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意向 第二次第1包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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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意向 第二次第1包招标预告

第一章比价公告(比价邀请书)

(略) 场比价方式对以下项目进 (略) 场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2025)

2.项目编号:2025-JCLKXX-F9001

3.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周期

1

法律顾问服务

详见服务要求

1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本次比价报价、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报价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控股企业),法人证书有效。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 (略) ),并承诺未获得境外居留许可。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要求:评审前三个月内)。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略) 罚。

4.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8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撤销。

4.9凡受托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略)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比价。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独资或控股的单位参加报价。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装备采购活动。

4. (略) 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起算的前三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5.发放比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5.1发出比价公告时间:2025年2月25日,比价文件随公告同步发放。

5.2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起到2025年3月5日止,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3报名方式:

(1)编辑发送报名短信至付老师,联系电话:#。

(2)报名短信需涵盖以下内容,格式自拟:“报名单位名称:XX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报名项目名称: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2025);报名项目编号:2025-JCLKXX-F9001。”报名成功后我部将通知报价文件寄送地点。

6.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6.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提交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7.其他要求

7.1凡领取比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比价小组判定为准。

7.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以电话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8.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

9.采购监督部门

监督人:某部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第二章 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就采购人运作、管理及日常政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依据;根据需要出具相关书面法律意见。

2、为采购人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与采购人日常运作有关的法律咨询或法律信息。

3、应采购人要求配合各项普法宣传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提高采购人的整体法律水平及工作的规范化、合法化。

4、经采购人授权,发表《律师声明》、发送《律师函》;

5、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特定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本条所称“特定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虽不涉及诉讼,但事务本身复杂,或涉及曱方重大利益,或影响较大,或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连续工作达5个工作日或以上,累计工作日达15个工作日或其他办理难度较大的法律事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具体项目法律可行性研究、协议起草、制定和修改、商务谈判及编制相关法律文件;

2)就专门事务的尽职调查及其他调查,并出具律师调查报告;

3)为采购人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4)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参与采购人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各类纠纷的诉前或仲裁前的调解、和解、协商、谈判等活动。

6、代理采购人参加采购人刑事、民事、经济纠纷及行政案件的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

7、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理仲裁和诉讼案件(费用另行结算)、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服务。

8、原则上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上门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回访座谈,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汇报。

9、如遇重大法律事务、紧急情况发生时,法律顾问应当应采购人要求到指定和约定地 (略) 理法律事务;紧急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响应。

10、接受采购人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一章比价公告(比价邀请书)

(略) 场比价方式对以下项目进 (略) 场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2025)

2.项目编号:2025-JCLKXX-F9001

3.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周期

1

法律顾问服务

详见服务要求

1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本次比价报价、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报价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控股企业),法人证书有效。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 (略) ),并承诺未获得境外居留许可。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要求:评审前三个月内)。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略) 罚。

4.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8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撤销。

4.9凡受托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略)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比价。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独资或控股的单位参加报价。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装备采购活动。

4. (略) 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起算的前三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5.发放比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5.1发出比价公告时间:2025年2月25日,比价文件随公告同步发放。

5.2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起到2025年3月5日止,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3报名方式:

(1)编辑发送报名短信至付老师,联系电话:#。

(2)报名短信需涵盖以下内容,格式自拟:“报名单位名称:XX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报名项目名称: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2025);报名项目编号:2025-JCLKXX-F9001。”报名成功后我部将通知报价文件寄送地点。

6.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6.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提交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7.其他要求

7.1凡领取比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比价小组判定为准。

7.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以电话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8.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

9.采购监督部门

监督人:某部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第二章 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就采购人运作、管理及日常政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依据;根据需要出具相关书面法律意见。

2、为采购人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与采购人日常运作有关的法律咨询或法律信息。

3、应采购人要求配合各项普法宣传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提高采购人的整体法律水平及工作的规范化、合法化。

4、经采购人授权,发表《律师声明》、发送《律师函》;

5、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特定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本条所称“特定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虽不涉及诉讼,但事务本身复杂,或涉及曱方重大利益,或影响较大,或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连续工作达5个工作日或以上,累计工作日达15个工作日或其他办理难度较大的法律事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具体项目法律可行性研究、协议起草、制定和修改、商务谈判及编制相关法律文件;

2)就专门事务的尽职调查及其他调查,并出具律师调查报告;

3)为采购人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4)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参与采购人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各类纠纷的诉前或仲裁前的调解、和解、协商、谈判等活动。

6、代理采购人参加采购人刑事、民事、经济纠纷及行政案件的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

7、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理仲裁和诉讼案件(费用另行结算)、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服务。

8、原则上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上门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回访座谈,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汇报。

9、如遇重大法律事务、紧急情况发生时,法律顾问应当应采购人要求到指定和约定地 (略) 理法律事务;紧急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响应。

10、接受采购人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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