆进行配送。

8.4储存

材料入库后应存放在避免太阳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液体接触、避免与放热物质接触的干燥室内环境。

9.技术文件

9.1投标技术文件

1.提供矿物油PF-MO生产的工艺流程(含流程图)

2.提供矿物油PF-MO生产的设备清单、生产工艺配套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和工厂生产的全景照片

3.投标方应提供矿物油PF-MO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9.2交付技术文件

1.投标方应提供油基钻井液用矿物油PF-MO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10.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供需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照合同或者订单要求配送材料至指定库房。

买方代表将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供方应及时安排重新送货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供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供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材料质量。

11.质量保证

供方应贯彻执行IS(略)质量管理体系、IS(略)环境管理体系、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各项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供方应提供IS(略)、IS(略) 和OHSAS(略)管理体系证书。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2.售后服务及培训

供方应配备足够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包括培训、现场应用((略)地和海上)等,海上应用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出海证件。


附录

附件2-1:矿物油PF-MO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主要针对矿物油PF-MO的技术指标、检验方法、检验及判断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矿物油PF-MO产品的质量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4-2000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265—1988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室法和动力粘度测计算法

GB/T 3535—1983 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

GB/T 267—1988 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室法(开口杯法)

GB/T 6680—1986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 技术指标

矿物油PF-MO应符合表1规定的技术指标。

表1 技 术 指 标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密度,g/cm3( 20℃)

≤0.810

运动粘度, mm2/s(40℃)

2.5~3.6

倾点,℃

≤-15

闪点,℃(开口)

≥120

4 检验方法

4.1 仪器或设备

仪器或设备包括:

1) 密度计量筒:透明玻璃制成,其内径至少比密度计外径大25mm,其高度应使密度计在试样中漂浮时,密度计底部与量筒底部的间距至少有25mm;

2) 密度计:玻璃制,应符合SH/T 0316给出的技术要求;

3) 恒温浴:其尺寸大小能容纳密度计量筒,使试样完全浸没在恒温浴液体表面以下,在试验期间,能保持试验温度在±0.25℃以内;

4) 温度计:精度±0.1℃;

5) 玻璃搅拌棒:长约450mm;

6) 玻璃毛细管粘度计:应符合SH/T 0173《玻璃毛细管粘度计技术条件》的要求。毛细管粘度计一组,毛细管内径为0.(略),0.(略),1.(略),2.(略),3.(略),4.(略),6.0mm;

7) 试管:内径为30.0 mm ~33.5mm;

8) 恒温浴:附有自动搅拌装置和能够准确调节温度的电热装置;

9) 秒表:分格为0.1s;

10) 高浊点和高倾点温度计:测温范围 -38℃~50℃,分度值为1℃;

11) 软木塞:配试管用,塞的中心打有插温度计的孔;

12) 冷浴 :适合于取得规定温度要求;

13) 套管:内径大于试管的外径9.5 mm ~12.5mm;

14) 圆盘:软木或毛毡制成,直径与套管内径相同;

15) 垫圈:环形,5 mm ~6mm厚。

4.2 材料或试剂

冷却剂:工业(略)醇或干冰。

4.3 测定程序

4.3.1外观的测定

取适量试样放入干燥比色管约2/3处,加塞,摇匀后在白色背景下用肉眼观察其颜色和状态。

4.3.2水分的测定

按GB 6283-1986的规定测定样品的水分。

4.3.3 密度的测定(测量结果和温度密切相关,应在恒温水浴中进行)

(略) 于规定温度,将其倒入温度大致相同的密度计量筒中,将合适的密度计放入已调好温度的试样中,让它静止。当温度达到平衡后,读取密度计刻度读数和试样温度。用石油计量表把观察到的密度计读数换算成标准密度。如果需要,将密度计量筒及内装的试样一起放在恒温浴中,以避免在测定期间温度变动太大。

4.3.4 运动粘度的测定

4.3.4.1 测定试样的运动粘度时,应根据试验的温度选用适当的粘度计,务使试样的流动时间不少于200s,内径0.4mm的粘度计流动不少于350s。

4.3.4.2 在测定试样的粘度之前,应将粘度计用溶剂油或石油醚洗涤,如果粘度计沾有污垢,就用铬酸洗液、水、蒸馏水或95%(略)醇依次洗涤。然后放入烘箱中烘干或用通过棉花滤过的热空气吹干。

4.3.4.3 测定运动粘度时,在内径符合要求且清洁、干燥的毛细管粘度计内装入试样。在装试样之前,将橡皮管套在左支管上,

4.3.4.4 将装有试样的粘度计浸入事先准备妥当的恒温浴中,将粘度计固定在支架上,在固定位置时,必须把毛细管粘度计的扩张部分(左球体)浸入。

4.3.4.5 将粘度计调整成为垂直状态,要利用铅垂线从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去检查毛细管的垂直情况。将恒温浴调整到规定的温度,把装好试样的粘度计浸在恒温浴内,经恒温15min。恒温后,用洗耳球通过橡皮管将液体吸到高于刻度线a,再让液体由于自身重力下降。

\4.3.4.6 此时观察试样在管身中的流动情况,液面正好到达标线a时,

开动秒表;液面正好流动到标线b时,停止秒表。用秒表记下液面

从a流到b的时间ti,重复3次,偏差应小于0.3s,取其平均值。

4.3.4.7 在温度t时,试样的运动粘度vt(mm2/s)按式(1)计算:

vt=c×ti…………………………………………………(1)

式中:

vt——运动粘度;

c——粘度计常数,mm2/s2

ti——试样的平均流动时间,s。

4.3.5 倾点的测定

4.3.5.1 将清洁试样倒入试管 (略) 。

4.3.5.2 用插有高浊点和高倾点温度计的软木塞紧紧地塞住试管。在不搅动试样的情况下,将试样放入48℃±1℃的水浴中加热至45℃±1℃;在空气或约25℃的水浴中冷却试样至36℃±1℃。

4.3.5.3 圆盘、垫圈和套管内外都应清洁和干燥。将圆盘放在套管的底部。将垫圈放在距试管内试样液面上方约2 (略) 。将试管放入套管内。

4.3.5.4 保持冷浴的温度在-1℃~2℃。将带有试管的套管稳定地装在冷浴的垂直位置上,使套管露出冷却介质液面不大于25mm。整个过程不能搅动试样和温度计,也不允许温度计在试样中有移动。

4.3.5.5 对试样要从高于预期倾点12℃开始。每当温度计读数为3℃倍数时,要小心地把试管从套管中取出,倾斜试管,到刚好能观察到试管内试样是否流动。取出试管到放回试管的全部操作。要求不超过3s钟。

4.3.5.6 按以上步骤继续进行试验,直到试管保持水平位置5秒钟而试样无流动时,记录观察到的试验温度计读数。

4.3.6 闪点的测定

将试样装满于试验杯至规定的液面刻线,最初较快地升高试样温度,然后缓慢地以稳定的速度升温至接近于闪点,并不时地在规定的温度下以试验小火焰横扫过杯内液体表面上空,当由于火焰而引起液体表面上蒸气闪火时的最低温度为闪点。

4.4 报告单格式

报告单格式见附录A。

5 检验及判断规则

5.1 处理剂的取样,见GB/T6680。

5.2 采集的试样经充分混合,取其中两份,分别装入洁净、干燥的密闭玻璃容器内密封,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填写产品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生产厂名及出产批号,一瓶送检验,另一瓶留待复检。

5.3 当产品有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表1的规定时,则为不合格品。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矿物油PF-MO检验报告单

矿物油PF-MO检验报告单

材料生产日期或批号: 采用标准:

生产厂: 分析人(签字):

取样人: 分析日期:

取样日期: 取样地点:

分析项目

指 标

分析结果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密度,g/cm3( 20℃)

≤0.810

倾点,℃

≤-15

闪点(开口)℃

≥120

运动粘度 (40℃) mm2/s

2.5~3.6

结 论: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3#白油

\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

采购技术标准

3#白油

1.范围

本采购技术标准规定了3#白油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制造、试验和检验、材料、文件、产品标志、贮存、包装与运输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使用(或安装)条件

水基钻井液用产品生产。

5.技术要求

5.1供货范围

包装完整的3#白油。

5.2关键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外观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刺激气味

色度,度

≤15

荧光,级

≤5

密度,g/cm3

0.81-0.84

倾点,℃

≤-25

闭口闪点,℃

≥80

运动粘度(40℃),mm2/s

2.5-3.2

5.3一般技术要求

6.部件材料配置要求

7.检测和试验

见附件1: 3#白油检测标准

8.铭牌/标识、涂敷、包装、运输、储存

8.1铭牌/标识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若罐车运送,无包装标识要求,要求供应商携带泵及管线;

2. 若吨桶包装,要求在阀门相反面铁板上喷清:名称、净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公司名称,并喷回收二字(包装桶无新旧要求,并由厂家回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标识信息拒绝采用粘贴标签及手写形式体现。

8.2涂敷

8.3包装运输

包装标准:必须按中海 (略) 油田化学事业部制定的标准执行。若吨桶包装,包装规格为800Kg/桶,包装桶要求: 外观清洁,无锈蚀,无瘪桶,阀门不漏,包装桶和桶盖颜色统一,并喷回收二字(包装桶无新旧要求,并由厂家回收)。

材料运输:罐车运送,不产生包装桶;批次最小送货量:15吨;无包装标识要求,要求供应商携带泵及管线;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由供应商负责,正常到货时间要求不晚于上午9时;罐车运输,供应商须具备 (略) 签署罐车运输协议,协议期不得短于6个月。

8.4储存

应存放在避免太阳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液体接触、避免与放热物质接触的干燥室内环境。

9.技术文件

9.1投标技术文件

1. 投标方应提供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9.2交付技术文件

1. 投标方首次交货须提供该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SDS)和技术数据表(T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首次交货后,如有更新随时提供相关资料。

10.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供需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照合同或者订单要求分批送至指定地点。

买方代表将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供方应及时安排重新送货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供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供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材料质量。

11.质量保证

供方应贯彻执行IS(略)质量管理体系、IS(略)环境管理体系、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各项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供方应提供IS(略)、IS(略) 和OHSAS(略)管理体系证书。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2.售后服务及培训

产品在有效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供方须随 (略) 理或者更换。


附录

附件3-1:3#白油检测标准

一、 技术指标

3#白油应符合表1规定的技术指标。

表1 3#白油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刺激气味

色度,度

≤15

荧光,级

≤5

密度,g/cm3

0.81-0.84

倾点,℃

≤-25

闭口闪点,℃

≥80

运动粘度(40℃),mm2/s

2.5-3.2

二、 检验方法

1. 外观

目测。

2. 色度

同GB/T 3143-1982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钴色号)。

3. 荧光级别测定

称取0.1g样品,加入10ml氯仿中摇匀,放置不少于4h,按照不同类型荧光级别测定仪操作说明进行。

4. 倾点测定:

按照(略)型或同类设备测试程序进行测试倾点,并取重复测定的两个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5. 闪点测试

按照SYD-261A型或同类设备闭口闪点仪测试程序进行测定。

6. 运动粘度测试

按照GB/T 265-1988进行测定。

附件4: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260#溶剂油

\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

采购技术标准

260#溶剂油

1.范围

本采购技术标准规定了260#溶剂油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制造、试验和检验、材料、文件、产品标志、贮存、包装与运输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使用(或安装)条件

水基钻井液用产品生产。

5.技术要求

5.1供货范围

包装完整的260#溶剂油。

5.2关键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外观

透明、无悬浮物及机械杂质及水

闪点(闭口)℃

≥80

密度,g/cm3

≤0.820

运动粘度(40℃),mm2/s

1.6-1.9

初馏点,℃

≥195

干点,℃

≤260

5.3一般技术要求

6.部件材料配置要求

7.检测和试验

见附件1:260#溶剂油检测标准

8.铭牌/标识、涂敷、包装、运输、储存

8.1铭牌/标识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在包装桶桶身中间位置喷明:名称、净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公司名称,。随货附产品合格证。

并喷回收二字(包装桶无新旧要求,并由厂家回收)。标识信息拒绝采用粘贴标签及手写形式体现。

8.2涂敷

8.3包装运输

材料运输:罐车运送,不产生包装桶;批次最小送货量:15吨;无包装标识要求,要求供应商携带泵及管线;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由供应商负责,正常到货时间要求不晚于上午9时;罐车运输,供应商须具备 (略) 签署罐车运输协议,协议期不得短于6个月。

8.4储存

应存放在避免太阳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液体接触、避免与放热物质接触的干燥室内环境。

9.技术文件

9.1投标技术文件

1. 提供260#溶剂油生产的工艺流程(含流程图)

2. 提供260#溶剂油生产的设备清单、生产工艺配套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和工厂生产的全景照片

3. 投标方应提供260#溶剂油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9.2交付技术文件

1. 投标方应提供260#溶剂油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10.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供需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照合同或者订单要求分批送至指定地点。

买方代表将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供方应及时安排重新送货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供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供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材料质量。

11.质量保证

供方应贯彻执行IS(略)质量管理体系、IS(略)环境管理体系、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各项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供方应提供IS(略)、IS(略) 和OHSAS(略)管理体系证书。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2.售后服务及培训

产品在有效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供方须随 (略) 理或者更换。


附录

附件4-1:260#溶剂油检测标准

一、技术指标

260#溶剂油应符合表1规定的技术指标。

表1 260#溶剂油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透明、无悬浮物及机械杂质及水

闪点(闭口)℃

≥80

密度,g/cm3

≤0.820

运动粘度(40℃),mm2/s

1.6-1.9

初馏点,℃

≥195

干点,℃

≤260

二、检验方法

7. 外观:

目测

8. 密度

按照GB/T 1884标准进行测定。

9. 闪点

按照GB/T 3536标准进行测定。

10. 运动粘度测试

按照GB/T 265标准进行测定。

11. 初馏点测试

按照GB/T 255标准进行测定。

12. 干点测试

按照GB/T 255标准进行测定。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10号白油检测报告单

10号白油检验报告单

样品名称: 采样地点:

样品编号: 采样时间:

签发时间: 样品批号:

分析项目

指 标

分析结果

外观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刺激气味

水分(质量分数),%

运动粘度(40℃),mm2/s

9.0-11.0

倾点,℃

≤-6

闪点(开口),℃

≥140

结 论: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海南,泰州,舟山,泉州,湛江,惠州

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2025-2028年度海疆白油采购专有协议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2025-2028年度海疆白油采购

见附件1

2025年3月

见附件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中 (略) (以下简买方)与中海油气(泰州) (略) (以下简称卖方)就海疆白油(以下简称货物)供销、物流运输等业务达成一致,计划3年内白油采购量约(略)吨,卖方工厂交货,买方负责运输。合同执行采用“1+1+1”模式。

二、需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清单》。

三、执行标准/规范

1、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及其它要求。如双方未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做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履行。

2、卖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如遇特殊情况或供货周期较长的,买卖双方应提前沟通、书面确认。

3、执行标准如下:

Q/HS YF 075—2008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矿物油PF-MO》,详见附件2。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3#白油》 ,详见附件3。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260#溶剂油》,详见附件4。

四、设计/使用条件

使用地点:主要为舟山、泉州、湛江、惠州、海南等地。

五、技术要求

1、卖方应保证提供全新的、未使用的,并且在各方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规定和规格要求的质量合格的货物。

2、卖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可能存在的隐蔽性瑕疵或缺陷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或者可能存在的隐蔽性瑕疵或者缺陷的产品,卖方应当按照买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或者由买方退货给卖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关键技术要求:

分析项目

海疆牌 HJEP 810环保型钻井液

海疆牌 HJEP 840环保型钻井液

海疆牌W1-80轻质白油

海疆牌W1-100轻质白油

海疆牌白油7号

海疆牌白油10号

运动粘度(40℃) mm2/s

2.5~3.6

2.5~3.2

1.6~1.9

2.1~2.7

6.12~7.48

9.00~11.0

密度(20℃) kg/m3

≤810

810~840

≤820

外观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刺激气味

透明、无悬浮物及机械杂质及水分

透明、无悬浮物及机械杂质及水

无色、无异味、
无荧光、透明的液体

无色、无异味、
无荧光、透明的液体

倾点℃

≤-15

≤-25

≤-6

≤-6

闪点℃

≥120(开口)

≥80(闭口)

≥80(闭口)

≥100(闭口)

≥130(开口)

≥140(开口)

硫含量 mg/kg

≯2

≯2

≯2

≯2

≯10

≯10

芳烃含量(质量分数) %

≯0.5

≯0.5

≯0.5

≯0.5

≯5

≯5

铜片腐蚀(50℃,3h)

≯1

≯1

≯1

≯1

1(100℃ 3h)

1(100℃ 3h)

执行标准

中海油服《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钻井液用矿物白油PF-MO》

中海油服《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3#白油》

中海油服《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260#溶剂油》

暂无采购技术标准,执行本表关键技术要求和参数

暂无采购技术标准,执行本表关键技术要求和参数

暂无采购技术标准,执行本表关键技术要求和参数

六、检测和试验

出厂检验要求卖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书,配合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前检验,当双方出现争议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铭牌/标识,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应采用新包装,每件物资应清楚标识有名称、牌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厂家,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

(2)如涉及包装回收,需喷回收二字(包装桶无新旧要求,并由厂家回收)。标识信息拒绝采用粘贴标签及手写形式体现。

(3)若罐车运送,无包装标识要求,要求卖方携带泵及管线。

(4)若吨桶包装,要求在阀门相反面铁板上喷清:名称、净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商名称。包装桶要求: 外观清洁,无锈蚀,无瘪桶,阀门不漏,包装桶和桶盖颜色统一。

(5)若桶包装,产品外包装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注明以下标记,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牌号/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等,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

2、涂敷

固体材料包装应该具有防水膜。

3、包装运输

(1)供货和售 (略) 域或范围: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

(2)运输要求:买方自提,但卖方需保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并满足买方交货或吊装服务要求。

(3)包装要求:需按买方制定的标准执行。卖方应提供产品运至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产品的包装应采用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防野蛮装卸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保护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远距离运输。明确标识包装物是否回收,是否需要更换包装(如换桶、换袋、换标签)。

4、储存

产品入库后应存放在避免太阳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液体接触、避免与放热物质接触的干燥室内环境。

八、技术文件

1、卖方负责对产品质量及包装、可靠性、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的承诺。

2、要求所供产品符合中海油HSE政策的承诺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业绩、详细技术方案、产品图片、产品清单等。

3、交付技术文件: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白油行业国家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4、报价应包括物资成本、易耗品和易耗材料费用;税费(包括关税等);储存、包装、维修、搬运、装卸、交付费用;相关证书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人力成本;技术服务费用;质保期费用;或有费用及合同没有列明但系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需的工作和服务的费用;卖方所有的风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中明确说明由卖方承担的成本与费用等。卖方应自费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件、辅料和售后服务。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卖方应在货品出厂时配合验收清点工作,验收时提供订单、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或其他要求的质量证明材料。

一般情况下,交货期预计为7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及时沟通并书面确认。

卖方供货前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买方,并提供送货清单。

产品交付时需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买方代表将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卖方应及时安排重新更换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交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材料质量。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1、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指派服务人员到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2、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提供的技术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卖方应更换服务人员。

3、卖方应配备足够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包括培训、现场应用((略)地和海上)等,海上应用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出海证件。

4、卖方在接到买方技术咨询时需24小时内给予答复,产品有质量问题时,需7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予以解决。

5、保密要求:如涉及知识产权的使用或其他保密要求。

十一、质量保证

1、每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卖方交付该批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直至退货,货物更换后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周期。

2、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和质量包装应满足验收标准,期间内不满包装和质量要求的按照 (略) 理。

3、连续2批及以上质检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4、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调整中标产品组分和使用材料标准,对于擅自调整的,在合同款中扣除我方损失金额。

5、 如非因买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卖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每延期一日,卖方应按照延期交货货物对应合同价款0.5%的比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能超出该批次货物总价的20%。如货物延期交付超过30日,除要求卖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应偿还买方支付的预付款。

6、 卖方应贯彻执行IS(略)质量管理体系、IS(略)环境管理体系、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各项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卖方应提供IS(略)、IS(略) 和OHSAS(略)管理体系证书。

7、如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低劣,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包装或产品破损,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更换、补齐,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退货、更换、补齐,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8、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卖方应当在2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卖方应在验收后5日内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解决。

十二、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条款

1、卖方应确保货物制造使用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制造现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有关质量、健康、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持证生产或经营的物资,卖方在生产或经营时应持有全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不得以现场环境为由拒绝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在买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遵守买方现场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服从买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卖方用于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

5、卖方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伤害、损伤及车辆碰撞、剐蹭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丢失、报废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十三、其他要求

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要求梳理上线“中国 (略) ”,卖方应全力配合买方在上线过程中要求的各项数据梳理及产品维护工作。

附件1《采购物资清单》

序号

物料编码

货物/服务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服务技术要求描述

基本单位

包装规格

预计采购数量(吨)

1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工业白油\\海疆牌 7号

TO

170KG/桶

57.63

2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工业白油\\海疆牌 7号

TO

850KG/箱

2.55

3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10号

TO

170KG/桶

35.7

4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HJEP 810环保型钻井液

TO

750KG/桶

135

5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HJEP 840环保型钻井液

TO

750KG/桶

270

6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W1-80轻质白油

TO

750KG/箱

2.25

7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W1-100轻质白油

TO

750KG/箱

2.25

8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工业白油\\海疆牌 7号

TO

散装

3

9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10号

TO

散装

3

10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W1-80轻质白油

TO

散装

4200

11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W1-100轻质白油

TO

散装

1200

12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HJEP 810环保型钻井液

TO

散装

(略)

13

(略)

2025-2028海疆白油采购协议

白油\\海疆牌 HJEP 840环保型钻井液

TO

散装

(略)

1.范围

本采购技术标准规定了海洋石油矿物油PF-MO和定义、设计、制造、试验和检验、材料、文件、产品标志、贮存、包装与运输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HS YF 075—2008 钻井液用矿物白油PF-MO

3.术语和定义

钻井液用矿物油

4.使用(或安装)条件

油基钻井液体系。

5.技术要求

5.1供货范围

包装完整的钻井液矿物油PF-MO。

5.2关键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密度,g/cm3( 20℃)

≤0.810

运动粘度, mm2/s(40℃)

2.5-3.6

倾点,℃

≤-15

闪点,℃(开口)

≥120

5.3一般技术要求

6.部件材料配置要求

7.检测和试验

8.铭牌/标识、涂敷、包装、运输、储存

8.1铭牌/标识

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货物应采用新包装,每件物资应清楚标识有名称、牌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厂家,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

8.2涂敷

固体材料包装应该具有防水膜。

8.3包装运输

包装标准:必须按中海 (略) 油田化学事业部制定的标准执行;

材料运输:供方按照材料安排具有相关资质的运输车辆进行配送。

8.4储存

材料入库后应存放在避免太阳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液体接触、避免与放热物质接触的干燥室内环境。

9.技术文件

9.1投标技术文件

1.提供矿物油PF-MO生产的工艺流程(含流程图)

2.提供矿物油PF-MO生产的设备清单、生产工艺配套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和工厂生产的全景照片

3.投标方应提供矿物油PF-MO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9.2交付技术文件

1.投标方应提供油基钻井液用矿物油PF-MO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10.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供需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照合同或者订单要求配送材料至指定库房。

买方代表将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供方应及时安排重新送货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供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供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材料质量。

11.质量保证

供方应贯彻执行IS(略)质量管理体系、IS(略)环境管理体系、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各项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供方应提供IS(略)、IS(略) 和OHSAS(略)管理体系证书。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2.售后服务及培训

供方应配备足够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包括培训、现场应用((略)地和海上)等,海上应用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出海证件。


附录

附件2-1:矿物油PF-MO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主要针对矿物油PF-MO的技术指标、检验方法、检验及判断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矿物油PF-MO产品的质量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84-2000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265—1988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室法和动力粘度测计算法

GB/T 3535—1983 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

GB/T 267—1988 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室法(开口杯法)

GB/T 6680—1986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 技术指标

矿物油PF-MO应符合表1规定的技术指标。

表1 技 术 指 标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密度,g/cm3( 20℃)

≤0.810

运动粘度, mm2/s(40℃)

2.5~3.6

倾点,℃

≤-15

闪点,℃(开口)

≥120

4 检验方法

4.1 仪器或设备

仪器或设备包括:

1) 密度计量筒:透明玻璃制成,其内径至少比密度计外径大25mm,其高度应使密度计在试样中漂浮时,密度计底部与量筒底部的间距至少有25mm;

2) 密度计:玻璃制,应符合SH/T 0316给出的技术要求;

3) 恒温浴:其尺寸大小能容纳密度计量筒,使试样完全浸没在恒温浴液体表面以下,在试验期间,能保持试验温度在±0.25℃以内;

4) 温度计:精度±0.1℃;

5) 玻璃搅拌棒:长约450mm;

6) 玻璃毛细管粘度计:应符合SH/T 0173《玻璃毛细管粘度计技术条件》的要求。毛细管粘度计一组,毛细管内径为0.(略),0.(略),1.(略),2.(略),3.(略),4.(略),6.0mm;

7) 试管:内径为30.0 mm ~33.5mm;

8) 恒温浴:附有自动搅拌装置和能够准确调节温度的电热装置;

9) 秒表:分格为0.1s;

10) 高浊点和高倾点温度计:测温范围 -38℃~50℃,分度值为1℃;

11) 软木塞:配试管用,塞的中心打有插温度计的孔;

12) 冷浴 :适合于取得规定温度要求;

13) 套管:内径大于试管的外径9.5 mm ~12.5mm;

14) 圆盘:软木或毛毡制成,直径与套管内径相同;

15) 垫圈:环形,5 mm ~6mm厚。

4.2 材料或试剂

冷却剂:工业(略)醇或干冰。

4.3 测定程序

4.3.1外观的测定

取适量试样放入干燥比色管约2/3处,加塞,摇匀后在白色背景下用肉眼观察其颜色和状态。

4.3.2水分的测定

按GB 6283-1986的规定测定样品的水分。

4.3.3 密度的测定(测量结果和温度密切相关,应在恒温水浴中进行)

(略) 于规定温度,将其倒入温度大致相同的密度计量筒中,将合适的密度计放入已调好温度的试样中,让它静止。当温度达到平衡后,读取密度计刻度读数和试样温度。用石油计量表把观察到的密度计读数换算成标准密度。如果需要,将密度计量筒及内装的试样一起放在恒温浴中,以避免在测定期间温度变动太大。

4.3.4 运动粘度的测定

4.3.4.1 测定试样的运动粘度时,应根据试验的温度选用适当的粘度计,务使试样的流动时间不少于200s,内径0.4mm的粘度计流动不少于350s。

4.3.4.2 在测定试样的粘度之前,应将粘度计用溶剂油或石油醚洗涤,如果粘度计沾有污垢,就用铬酸洗液、水、蒸馏水或95%(略)醇依次洗涤。然后放入烘箱中烘干或用通过棉花滤过的热空气吹干。

4.3.4.3 测定运动粘度时,在内径符合要求且清洁、干燥的毛细管粘度计内装入试样。在装试样之前,将橡皮管套在左支管上,

4.3.4.4 将装有试样的粘度计浸入事先准备妥当的恒温浴中,将粘度计固定在支架上,在固定位置时,必须把毛细管粘度计的扩张部分(左球体)浸入。

4.3.4.5 将粘度计调整成为垂直状态,要利用铅垂线从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去检查毛细管的垂直情况。将恒温浴调整到规定的温度,把装好试样的粘度计浸在恒温浴内,经恒温15min。恒温后,用洗耳球通过橡皮管将液体吸到高于刻度线a,再让液体由于自身重力下降。

\4.3.4.6 此时观察试样在管身中的流动情况,液面正好到达标线a时,

开动秒表;液面正好流动到标线b时,停止秒表。用秒表记下液面

从a流到b的时间ti,重复3次,偏差应小于0.3s,取其平均值。

4.3.4.7 在温度t时,试样的运动粘度vt(mm2/s)按式(1)计算:

vt=c×ti…………………………………………………(1)

式中:

vt——运动粘度;

c——粘度计常数,mm2/s2

ti——试样的平均流动时间,s。

4.3.5 倾点的测定

4.3.5.1 将清洁试样倒入试管 (略) 。

4.3.5.2 用插有高浊点和高倾点温度计的软木塞紧紧地塞住试管。在不搅动试样的情况下,将试样放入48℃±1℃的水浴中加热至45℃±1℃;在空气或约25℃的水浴中冷却试样至36℃±1℃。

4.3.5.3 圆盘、垫圈和套管内外都应清洁和干燥。将圆盘放在套管的底部。将垫圈放在距试管内试样液面上方约2 (略) 。将试管放入套管内。

4.3.5.4 保持冷浴的温度在-1℃~2℃。将带有试管的套管稳定地装在冷浴的垂直位置上,使套管露出冷却介质液面不大于25mm。整个过程不能搅动试样和温度计,也不允许温度计在试样中有移动。

4.3.5.5 对试样要从高于预期倾点12℃开始。每当温度计读数为3℃倍数时,要小心地把试管从套管中取出,倾斜试管,到刚好能观察到试管内试样是否流动。取出试管到放回试管的全部操作。要求不超过3s钟。

4.3.5.6 按以上步骤继续进行试验,直到试管保持水平位置5秒钟而试样无流动时,记录观察到的试验温度计读数。

4.3.6 闪点的测定

将试样装满于试验杯至规定的液面刻线,最初较快地升高试样温度,然后缓慢地以稳定的速度升温至接近于闪点,并不时地在规定的温度下以试验小火焰横扫过杯内液体表面上空,当由于火焰而引起液体表面上蒸气闪火时的最低温度为闪点。

4.4 报告单格式

报告单格式见附录A。

5 检验及判断规则

5.1 处理剂的取样,见GB/T6680。

5.2 采集的试样经充分混合,取其中两份,分别装入洁净、干燥的密闭玻璃容器内密封,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填写产品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生产厂名及出产批号,一瓶送检验,另一瓶留待复检。

5.3 当产品有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表1的规定时,则为不合格品。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矿物油PF-MO检验报告单

矿物油PF-MO检验报告单

材料生产日期或批号: 采用标准:

生产厂: 分析人(签字):

取样人: 分析日期:

取样日期: 取样地点:

分析项目

指 标

分析结果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密度,g/cm3( 20℃)

≤0.810

倾点,℃

≤-15

闪点(开口)℃

≥120

运动粘度 (40℃) mm2/s

2.5~3.6

结 论: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3#白油

\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

采购技术标准

3#白油

1.范围

本采购技术标准规定了3#白油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制造、试验和检验、材料、文件、产品标志、贮存、包装与运输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使用(或安装)条件

水基钻井液用产品生产。

5.技术要求

5.1供货范围

包装完整的3#白油。

5.2关键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外观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刺激气味

色度,度

≤15

荧光,级

≤5

密度,g/cm3

0.81-0.84

倾点,℃

≤-25

闭口闪点,℃

≥80

运动粘度(40℃),mm2/s

2.5-3.2

5.3一般技术要求

6.部件材料配置要求

7.检测和试验

见附件1: 3#白油检测标准

8.铭牌/标识、涂敷、包装、运输、储存

8.1铭牌/标识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若罐车运送,无包装标识要求,要求供应商携带泵及管线;

2. 若吨桶包装,要求在阀门相反面铁板上喷清:名称、净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公司名称,并喷回收二字(包装桶无新旧要求,并由厂家回收)。随货附产品合格证。标识信息拒绝采用粘贴标签及手写形式体现。

8.2涂敷

8.3包装运输

包装标准:必须按中海 (略) 油田化学事业部制定的标准执行。若吨桶包装,包装规格为800Kg/桶,包装桶要求: 外观清洁,无锈蚀,无瘪桶,阀门不漏,包装桶和桶盖颜色统一,并喷回收二字(包装桶无新旧要求,并由厂家回收)。

材料运输:罐车运送,不产生包装桶;批次最小送货量:15吨;无包装标识要求,要求供应商携带泵及管线;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由供应商负责,正常到货时间要求不晚于上午9时;罐车运输,供应商须具备 (略) 签署罐车运输协议,协议期不得短于6个月。

8.4储存

应存放在避免太阳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液体接触、避免与放热物质接触的干燥室内环境。

9.技术文件

9.1投标技术文件

1. 投标方应提供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9.2交付技术文件

1. 投标方首次交货须提供该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SDS)和技术数据表(T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首次交货后,如有更新随时提供相关资料。

10.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供需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照合同或者订单要求分批送至指定地点。

买方代表将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供方应及时安排重新送货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供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供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材料质量。

11.质量保证

供方应贯彻执行IS(略)质量管理体系、IS(略)环境管理体系、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各项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供方应提供IS(略)、IS(略) 和OHSAS(略)管理体系证书。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2.售后服务及培训

产品在有效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供方须随 (略) 理或者更换。


附录

附件3-1:3#白油检测标准

一、 技术指标

3#白油应符合表1规定的技术指标。

表1 3#白油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刺激气味

色度,度

≤15

荧光,级

≤5

密度,g/cm3

0.81-0.84

倾点,℃

≤-25

闭口闪点,℃

≥80

运动粘度(40℃),mm2/s

2.5-3.2

二、 检验方法

1. 外观

目测。

2. 色度

同GB/T 3143-1982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钴色号)。

3. 荧光级别测定

称取0.1g样品,加入10ml氯仿中摇匀,放置不少于4h,按照不同类型荧光级别测定仪操作说明进行。

4. 倾点测定:

按照(略)型或同类设备测试程序进行测试倾点,并取重复测定的两个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5. 闪点测试

按照SYD-261A型或同类设备闭口闪点仪测试程序进行测定。

6. 运动粘度测试

按照GB/T 265-1988进行测定。

附件4:中国海油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采购技术标准260#溶剂油

\

中国海油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

采购技术标准

260#溶剂油

1.范围

本采购技术标准规定了260#溶剂油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制造、试验和检验、材料、文件、产品标志、贮存、包装与运输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使用(或安装)条件

水基钻井液用产品生产。

5.技术要求

5.1供货范围

包装完整的260#溶剂油。

5.2关键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外观

透明、无悬浮物及机械杂质及水

闪点(闭口)℃

≥80

密度,g/cm3

≤0.820

运动粘度(40℃),mm2/s

1.6-1.9

初馏点,℃

≥195

干点,℃

≤260

5.3一般技术要求

6.部件材料配置要求

7.检测和试验

见附件1:260#溶剂油检测标准

8.铭牌/标识、涂敷、包装、运输、储存

8.1铭牌/标识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在包装桶桶身中间位置喷明:名称、净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质保期、公司名称,。随货附产品合格证。

并喷回收二字(包装桶无新旧要求,并由厂家回收)。标识信息拒绝采用粘贴标签及手写形式体现。

8.2涂敷

8.3包装运输

材料运输:罐车运送,不产生包装桶;批次最小送货量:15吨;无包装标识要求,要求供应商携带泵及管线;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由供应商负责,正常到货时间要求不晚于上午9时;罐车运输,供应商须具备 (略) 签署罐车运输协议,协议期不得短于6个月。

8.4储存

应存放在避免太阳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液体接触、避免与放热物质接触的干燥室内环境。

9.技术文件

9.1投标技术文件

1. 提供260#溶剂油生产的工艺流程(含流程图)

2. 提供260#溶剂油生产的设备清单、生产工艺配套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和工厂生产的全景照片

3. 投标方应提供260#溶剂油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9.2交付技术文件

1. 投标方应提供260#溶剂油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建议能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10.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供需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照合同或者订单要求分批送至指定地点。

买方代表将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抽样检验,若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拒收,供方应及时安排重新送货等事宜,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供货。对于买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供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材料质量。

11.质量保证

供方应贯彻执行IS(略)质量管理体系、IS(略)环境管理体系、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各项国家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供方应提供IS(略)、IS(略) 和OHSAS(略)管理体系证书。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2.售后服务及培训

产品在有效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供方须随 (略) 理或者更换。


附录

附件4-1:260#溶剂油检测标准

一、技术指标

260#溶剂油应符合表1规定的技术指标。

表1 260#溶剂油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透明、无悬浮物及机械杂质及水

闪点(闭口)℃

≥80

密度,g/cm3

≤0.820

运动粘度(40℃),mm2/s

1.6-1.9

初馏点,℃

≥195

干点,℃

≤260

二、检验方法

7. 外观:

目测

8. 密度

按照GB/T 1884标准进行测定。

9. 闪点

按照GB/T 3536标准进行测定。

10. 运动粘度测试

按照GB/T 265标准进行测定。

11. 初馏点测试

按照GB/T 255标准进行测定。

12. 干点测试

按照GB/T 255标准进行测定。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10号白油检测报告单

10号白油检验报告单

样品名称: 采样地点:

样品编号: 采样时间:

签发时间: 样品批号:

分析项目

指 标

分析结果

外观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刺激气味

水分(质量分数),%

运动粘度(40℃),mm2/s

9.0-11.0

倾点,℃

≤-6

闪点(开口),℃

≥140

结 论: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海南,泰州,舟山,泉州,湛江,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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