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预告
2025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预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7日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采 购 项目名称 | 服务概况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一 | 202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为本单位大、小车辆提供定点维修服务以及按要求提供上门检修服务(主要包含车辆维修、检查、零配件更换、清洗保养等),并签订为期1年应急保障协议 | 选取1家供应商,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若我单位未完成次年采购项目,则按合同价格继续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服务) | 15.00 | 2025年3月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有效的维修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承车辆维修所需的实体维修场所、机构或库房等技术能力条件和工作条件(以上场所需提供相关使用权证明材料,包含所有权证明或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的租赁协议,其中租赁主体为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法人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变更)。
(九)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依法进 (略) 理;
(十)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先行领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相关截图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q.com;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5.“信用中国”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内容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21-811-# (杨干事)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部
2025年2月20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7日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采 购 项目名称 | 服务概况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一 | 202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为本单位大、小车辆提供定点维修服务以及按要求提供上门检修服务(主要包含车辆维修、检查、零配件更换、清洗保养等),并签订为期1年应急保障协议 | 选取1家供应商,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若我单位未完成次年采购项目,则按合同价格继续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服务) | 15.00 | 2025年3月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有效的维修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承车辆维修所需的实体维修场所、机构或库房等技术能力条件和工作条件(以上场所需提供相关使用权证明材料,包含所有权证明或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的租赁协议,其中租赁主体为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法人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变更)。
(九)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依法进 (略) 理;
(十)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先行领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相关截图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q.com;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5.“信用中国”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内容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21-811-# (杨干事)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部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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