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三河刑警大队业务用房新址改造及设备迁改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迁至新址的刑警业务用房进行标准化改造施工及设备迁改等。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刑警大队业务用房达到使用标准。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项。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9.地点: (略) (略) 内。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180 | 2025-10 | |
2 | 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 (略) (略) 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维保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视频会议系统正常与省厅、 (略) 局正常会议对接及日常调度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 9.地点: (略) (略) 内。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135 | 2025-04 | |
3 | 智慧监管建设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 (略) 、智能监管巡查预警系统、北斗定位系统的电子脚铐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公安工作要求,完成全国一级监所智慧监管建设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9.地点: (略) 看守所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22.5 | 2025-10 | |
4 | 更新、改造看守所基础设施设备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看守所更新、改造基础设施设备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公安工作要求,完成全国一级监所,完成监管卫生改造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9.地点: (略) 看守所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16 | 2025-08 | |
5 | 拘留所智慧监管建设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 (略) 建设、谈话录音(像)系统、电话教育系统、等智慧监管系统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完成省厅推进智慧监管建设责任,提升业务水平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9.地点: (略) 拘留所。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127 | 2025-07 | |
6 | 武警三河中队训练馆(棚)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新进训练大棚、室内硬化及设备购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达到日常训练场地标准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5日历天。 9.地点: (略) 拘留所。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95 | 2025-09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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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河刑警大队业务用房新址改造及设备迁改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迁至新址的刑警业务用房进行标准化改造施工及设备迁改等。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刑警大队业务用房达到使用标准。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项。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9.地点: (略) (略) 内。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180 | 2025-10 | |
2 | 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 (略) (略) 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维保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视频会议系统正常与省厅、 (略) 局正常会议对接及日常调度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 9.地点: (略) (略) 内。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135 | 2025-04 | |
3 | 智慧监管建设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 (略) 、智能监管巡查预警系统、北斗定位系统的电子脚铐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公安工作要求,完成全国一级监所智慧监管建设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9.地点: (略) 看守所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22.5 | 2025-10 | |
4 | 更新、改造看守所基础设施设备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看守所更新、改造基础设施设备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公安工作要求,完成全国一级监所,完成监管卫生改造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9.地点: (略) 看守所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16 | 2025-08 | |
5 | 拘留所智慧监管建设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 (略) 建设、谈话录音(像)系统、电话教育系统、等智慧监管系统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完成省厅推进智慧监管建设责任,提升业务水平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9.地点: (略) 拘留所。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127 | 2025-07 | |
6 | 武警三河中队训练馆(棚)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新进训练大棚、室内硬化及设备购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达到日常训练场地标准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套。 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5日历天。 9.地点: (略) 拘留所。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95 | 202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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