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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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2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 (略) 某单位的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需求概况

项目计划分2个包,第1包提供服务期内的鲜肉类(牛羊肉类、猪肉类、其他禽肉类)、水产品、冻肉类供应、采购、配送等服务,第2包提供服务期内的蔬菜、水果、干货调料、禽蛋及乳制品饮料、其他预包装食品及熟食、面包糕点类供应、采购、配送等服务。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供货地点为 (略) (略) 。本项目供货期为2年,合同首次签订1年。供货期满1年后,依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经招标单位考核通过后,可续签合同1年。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一)副食品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有关食品法规制度;

2.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

3.符合军队有关食品管理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性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具备承担本项目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我部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我部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我部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供应商均将受 (略) 罚。

(7)特定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预算金额

1年预算总金额约(略)元(其中第1包约(略)元,第2包约(略)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4月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七、公示时间及反馈受理期限

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需求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蒋先生

移动电话:(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河南, (略) , (略) ,信阳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 (略) 某单位的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需求概况

项目计划分2个包,第1包提供服务期内的鲜肉类(牛羊肉类、猪肉类、其他禽肉类)、水产品、冻肉类供应、采购、配送等服务,第2包提供服务期内的蔬菜、水果、干货调料、禽蛋及乳制品饮料、其他预包装食品及熟食、面包糕点类供应、采购、配送等服务。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供货地点为 (略) (略) 。本项目供货期为2年,合同首次签订1年。供货期满1年后,依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经招标单位考核通过后,可续签合同1年。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一)副食品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有关食品法规制度;

2.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

3.符合军队有关食品管理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性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具备承担本项目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我部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我部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我部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供应商均将受 (略) 罚。

(7)特定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预算金额

1年预算总金额约(略)元(其中第1包约(略)元,第2包约(略)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4月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七、公示时间及反馈受理期限

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需求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蒋先生

移动电话:(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河南, (略) , (略) ,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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