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通信设备、电话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通信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光通信设备、电话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JXPX-W1001
三、项目概况:
完成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建成完备 (略) 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员、车辆进出管控系统、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系统、操作管控控制系统、联动报警系统等设施。
地点: (略)
控制价:#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 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电子 *@*63.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我单位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1日
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监督人:欧阳先生
电话:#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设备清单
2.意见建议反馈表
3.参与意向反馈表
采购机构: (略) 某单位
一、项目名称:光通信设备、电话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JXPX-W1001
三、项目概况:
完成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建成完备 (略) 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员、车辆进出管控系统、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系统、操作管控控制系统、联动报警系统等设施。
地点: (略)
控制价:#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 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电子 *@*63.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我单位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1日
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监督人:欧阳先生
电话:#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设备清单
2.意见建议反馈表
3.参与意向反馈表
采购机构: (略) 某单位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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