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力工控网络实验环境采购意向公告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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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力工控网络实验环境采购意向公告意向公开第1包

某 (略) 络试验环境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 (略) 络试验环境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 (略) 络试验环境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YJPF-F1001

三、建设地点: (略)

四、预算金额:#元(暂定)

五、项目概况:

采购搭建1套典型 (略) 络试验环境,包括电力自动化调度系统、变电站二次设备系统、配电站二次设备系统、模拟一次设备及实物沙盘等。任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环境搭建(具体需求线下对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4. 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限制资格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有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 具有二级(或以上)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11. 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 (略) ”网站(http://**)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 (略) 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单位;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意见反馈方式

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采取线下方式对接具体采购需求。

公式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电话联系采购人;

线下对接时间:2025年3月26日;

对接地点: (略) ,具体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技术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答复。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要求,承担协作此项目涉及的军事秘密、技术秘密的责任。在项目采购工作中涉及到的实施方案、目标环境和技术成果等资料内容须严格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也不得用于双方合作之外的其他目的。

八、对接需要携带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单位证书或证明材料(军内单位可提供上级出具的保密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原件);
  8. 未被军队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装备采 (略) 罚期内声明(格式自拟,原件);
  9. 科研外协候选单位资质情况调查表(模板见附件);

以上纸质文件采用A4纸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杨老师,#。

, (略)

某 (略) 络试验环境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 (略) 络试验环境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 (略) 络试验环境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YJPF-F1001

三、建设地点: (略)

四、预算金额:#元(暂定)

五、项目概况:

采购搭建1套典型 (略) 络试验环境,包括电力自动化调度系统、变电站二次设备系统、配电站二次设备系统、模拟一次设备及实物沙盘等。任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环境搭建(具体需求线下对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4. 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限制资格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有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 具有二级(或以上)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11. 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 (略) ”网站(http://**)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 (略) 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单位;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意见反馈方式

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采取线下方式对接具体采购需求。

公式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电话联系采购人;

线下对接时间:2025年3月26日;

对接地点: (略) ,具体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技术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答复。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要求,承担协作此项目涉及的军事秘密、技术秘密的责任。在项目采购工作中涉及到的实施方案、目标环境和技术成果等资料内容须严格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也不得用于双方合作之外的其他目的。

八、对接需要携带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单位证书或证明材料(军内单位可提供上级出具的保密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原件);
  8. 未被军队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装备采 (略) 罚期内声明(格式自拟,原件);
  9. 科研外协候选单位资质情况调查表(模板见附件);

以上纸质文件采用A4纸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杨老师,#。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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