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采购意向公告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 2025-JCIKFX-F4001)
项目名称: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项目号: 2025-JCIKFX-F4001
项目内容:计划建立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供应商数据库,2025年度本单位全年代采计划项目由数据库中供应商竞标。
预算金额:总金额400(人民币,万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就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品牌项目采购需求意向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名称
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
二、公示时限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5日。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组成: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
(二)交货地点: (略) 。
(三)概算金额:总金额¥(略)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
供应商需在2月25日之前将纸质资格证明材料密封邮寄到我部,由我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电话通知供应商。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3号
邮寄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3);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5.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至少1年);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2025年2月18日
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 2025-JCIKFX-F4001)
项目名称: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项目号: 2025-JCIKFX-F4001
项目内容:计划建立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供应商数据库,2025年度本单位全年代采计划项目由数据库中供应商竞标。
预算金额:总金额400(人民币,万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就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品牌项目采购需求意向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名称
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
二、公示时限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5日。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组成:代采各类国外品牌软硬件项目。
(二)交货地点: (略) 。
(三)概算金额:总金额¥(略)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
供应商需在2月25日之前将纸质资格证明材料密封邮寄到我部,由我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电话通知供应商。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3号
邮寄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见附件3);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5.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至少1年);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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