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机构测评服务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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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机构测评服务意向公开

引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机构测评服务

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一、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

二、采购需求概况: (略) 提供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服务,涵盖数据采集、深入分析和改进策略制定。服务内容包括门急诊服务体验、住院患者的就医感受、为部队服务满意度、医务人员的满意度、辅诊科室的服务质量、职能科室的效率评估、派驻门诊部(点)的医疗保障满意度等。在完成数据采集后,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出具客观、专业的第三方满意度评价分析报告,并提出针对性的优先改进措施和建议。评价方式:由第三方测评人员以现场面访方式或二维码 (略) 区各科室及13个派驻门诊部(点)展开数据采集,全程杜绝人为误差产生,确保测评数据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评价内容: (略) 诊疗质量、为军服务能力、医护服务水平、患者安全保障、服务效果呈现、辅助检查效率、后勤支持力度、就诊环境优化、医德医风建设等多个方面。其目的在于 (略) 在服务能力与品质提升方面的问题, (略) 管理决策的提升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三、资格要求:投标公司主营 (略) (略) 场调研, (略) 获得国家卫健委相关 (略) 满意度相关服务的授权。投标 (略) 主营服务产品。

四、初步参数:

1.门急诊患者就医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2.住院患者就医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3.为部队服务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4.军人家属就医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5.医务人员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6.护理服务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4次/年 每月持续监测

7.医疗服务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每月持续监测

8.患者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9.工作人员对辅诊科室满意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10.工作人员对伙食保障满意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11.工作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满意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12.工作人员对职能科室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13.派驻门诊部(点)医疗保障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持续监测

14.门急诊患者就医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5.住院患者就医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6.为部队服务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7.军人家属就医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8.医务人员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9.护理服务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0.医疗服务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1.患者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2.工作人员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3.工作人员对伙食保障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4.工作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5.工作人员对职能科室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6.派驻门诊部(点)医疗保障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2次/年

27.门急诊患者就医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28.住院患者就医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29.为部队服务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0.军人家属就医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31.医务人员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2.护理服务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33.医疗服务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34.患者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5.工作人员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6.工作人员对伙食保障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7.工作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8.工作人员对职能科室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9.派驻门诊部(点)医疗保障满意度报告服务 2次/年

40.患 (略) (门急诊、住院) 1项/年

五、预计采购时间、预算及经费结算情况:

预计采购时间3月中旬,经费预算(略)元,结算方式以签订合同商定为准。

  •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9-(略)

邮箱:*@*63.com

八、监督电话

监督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29-(略)

  • 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参数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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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机构测评服务

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一、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

二、采购需求概况: (略) 提供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服务,涵盖数据采集、深入分析和改进策略制定。服务内容包括门急诊服务体验、住院患者的就医感受、为部队服务满意度、医务人员的满意度、辅诊科室的服务质量、职能科室的效率评估、派驻门诊部(点)的医疗保障满意度等。在完成数据采集后,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出具客观、专业的第三方满意度评价分析报告,并提出针对性的优先改进措施和建议。评价方式:由第三方测评人员以现场面访方式或二维码 (略) 区各科室及13个派驻门诊部(点)展开数据采集,全程杜绝人为误差产生,确保测评数据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评价内容: (略) 诊疗质量、为军服务能力、医护服务水平、患者安全保障、服务效果呈现、辅助检查效率、后勤支持力度、就诊环境优化、医德医风建设等多个方面。其目的在于 (略) 在服务能力与品质提升方面的问题, (略) 管理决策的提升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三、资格要求:投标公司主营 (略) (略) 场调研, (略) 获得国家卫健委相关 (略) 满意度相关服务的授权。投标 (略) 主营服务产品。

四、初步参数:

1.门急诊患者就医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2.住院患者就医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3.为部队服务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4.军人家属就医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5.医务人员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6.护理服务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4次/年 每月持续监测

7.医疗服务体验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每月持续监测

8.患者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现场面访 4次/年

9.工作人员对辅诊科室满意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10.工作人员对伙食保障满意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11.工作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满意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12.工作人员对职能科室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二维码 4次/年

13.派驻门诊部(点)医疗保障满意度数据采集服务 持续监测

14.门急诊患者就医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5.住院患者就医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6.为部队服务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7.军人家属就医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8.医务人员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19.护理服务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0.医疗服务体验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1.患者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2.工作人员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3.工作人员对伙食保障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4.工作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5.工作人员对职能科室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4次/年

26.派驻门诊部(点)医疗保障满意度数据分析服务 2次/年

27.门急诊患者就医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28.住院患者就医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29.为部队服务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0.军人家属就医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31.医务人员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2.护理服务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33.医疗服务体验报告服务 4次/年

34.患者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5.工作人员对辅诊科室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6.工作人员对伙食保障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7.工作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8.工作人员对职能科室满意度报告服务 4次/年

39.派驻门诊部(点)医疗保障满意度报告服务 2次/年

40.患 (略) (门急诊、住院) 1项/年

五、预计采购时间、预算及经费结算情况:

预计采购时间3月中旬,经费预算(略)元,结算方式以签订合同商定为准。

  •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9-(略)

邮箱:*@*63.com

八、监督电话

监督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29-(略)

  • 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参数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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