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档案加工技术服务专有协议采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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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档案加工技术服务专有协议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 (略) 档案加工技术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略) 档案加工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5-03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略) 投标), (略) 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 (略) 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级及以上”,业务种类“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投标人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备注:持有*级资质投标人在证书适用地域外开展档案服务前需在项目所 (略) 完成备案工作)。
3.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档案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原件备查。

请有意向供应商反馈时按照“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按要求顺序扫描生成PDF文件加挂系统中。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略) 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03月05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 (略) 档案加工技术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略) 档案加工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5-03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略) 投标), (略) 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 (略) 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级及以上”,业务种类“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投标人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备注:持有*级资质投标人在证书适用地域外开展档案服务前需在项目所 (略) 完成备案工作)。
3.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档案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原件备查。

请有意向供应商反馈时按照“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按要求顺序扫描生成PDF文件加挂系统中。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略) 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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