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LTE配套IP微波设备采招标预告
2017年LTE配套IP微波设备采招标预告
(略) 创建时间日期: 点击查看>> 11:24:00招标开始时间: 点击查看>> 10:48:18招标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09:00:00招标文件内容说明:
(略) (存续)2016年自治区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略) 内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7 年 3月 31 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7
1. (略) 范围.... 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8
4.1 (略) 文件.... 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8
7.联系方式....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 总则... 19
1.1 项目概况... 1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9
1.4 招标方式... 19
1.5 招标组织形式... 19
1.6资格审查... 20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0
1.9 费用承担... 21
1.10 保密... 21
1.11 计量单位... 21
1.12 语言文字... 21
1.13 (略) ... 21
1.14 投标预备会... 21
2. 招标文件... 2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2.2 (略) ... 22
2.3 投标预备会... 23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
3. 投标文件... 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3.3 投标报价... 24
3.4 投标有效期... 24
3.5 投标保证金... 24
3.6备选投标方案... 25
3.7 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25
3.8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26
4. 投标... 26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6
5. 开标... 27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7
5.2 开标程序... 27
5.3 开标异议... 27
5.4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 (略) 理... 27
6. 评标... 28
6.1 (略) ... 28
6.2 评标原则... 28
6.3 评标方法... 28
6.4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 28
6.5 评标报告... 28
7. 中标... 29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9
7.2确定中标人... 29
7.3 中标通知... 29
8.合同签订... 30
8.1 履约保证金... 30
8.2合同签订... 30
9.招标代理服务费... 30
10. 纪律和监督... 30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0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0
10.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31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1
10.5 投诉... 31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1.评标方法... 35
2.评审标准... 35
3.评审程序...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9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0
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 40
1. 一般约定... 42
1.1 词语定义... 42
1.2 语言文字... 44
1.3 法律... 44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4
1.5 合同协议书... 45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45
1.7 联络... 45
2. 发包人义务... 45
2.1 遵守法律... 45
2.2 发出开工通知... 46
2.3 (略) 地... 46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6
2.5 组织设计交底... 46
2.6 支付合同价款... 46
2.7 组织竣工验收... 46
2.8 其他义务... 46
3. 监理人... 46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46
3.2 总监理工程师... 47
3.3 监理人员... 47
3.4 监理人的指示... 47
3.5 商定或确定... 48
4. 承包人... 4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8
4.2 履约担保... 49
4.3 分包... 49
4.4 联合体... 49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50
4.6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50
4.7 不利物质条件... 50
5. (略) ... 50
6. 工期... 51
6.1 进度计划... 51
6.2 工程实施... 51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51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51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51
7. 工程质量... 52
7.1 工程质量要求... 52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52
7.3 (略) 位覆盖前的检查... 52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52
8. 试验和检验... 53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53
8.2 现场材料试验... 53
9. 变更... 53
9.1 变更权... 53
9.2 变更程序... 53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54
9.4 暂列金额... 54
9.5 计日工... 54
10. 计量与支付... 54
10.1 计量... 54
10.2 预付款... 55
10.3 工程进度付款... 55
10.4 质量保证金... 55
10.5 竣工结算... 56
10.6 付款延误... 56
10.7 安全生产费的费率及支付... 56
10.8 合同金额... 56
11. 竣工验收... 57
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 57
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7
11.3 竣工和验收... 57
11.4 (略) ... 57
11.5 (略) ... 57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58
12.1 缺陷责任... 58
12.2 保修责任... 58
13. 保险... 58
13.1 保险范围... 58
13.2 未办理保险... 58
14. 不可抗力... 59
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9
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 59
14.3 不可抗 (略) 理... 59
15. 违约... 60
15.1 承包人违约... 60
15.2 发包人违约... 60
16. 索赔... 60
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60
16.2 (略) 理程序... 61
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61
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61
16.5 (略) 理程序... 62
17. 争议的解决... 62
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 62
17.2 (略) 解决... 62
17.3 争议评审... 62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64
专用合同条款前附表... 6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6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目 录... 69
1.评标索引表... 70
2.投标函... 71
3.投标一览表... 73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4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5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76
7.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不适用)... 77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说明函(适用于资格预审)... 77
7.2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78
8.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9
9.业绩情况表... 80
12.合同条款偏离表... 81
13、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82
14、廉洁投标承诺书... 83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84
(1)报价评审调整系数表(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8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存续)2016年自治区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工程、招标编号:CITCC-NMG 点击查看>> ),招标 (略) 内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 (略) 有限公司。 (略) 人自筹, (略) 条件, (略)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略) 范围
1.1 招标内容: (略) 。
为构建自治区信息化云计算平台,将自治区、 (略) 硬件设备、 (略) 硬件设备以及各物理分散的硬件资源,通过云计算形成一个物理上分散但逻 (略) (略) 内的云计算平台,为内蒙自治区信息化的各种业务系统提供硬件环境的支撑。采购内 (略) 需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详细配置清单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不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 (略) 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略) 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推荐测评机构出具对此项目中涉及等保测评工作独立完成的授权 (略) 文件。注册地在省外的测评机构需同时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Oracle数据 (略) 授权证明材料,如OPN资质或协作式 (略) 伙伴关系等证明;
5)业绩经验:投标人应具有云资源池相关建设的经验,且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
6)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事机构;
7)投标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企业 (略) 贿犯罪记录;
3.资格审查方法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略) 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4 月 1 日至 2017年4月 7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 (略) 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市金港湾小区高1号楼2单元1楼。
4.1.3 (略) 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章的财务信息原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扫描件。
(5)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
(略) 文件的, (略) 代理机构邮箱。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 (略) 承担。
向招标人/ (略) 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9时00分】,递交到【 (略) 市 (略) 区新建东街( (略) 十区4号楼) (略) 3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 (略) 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 (略) (略) 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只在()、 (略) 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内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市 (略) 西街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方庄甲56号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1:宋 剑 点击查看>> 邮箱: * i 点击查看>>
联系人2:景志清 点击查看>> 邮箱: * i 点击查看>>
(略) : (略)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有限公司】 【 *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略) 内 (略)
地址: (略) 市 (略) 西街6号
招标人:李悦
1.1.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略) (存续)2016年自治区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CITCC-NMG 点击查看>>
1.1.5
建设地点
(略) 市
1.2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使用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1.3.1
招标范围
(略) 自治区 (略) 需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按合同约定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优良
1.3.4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划分标段
本项目划分标段数量: 个,允许投标人最多选择 (略) 投标(如适用)。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个
1.5.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6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方庄甲56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景志清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点击查看>>
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8.1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本条款增加规定: /
2.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其他
2.1.3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1)招标文件中标识“★”或“*”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允许应答“满足”、“不满足”或“部分满足”。
2.2.1
(略)
■不组织
□组织, (略) 时间、地点:
2.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地点:
2.4.1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7 日 18 时 30 分( (略) 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 书面形式
2.4.2
(略) 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21 日
发出澄清或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2.4.4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日
提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方式:书面方式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2.12.1 开标文件,包括:
1) 投标专用章授权函(如投标人需使用投标专用章对 (略) 签署,则需提供该文件证明投标专用章与单位公章有相同的效力。本文件应该为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专用章的原件。如使用单位公章签署,无需提供该授权函);
2) 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
3) 报价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
4)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应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2.12.2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
(1) 商务评审索引表(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应提供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
(4)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
(5)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后附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表中备注);
(6) 业绩经验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云资源池相关建设的经验,且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合同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
(7) 投标人应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推荐测评机构出具对此项目中涉及等保测评工作独立完成的授权 (略) 文件的复印件。注册地在省外的测评机构需同时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8) 投标人须提供Oracle数据 (略) 授权证明材料,如OPN资质或协作式 (略) 伙伴关系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9) 本地设有办事机构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租赁人为个人,须提供 (略) 保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事机构的原件;
(10) 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近一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原件;
(11) 投标企业 (略) 贿犯罪记录证明(可向 (略) 地或 (略) 自治区、 (略) 市的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
(12) 对商务条款应答;(含商务条款的应答偏离表、点对点应答,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2)
(13) 投标廉政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4);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5)。
2.12.3 技术投标文件,包括:
(1) 技术评审索引表(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
(2) 对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答;(含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应答偏离表、点对点应答,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3)
(3) 系统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要求见评分办法):
A、 云平台系统开发架构及标准体系;
B、 (略) 络架构设计;
C、 安全架构设计;
D、 平台设备的配置详细说明;
E、 本 (略) 人员资质情况
F、 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
(4) 产品能力的说明(虚拟化软件类、服务器类、存储类、网络产品等,格式自拟)
(5) 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6) 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2.12.4 电子投标文件
(略) 有文件的电子文档,要求如下:
2.12.1中的(1)、(2)、(4),2.12.2中的(2)、(3)、(7)、(8)、(9)、(10)、 (11)、(13)、(14)的电子文档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文件。
(略) 有电子文档均应为OFFICE2003文档格式,文件 (略) 理、不留密码,与 (略) 有文件须用EXCEL格式制作,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其他文件用WORD和/或EXCEL格式制作,并可编辑。
3.2.2
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
本条款增加规定:1)投标人应对第四章 (略) 应答,应答需以商务条款偏离表的形式体现,同时需提供点对点应答。应答只能使用“满足”、 “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若应答“满足”,则不应再附加任何说明(招标文 (略) 解释或提出建议的除外),否则视为不满足;若应答“不满足”的,应说明不满足的程度或给出具体解释。
2)投标人对第六章技术标 (略) 点对点应答,应答需以技术条款偏离表的形式体现,同时需提供点对点应答。如技术条款偏离表中的应答与点对点应答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点对点应答为准。应答只能使用“满足”、“部分满足”和“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应答“满足”的须明确说明满足程度(介绍性条款除外),并作出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如投标人的应答同解释出现相背离的情况,以解释说明为准。若应答“部分满足”或“不满足”,投 (略) 分满足或不满足 (略) 解释说明。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或页码。
3.2.4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签字
本条款增加规定: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投标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投 (略) 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 (略) 有投标文件),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3.3.1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 (略) (略) 费用定额、预算定额等 (略) 报价
■其他: 报总价
3.3.3
最高投标限价
或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现价/最高投标现价计算方法:750万元(不含税)
3.3.5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规定:交钥匙价格, (略) 人指定地点的运费、安装费、系统集成费、调测费等一切费用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120天
3.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 6万元
3.5.2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
3.5.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本条款增加规定: /
3.6.1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电子版 一 份
3.7.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
标记要求
本条款替换为:
1)投标人应在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投标文件( 文件)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 (略) 时间)(开标时间)前不得 (略) 此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地址、邮编:
封装文件内容:
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对于编制投标文件及密封装订的其他要求:
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平装。所有投标文件应增加统一外层包封。
2)电子文档(单独封装):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按要求汇总后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 (略) 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的骑缝章。USB存储介质内必须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公司][XX产品]投标文件”,文件夹内必须放置且只能放置以下三个文件夹:(1)xx公司[XX产品]商 (略) 分(2)xx公司[XX产品]技 (略) 分(3)xx公司[XX产品] (略) 分。 (略) 全称(同营业执照一致)。
3)《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分别按本附表第3.1条的内容顺序单独装订。如单独成册文件过厚不便于装订成一册的,可将投标文件分多册装订。分册要求:1、仅需在第一分册提供目录,其他分册不需提供目录。2、上一分册的最后一页的页码应与下一分册扉页(书翻开后的第一页)的页码是连续的。3、每一分册的封面均须注明“第[]分册 共[]分册”。
4)“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电子文档”须分别封装在一个密封包内(外层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 (略) 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3.8
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
上传形式
本项目不适用
4.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21日 9时 00分( (略) 时间)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市 (略) 区新建东街( (略) 十区4号楼) (略) 3楼2号会议室
4.1.4
投标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
4.1.6
电子招标方式投标文件 (略) 理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4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 (略) 理
本项目不适用
6.1.1
(略) 组成人数
7 人
6.3.1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其他:
6.4
推荐中标人原则
1)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第一名作为本项目中标人。
2)各部分评分均保留2位小数,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依次以价格、技术、商务的得分高低判断排名顺序。
7.1.2
邀请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媒体
本项目不适用
7.2.1
中标人确定
□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 人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 1 人
7.2.2
中标原则
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第一名作为本项目中标人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方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 %
履约保证金方式:(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
9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交纳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下表中费率计算服务费 :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 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例如: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则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 点击查看>> )万元×0.8%=3.2万元
( 点击查看>> )×0.45%=2.25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6.95(万元)
交纳方式: 银行电汇
交纳时限: (略) (略) 代理服务费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款汇总:
1、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略) 对其投标 (略) 理。
2、 (略) 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投标被否决。
3、 (略) 文件 (略) 资料, (略) 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4、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5、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7、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 (略) 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8、 对招标文件中加“★”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 (略) 否决:
(1) (略) 文件要求提供投 (略) 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的;
(5) (略) 文件要求的;
(6) (略) 文件规定期限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 (略) 文件要求的;
(9)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 (略) (略) 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 (略) 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异常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恶意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文件,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3)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除外;
(4)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 (略) 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略) 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令第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 (略) 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略) 类型:项目招标。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招标方式
1.4.1 公开招标: (略) 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4.2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4.3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招标组织形式
(略) (略) 组织/ (略) (略) ,招标组织形式、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资格审查
1.6.1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 (略) 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 (略) 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1.6. (略) 文件的规定 (略) 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采用资格后审的, (略) 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6.4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1.6.5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6.6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略) 代理服务的;
(6)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1.9 费用承担
不论结果如何, (略) (略) 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0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3 (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1.9.2 潜在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潜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4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 (略) 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如有)
第五章 图纸(如有)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其他:
招标人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冲突时,以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 (略) 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略)
2.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2.2.2 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 招标 (略) 中介绍的建设地点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 (略) 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略) (略) 澄清。
2.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修改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修改。
2.4. (略) (略) 分。当招标文件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3.2. (略) 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略) 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 (略) (略)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略) 文件 (略) 资料, (略) 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略) 人就 (略) 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中 (略) (略) 保函等方式递交。 (略) 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 (略) 同期存款利息。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 (略) 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 (略) 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略) 文件中邀请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时, (略) 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施工工艺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 (略)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 (略) 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 (略) ,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 (略) 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略) 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 (略) 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 (略) 。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提交投标文件时, (略) 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略) 签收。
3.7.6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略) (略) 文件的。
4.1.6 (略) 投标方式的,投标文件 (略) 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略) 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提交和送达。
4.2.3 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 开标程序
5.2. (略) 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略) 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 (略) 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 (略) 检查。
5.2.2 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略) 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 (略) 。
5.2.3 开标时, (略) 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 (略) 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招 (略)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 (略) 提出异议, (略) 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 (略) 。
5.4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 (略) 理
(略) 投标方式的,开标的其他要 (略) 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略)
6.1.1评标由依法 (略) 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的专家应当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 (略) 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 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略)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 评标方法
6.3.1 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 (略) 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3.3 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略) 文件中明确规定。
6.3.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4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
(略) 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 (略) 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 (略) 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 中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 (略) 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方式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 (略) ”或“招标公告”发布的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1. (略) 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方式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 (略) 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其他的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1. (略) 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中标人
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 (略) 合同的,招标人可 (略)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略) 。
7.3 中标通知
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略) 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略) 人。
7.3.2中标人确定后, (略) 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3. (略) 投标档案和 (略) 分。
7.3. (略) 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 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1.2 (略)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9.招标代理服务费
(略) 代理服务费, (略) 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形式及交纳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10.5 投诉
10.5. (略)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略)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5.2就招标文件内容、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 (略) 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执照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 (略) 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略) 项目投标;
根据营业执照复印件评审
资质等级
不涉及
(略)
不涉及
财务状况
7)投标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近一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认定
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云资源池相关建设的经验,且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根据合同复印件评审
信誉
投标企业 (略) 贿犯罪记录;
根据投标企业 (略) 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认定,投标人可向 (略) 地或 (略) 自治区 (略) 市的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
联合体投标人
不涉及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推荐测评机构出具对此项目中涉及等保测评工作独立完成的授权 (略) 文件。注册地在省外的测评机构需同时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备案证明;依据复印件判定。
2)投标人须提供Oracle数据 (略) 授权证明材料,如OPN资质或协作式 (略) 伙伴关系等证明;依据复印件判定。
3)须在本地设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事机构;依据租赁合同、承诺函等判定。
不得存在的情形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招标文件中标识“★”的实质性条款无偏离
报价唯一且有效
按照报价表格式提供唯一且有效的报价文件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 (略)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及递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详见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第六章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 部分: 15 分
技术 部分: 25 分
投标报价: 60 分
2.3
详细评审标准
1)价格评审:
投标人的评标价越接近基准价,得分越高。评标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4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6分;不足1%按线性扣分,扣完为止。
其中基准价定义: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7个(不含),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7个小于10个(不含)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取剩余有效评标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如果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10个,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取剩余有效投标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异常低价: (略) 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的50%为异常报价,异常报价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
2)商务技术评审:见下
商务技术评审
部分
内容
标书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15)
管理体系认证
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0000族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3、27000族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每缺少其中1个有效证书扣0.5分,扣完为止;
企业资质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3
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 级及以上得3分, * 级以下得1分,不具备该资质不得分;
财务状况
营业利润
2
根据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和2015年营业利润均盈利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均不盈利不得分;
投标文件编写质量情况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性
2
(略) 文件要求编制;文字清晰、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正文有页码,图纸表格等有编号,资料齐全。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每缺失一项重要资料扣0.5分,扣完为止。
业绩
2014年至今云资源池建设经验
6
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以上为有效案例,具备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6分;
技术(25)
招标文件应答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3
全部满足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优于指标参数1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系统建设方案
对平台建设原则、网络设计方案、网 (略) 系统性阐述
6
着重从下 (略) 横向比较评价
(1)云平台系统开发架构及标准体系:虚拟化软件应基于KVM开发,参加SPECvirt_sc2103虚拟化基准测试并提供 (略) 链接及截图证明;提供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略) 络架构设计符合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要求,包括软件开源、解耦、异构能力。详尽得2分,一般得1分;
(3)安全架构设计具备系统热迁移、容灾备份,网络安全防护符合等级保护三级要求,方案详尽完善得2分,一般得1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平台设备的配置
2
平台物理机配置与虚机数量配置、存储设计、数据库能力计算应有详尽的计算方法,并考虑冗余性,有详尽计算说明得2分,简单描述得1分;
项目实施
本 (略)
4
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OCP(Oracle专家)认证、CISSP认证(注册信息系统安全师)、网络专家认证,每具备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工程进度计划
3
根据投标人制定工程进度计划(从接到中标通知书开始日期起至平台调测完成),时间安排合理、符合实际情况前提下,时间最短得满分,依次扣减1分,扣完为止;
产品能力
6
虚拟化软件类、服务器类、存储类、网络产品类每具备一类自有产权得1.5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
培训计划
(略) 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及方案
1
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培训要求得1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 (略) 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 (略) 根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 (略) 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 (略) 文件要求提供投 (略) 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 (略) 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标过程中, (略) 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照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3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第四章的评分要求,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当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 (略) 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4 (略) 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3. (略) 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评标结果
3.5.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 (略) 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3.5.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
(2)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4)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签 (略) 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 (略) 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 (略) 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2
发包人义务
详见正文内容
3
监理人
详见正文内容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详见正文内容
4.2
履约担保
详见正文内容
6
工期
详见正文内容
7
工程质量
详见正文内容
8
试验和检验
详见正文内容
9
变更
详见正文内容
10
计量与支付
详见正文内容
11
竣工验收
详见正文内容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详见正文内容
13
保险
详见正文内容
14
不可抗力
详见正文内容
15
违约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情况详见正文内容
16
索赔
详见正文内容
17
争议的解决
向[ (略) 在地 ]有管辖 (略) 起诉。
注:以上内容可按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施工的具体资料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 (略) 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 (略) 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 (略) 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 (略) 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 (略) 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 (略) (略) 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 (略) 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3 (略) 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 (略) 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略) (略) (略) ,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 (略) 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 (略) 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 (略) 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 (略)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 (略) 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 (略) 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6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 (略) 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略) 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略) 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 (略) 地, (略) 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须明确工程建设地点。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 (略) 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略) 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 (略) 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 (略) 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 (略) 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 项作出的指示 (略) 。指示构成变更的, (略) 理。
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 (略) 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 (略)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 项被授权 (略) 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 (略) 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 (略) 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按照第17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 (略)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 (略) 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4.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 (略)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
4.1.3 (略) (略) 作业、所有施 (略) 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4.1.4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略)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5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 (略) 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6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分包
4.3.1 承包人不得将 (略) 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 (略) 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4.3.2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 (略) 分或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当与其分包工程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3.4 按照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 承包人应当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 (略) 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略) 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收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 (略) 合同。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 (略) 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 (略) 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6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7 不利物质条件
4.5.1 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 (略) 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4.5.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略) 。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 (略)
5.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 (略) ,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5.2 承包人应负责管 (略) 点。 (略) 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 (略) 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 (略) 点移交发包人。
6. 工期
6.1 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 (略) 。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 (略) 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
6.2 工程实施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略) 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 (略) 。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 工程质量
7.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 (略) 。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 (略) 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 (略) 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7.3 (略) 位覆盖前的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 (略) 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 (略) 检查。 (略) 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 (略) 检查,对已覆盖 (略) 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 (略) (略) 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 (略)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通 (略) 检查,私自 (略) 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 (略) 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 (略) 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8. 试验和检验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8.1.1 承包人应按 (略)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 (略) 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8.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8.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 (略) 。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8.2 现场材料试验
8.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 (略) (略) 材料试验,应由承包 (略)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8.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 (略) 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9. 变更
9.1 变更权
(略) 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 (略) 。
9.2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 (略) 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4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 (略) 相应调整。
9.5 计日工
9.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 (略) 计算。
9.5.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 (略) 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9.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0. 计量与支付
10.1 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 (略) 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略) (略) 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10.3 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
(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10.4 质量保证金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0.5 竣工结算
10.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10.6 付款延误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7 安全生产费的费率及支付
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计 (略) 通函[ * 号),具体金额以具体合同或订单为准。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限。
10.8 合同金额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金额,且应与中标金额保持一致。
11. 竣工验收
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1.1.1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 (略) 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 (略) 的验收。
11.1.2 (略) 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 (略) 分。 (略) 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1.3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 (略) 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1.4 (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 (略) 工程及工 (略) ,负 (略) 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 (略) (略) 费用。
11.5 (略)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 (略) (略) 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2.1 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 (略) 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12.2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3. 保险
13.1 保险范围
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略)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
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机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 (略) 此类保险。
13.2 未办理保险
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14.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4.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 (略) 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4.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 (略) 。
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当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4.3 不可抗 (略) 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 (略) 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 违约
15.1 承包人违约
15.1.1 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
15.1.2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 (略) 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 (略) 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 (略) 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5.2 发包人违约
15.2.1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
15.2.2 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 (略) 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 (略) 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6. 索赔
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16.2 (略) 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 (略) 理结果的,发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17 (略) 。
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10.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 (略) 发生的任何索赔。
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6.5 (略) 理程序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当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监理人。
(2)监理 (略) 理结果的,承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17 (略) 。
17. 争议的解决
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17.2 (略) 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 (略) 协商解决争议。
17.3 争议评审
17.3.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17.3.2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 (略) 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略) 。
17.3.3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甲方
(略) 内 (略)
2
乙方
中标人
3
计划工期
/
4
建设地点
(略) 市
5
(略) 期
初验合格后 3个月。
6
保修期
终验合格后 36个月。
7
付款条款
硬件到货70%,初验完成20% ,终验10%。
详细说明见商务规范书。
8
发票及支付
1. (略) 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汇票]等方式付至乙方,其中安全生产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
2.乙方申请付款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9
严 (略) 理
如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人有严重违约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等),招标 (略) 签署的合同。
10
其他
/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施工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合同条款详见附件《第四章附件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工程量清单表格编制规则
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定:
1.1 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l、扉—1、表-01、表-08、表-11、表-12
(不含表-12- 6一表-12- 8)、表-13、表-20、表-21或表-22。
1.2 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应有概预算工程师签字、盖章以 (略) 人盖章。
1.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 (略) 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专业工程发包范围。
(3)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规定:
2.1 使用表格:
(1)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扉—2、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不含表-12- 6一表-12- 8)、表-13、表-20、表-21或表-22。
(2)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扉—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不含表—12—6一 表—12—8)、表-13、表-16、招标文件提供的表-20、表-21或表-22。
(3)竣工结算使用的表格包括:封—4、扉—4、表—01、表—05、表—06、表—07、表—08、表—09、表—10、表—11、表—12、表—13、表—14、表—15、表—16、表—17、表—18、表—19、表—20、表—21或表—22。
2.2 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略) 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 (略) 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应有负责审核的概预算工程师签字、盖章 (略) 人盖章。
2.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 (略) 及变化情况、施工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附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 评标索引表 (含商务技术)
2. 投标函
3. 投标一览表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说明函(适用于资格预审)
7.2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8.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9.业绩情况表
10.组织计划及方案(本项目不适用)
11. (略) (格式自拟)
12.合同条款偏离表
13.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14.廉洁投标承诺书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1. (略) 分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说明
(略) 分索引
管理体系认证
第 页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第 页
财务状况
第 页
业绩
第 页
部分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说明
(略) 分索引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第 页
平台建设原则、网络设计方案、网络安全等案、网 (略) 系统性阐述
第 页
平台设备的配置
第 页
本 (略)
第 页
工程进度计划
第 页
产品能力
第 页
(略) 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及方案
第 页
2.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 (略) 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愿意以《投标一览表》的价格、计划工期、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投标文件包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 (略) 内容。
2.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我方在评标过程 (略) 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 (略) 分。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 (略) (略) 有信息。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略) 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 (略) 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3.投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3 投标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 (略) 理 (项目名称) 标段(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略) 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单)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略) 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 (略) 的职责分工以及资质等级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 (略) 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 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略) 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 (略) 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
年 月 日
7.资格审查资料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说明函(适用于资格预审)(本项目不适用)
致 招标人 :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质、人员证明文件,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属于下述第()种:
1. 未发生变更, (略) 提交。
2. 发生变更,涉及变更的资质证明文件如下:
2.1 ……;
2.2 ……;
2.3 ……。
变更后的证明文件后附。
特此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涉及变更的证明文件是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人员证明文件、租赁证明等资格预审时需要递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出现与资格预审递交的文件不一致,发生变更的文件;
2. 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当评标办法对投标人 (略) 综合评审时, (略) 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略) 文件要求提供。
7.2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要求递交的文件,严格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制。
8.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业绩情况表
近年( 2014 年至 今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证明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合同/订单金额(万元)
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
合同/订单编号及签订日期
索引页码
备注
注:
1. 相关业绩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合格证明材料:
1) 本表后应附合同关键页(合同名称、编号、合同主要内容、金额、双方签字页等)复印件,且装订顺序与本表顺序保持一致,证明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2) 如签订合同为框架合同,须提供订单复印件;未提供订单复印件的框架合同无效。
3) 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此合同内容,如合同名称和合同关键页均无法认定的,认定为无效合同。
12.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注:1. (略) 文件合同条款,就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3、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注:1. (略) 文件技术条款,就投标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技术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4、廉洁投标承诺书
廉洁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招标项目,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 (略) 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4. 不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 (略) (略) 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5.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6.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招投标信息;
7. (略) 人、招标代理 (略) 成员;
8.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9. 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10.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 (略) 虚假恶意投诉。
如发生任何违 (略) 为,除按法 (略) 罚外,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宣布中标无效、 (略) 项目的投标资格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的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4条款的要求, (略) 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贵公司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章 其他
价格评审调整因素
(1)报价评审调整系数表(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
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
营业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货物销售
17%
1
3%
1/86.55%
——
——
0
1/83.73%
13%
1
3%
1/90.05%
——
——
0
1/87.12%
有形动产租赁
17%
1
3%
1/86.55%
0
1/83.73%
0
1/83.73%
信息技术服务
6%
1
3%
1/96.82%
0
1/93.66%
0
1/93.66%
物流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11%
1
7%
1/96.46%
7%
1/96.46%
物流辅助服务
6%
1
3%
1/96.82%
0
1/93.66%
注:
1.若涉及单一采购业务,如货物销售,则针对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应根据价格评审调整系数表,将其报价与相应价格评审调整系数相乘,以两者之积作为相应供应商的最终评审价格;若涉及多种采购业务,如技术服务与物流服务,则需将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的不同采购业务报价与相应价格评审调整系数相乘,以 (略) 分报价之和作为最终评审价格(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示例: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B,在共同竞标(货物销售)时,供应商A报价100万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17%;供应商B报价86.55万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3%;同时供应商A与B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依据价格评价调整系数表,由于供应商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其价格评价调整系数为1,最终评价价格为100×1=100;供应商B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为3%,其价格评价调整系数为1/86.55%,最终评价价格为86.55×1/86.55%=100万元。此时,供应商A与B在价格分评比上得分一致。
(2)在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时,个别供应商要求以不同的签约主体分别承担设备的供货与服务义务的, (略) 分的调整系数详见下表:
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
供应商( (略) 理)
供应商(设备及服务分开)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
17%
1
6%
1/89.39%
0
1/83.73%
与货物销售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17%
1
11%
1/94.18%
7%
1/90.85%
示例:若采购项目涉及货物销售及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三类采购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针对三类采购业务的报价(含增值税价)分别为100万、20万及30万,并开具统一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供应商B的报价(含增值税价)同样分别为100万、20万及30万,且分别开具税率为17%、6%及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此时供应商A的评审报价WA=100×1+20×1+30×1=150万元,供应商B的评审报价WB=100×1+20×1/89.39%+30×1/94.18%=154.23万元。
(略) 创建时间日期: 点击查看>> 11:24:00招标开始时间: 点击查看>> 10:48:18招标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09:00:00招标文件内容说明:
(略) (存续)2016年自治区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略) 内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7 年 3月 31 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7
1. (略) 范围.... 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8
4.1 (略) 文件.... 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8
7.联系方式....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 总则... 19
1.1 项目概况... 1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9
1.4 招标方式... 19
1.5 招标组织形式... 19
1.6资格审查... 20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0
1.9 费用承担... 21
1.10 保密... 21
1.11 计量单位... 21
1.12 语言文字... 21
1.13 (略) ... 21
1.14 投标预备会... 21
2. 招标文件... 2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2.2 (略) ... 22
2.3 投标预备会... 23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
3. 投标文件... 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3.3 投标报价... 24
3.4 投标有效期... 24
3.5 投标保证金... 24
3.6备选投标方案... 25
3.7 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25
3.8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26
4. 投标... 26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6
5. 开标... 27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7
5.2 开标程序... 27
5.3 开标异议... 27
5.4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 (略) 理... 27
6. 评标... 28
6.1 (略) ... 28
6.2 评标原则... 28
6.3 评标方法... 28
6.4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 28
6.5 评标报告... 28
7. 中标... 29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9
7.2确定中标人... 29
7.3 中标通知... 29
8.合同签订... 30
8.1 履约保证金... 30
8.2合同签订... 30
9.招标代理服务费... 30
10. 纪律和监督... 30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0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0
10.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31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1
10.5 投诉... 31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1.评标方法... 35
2.评审标准... 35
3.评审程序...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9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0
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 40
1. 一般约定... 42
1.1 词语定义... 42
1.2 语言文字... 44
1.3 法律... 44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4
1.5 合同协议书... 45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45
1.7 联络... 45
2. 发包人义务... 45
2.1 遵守法律... 45
2.2 发出开工通知... 46
2.3 (略) 地... 46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6
2.5 组织设计交底... 46
2.6 支付合同价款... 46
2.7 组织竣工验收... 46
2.8 其他义务... 46
3. 监理人... 46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46
3.2 总监理工程师... 47
3.3 监理人员... 47
3.4 监理人的指示... 47
3.5 商定或确定... 48
4. 承包人... 4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8
4.2 履约担保... 49
4.3 分包... 49
4.4 联合体... 49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50
4.6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50
4.7 不利物质条件... 50
5. (略) ... 50
6. 工期... 51
6.1 进度计划... 51
6.2 工程实施... 51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51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51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51
7. 工程质量... 52
7.1 工程质量要求... 52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52
7.3 (略) 位覆盖前的检查... 52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52
8. 试验和检验... 53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53
8.2 现场材料试验... 53
9. 变更... 53
9.1 变更权... 53
9.2 变更程序... 53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54
9.4 暂列金额... 54
9.5 计日工... 54
10. 计量与支付... 54
10.1 计量... 54
10.2 预付款... 55
10.3 工程进度付款... 55
10.4 质量保证金... 55
10.5 竣工结算... 56
10.6 付款延误... 56
10.7 安全生产费的费率及支付... 56
10.8 合同金额... 56
11. 竣工验收... 57
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 57
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7
11.3 竣工和验收... 57
11.4 (略) ... 57
11.5 (略) ... 57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58
12.1 缺陷责任... 58
12.2 保修责任... 58
13. 保险... 58
13.1 保险范围... 58
13.2 未办理保险... 58
14. 不可抗力... 59
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9
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 59
14.3 不可抗 (略) 理... 59
15. 违约... 60
15.1 承包人违约... 60
15.2 发包人违约... 60
16. 索赔... 60
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60
16.2 (略) 理程序... 61
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61
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61
16.5 (略) 理程序... 62
17. 争议的解决... 62
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 62
17.2 (略) 解决... 62
17.3 争议评审... 62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64
专用合同条款前附表... 6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6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目 录... 69
1.评标索引表... 70
2.投标函... 71
3.投标一览表... 73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4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5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76
7.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不适用)... 77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说明函(适用于资格预审)... 77
7.2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78
8.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9
9.业绩情况表... 80
12.合同条款偏离表... 81
13、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82
14、廉洁投标承诺书... 83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84
(1)报价评审调整系数表(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8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存续)2016年自治区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工程、招标编号:CITCC-NMG 点击查看>> ),招标 (略) 内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 (略) 有限公司。 (略) 人自筹, (略) 条件, (略)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略) 范围
1.1 招标内容: (略) 。
为构建自治区信息化云计算平台,将自治区、 (略) 硬件设备、 (略) 硬件设备以及各物理分散的硬件资源,通过云计算形成一个物理上分散但逻 (略) (略) 内的云计算平台,为内蒙自治区信息化的各种业务系统提供硬件环境的支撑。采购内 (略) 需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详细配置清单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不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 (略) 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略) 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推荐测评机构出具对此项目中涉及等保测评工作独立完成的授权 (略) 文件。注册地在省外的测评机构需同时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Oracle数据 (略) 授权证明材料,如OPN资质或协作式 (略) 伙伴关系等证明;
5)业绩经验:投标人应具有云资源池相关建设的经验,且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
6)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事机构;
7)投标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企业 (略) 贿犯罪记录;
3.资格审查方法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略) 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4 月 1 日至 2017年4月 7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 (略) 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市金港湾小区高1号楼2单元1楼。
4.1.3 (略) 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章的财务信息原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扫描件。
(5)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
(略) 文件的, (略) 代理机构邮箱。纸质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 (略) 承担。
向招标人/ (略) 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9时00分】,递交到【 (略) 市 (略) 区新建东街( (略) 十区4号楼) (略) 3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 (略) 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 (略) (略) 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只在()、 (略) 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内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市 (略) 西街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方庄甲56号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1:宋 剑 点击查看>> 邮箱: * i 点击查看>>
联系人2:景志清 点击查看>> 邮箱: * i 点击查看>>
(略) : (略)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有限公司】 【 *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略) 内 (略)
地址: (略) 市 (略) 西街6号
招标人:李悦
1.1.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略) (存续)2016年自治区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CITCC-NMG 点击查看>>
1.1.5
建设地点
(略) 市
1.2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使用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1.3.1
招标范围
(略) 自治区 (略) 需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按合同约定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优良
1.3.4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划分标段
本项目划分标段数量: 个,允许投标人最多选择 (略) 投标(如适用)。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个
1.5.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6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方庄甲56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景志清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点击查看>>
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8.1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本条款增加规定: /
2.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其他
2.1.3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1)招标文件中标识“★”或“*”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允许应答“满足”、“不满足”或“部分满足”。
2.2.1
(略)
■不组织
□组织, (略) 时间、地点:
2.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地点:
2.4.1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7 日 18 时 30 分( (略) 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 书面形式
2.4.2
(略) 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21 日
发出澄清或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2.4.4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日
提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方式:书面方式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2.12.1 开标文件,包括:
1) 投标专用章授权函(如投标人需使用投标专用章对 (略) 签署,则需提供该文件证明投标专用章与单位公章有相同的效力。本文件应该为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专用章的原件。如使用单位公章签署,无需提供该授权函);
2) 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
3) 报价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
4)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应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2.12.2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
(1) 商务评审索引表(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应提供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
(4)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
(5)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后附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表中备注);
(6) 业绩经验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云资源池相关建设的经验,且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合同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
(7) 投标人应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推荐测评机构出具对此项目中涉及等保测评工作独立完成的授权 (略) 文件的复印件。注册地在省外的测评机构需同时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8) 投标人须提供Oracle数据 (略) 授权证明材料,如OPN资质或协作式 (略) 伙伴关系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9) 本地设有办事机构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租赁人为个人,须提供 (略) 保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事机构的原件;
(10) 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近一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原件;
(11) 投标企业 (略) 贿犯罪记录证明(可向 (略) 地或 (略) 自治区、 (略) 市的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
(12) 对商务条款应答;(含商务条款的应答偏离表、点对点应答,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2)
(13) 投标廉政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4);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5)。
2.12.3 技术投标文件,包括:
(1) 技术评审索引表(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
(2) 对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答;(含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应答偏离表、点对点应答,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3)
(3) 系统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要求见评分办法):
A、 云平台系统开发架构及标准体系;
B、 (略) 络架构设计;
C、 安全架构设计;
D、 平台设备的配置详细说明;
E、 本 (略) 人员资质情况
F、 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
(4) 产品能力的说明(虚拟化软件类、服务器类、存储类、网络产品等,格式自拟)
(5) 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6) 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2.12.4 电子投标文件
(略) 有文件的电子文档,要求如下:
2.12.1中的(1)、(2)、(4),2.12.2中的(2)、(3)、(7)、(8)、(9)、(10)、 (11)、(13)、(14)的电子文档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文件。
(略) 有电子文档均应为OFFICE2003文档格式,文件 (略) 理、不留密码,与 (略) 有文件须用EXCEL格式制作,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其他文件用WORD和/或EXCEL格式制作,并可编辑。
3.2.2
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
本条款增加规定:1)投标人应对第四章 (略) 应答,应答需以商务条款偏离表的形式体现,同时需提供点对点应答。应答只能使用“满足”、 “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若应答“满足”,则不应再附加任何说明(招标文 (略) 解释或提出建议的除外),否则视为不满足;若应答“不满足”的,应说明不满足的程度或给出具体解释。
2)投标人对第六章技术标 (略) 点对点应答,应答需以技术条款偏离表的形式体现,同时需提供点对点应答。如技术条款偏离表中的应答与点对点应答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点对点应答为准。应答只能使用“满足”、“部分满足”和“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应答“满足”的须明确说明满足程度(介绍性条款除外),并作出详细解释,不得仅有应答而无解释。如投标人的应答同解释出现相背离的情况,以解释说明为准。若应答“部分满足”或“不满足”,投 (略) 分满足或不满足 (略) 解释说明。说明中有“详见”、“参见”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或页码。
3.2.4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签字
本条款增加规定: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投标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投 (略) 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 (略) 有投标文件),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3.3.1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 (略) (略) 费用定额、预算定额等 (略) 报价
■其他: 报总价
3.3.3
最高投标限价
或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现价/最高投标现价计算方法:750万元(不含税)
3.3.5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规定:交钥匙价格, (略) 人指定地点的运费、安装费、系统集成费、调测费等一切费用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120天
3.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 6万元
3.5.2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
3.5.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本条款增加规定: /
3.6.1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电子版 一 份
3.7.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
标记要求
本条款替换为:
1)投标人应在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投标文件( 文件)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 (略) 时间)(开标时间)前不得 (略) 此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地址、邮编:
封装文件内容:
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对于编制投标文件及密封装订的其他要求:
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平装。所有投标文件应增加统一外层包封。
2)电子文档(单独封装):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按要求汇总后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 (略) 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的骑缝章。USB存储介质内必须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公司][XX产品]投标文件”,文件夹内必须放置且只能放置以下三个文件夹:(1)xx公司[XX产品]商 (略) 分(2)xx公司[XX产品]技 (略) 分(3)xx公司[XX产品] (略) 分。 (略) 全称(同营业执照一致)。
3)《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分别按本附表第3.1条的内容顺序单独装订。如单独成册文件过厚不便于装订成一册的,可将投标文件分多册装订。分册要求:1、仅需在第一分册提供目录,其他分册不需提供目录。2、上一分册的最后一页的页码应与下一分册扉页(书翻开后的第一页)的页码是连续的。3、每一分册的封面均须注明“第[]分册 共[]分册”。
4)“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电子文档”须分别封装在一个密封包内(外层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 (略) 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3.8
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
上传形式
本项目不适用
4.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21日 9时 00分( (略) 时间)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市 (略) 区新建东街( (略) 十区4号楼) (略) 3楼2号会议室
4.1.4
投标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
4.1.6
电子招标方式投标文件 (略) 理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4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 (略) 理
本项目不适用
6.1.1
(略) 组成人数
7 人
6.3.1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其他:
6.4
推荐中标人原则
1)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第一名作为本项目中标人。
2)各部分评分均保留2位小数,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依次以价格、技术、商务的得分高低判断排名顺序。
7.1.2
邀请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媒体
本项目不适用
7.2.1
中标人确定
□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 人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 1 人
7.2.2
中标原则
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第一名作为本项目中标人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方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 %
履约保证金方式:(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
9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交纳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下表中费率计算服务费 :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 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例如: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则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 点击查看>> )万元×0.8%=3.2万元
( 点击查看>> )×0.45%=2.25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6.95(万元)
交纳方式: 银行电汇
交纳时限: (略) (略) 代理服务费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款汇总:
1、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略) 对其投标 (略) 理。
2、 (略) 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投标被否决。
3、 (略) 文件 (略) 资料, (略) 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4、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5、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7、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 (略) 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8、 对招标文件中加“★”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 (略) 否决:
(1) (略) 文件要求提供投 (略) 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的;
(5) (略) 文件要求的;
(6) (略) 文件规定期限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 (略) 文件要求的;
(9)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 (略) (略) 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 (略) 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异常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恶意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文件,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3)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除外;
(4)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 (略) 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略) 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令第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 (略) 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略) 类型:项目招标。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招标方式
1.4.1 公开招标: (略) 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4.2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4.3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招标组织形式
(略) (略) 组织/ (略) (略) ,招标组织形式、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资格审查
1.6.1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 (略) 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 (略) 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1.6. (略) 文件的规定 (略) 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采用资格后审的, (略) 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6.4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1.6.5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6.6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略) 代理服务的;
(6)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1.9 费用承担
不论结果如何, (略) (略) 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0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3 (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1.9.2 潜在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潜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4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 (略) 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如有)
第五章 图纸(如有)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其他:
招标人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冲突时,以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 (略) 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略)
2.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2.2.2 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 招标 (略) 中介绍的建设地点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 (略) 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略) (略) 澄清。
2.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修改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修改。
2.4. (略) (略) 分。当招标文件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3.2. (略) 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略) 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 (略) (略)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略) 文件 (略) 资料, (略) 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略) 人就 (略) 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中 (略) (略) 保函等方式递交。 (略) 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 (略) 同期存款利息。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 (略) 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 (略) 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略) 文件中邀请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时, (略) 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施工工艺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 (略)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 (略) 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 (略) ,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 (略) 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略) 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 (略) 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 (略) 。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提交投标文件时, (略) 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略) 签收。
3.7.6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略) (略) 文件的。
4.1.6 (略) 投标方式的,投标文件 (略) 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略) 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提交和送达。
4.2.3 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 开标程序
5.2. (略) 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略) 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 (略) 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 (略) 检查。
5.2.2 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略) 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 (略) 。
5.2.3 开标时, (略) 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 (略) 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招 (略)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 (略) 提出异议, (略) 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 (略) 。
5.4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 (略) 理
(略) 投标方式的,开标的其他要 (略) 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略)
6.1.1评标由依法 (略) 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的专家应当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 (略) 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 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略)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 评标方法
6.3.1 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 (略) 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3.3 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略) 文件中明确规定。
6.3.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4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
(略) 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 (略) 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 (略) 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 中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 (略) 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方式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 (略) ”或“招标公告”发布的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1. (略) 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方式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 (略) 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其他的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1. (略) 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中标人
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 (略) 合同的,招标人可 (略)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略) 。
7.3 中标通知
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略) 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略) 人。
7.3.2中标人确定后, (略) 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3. (略) 投标档案和 (略) 分。
7.3. (略) 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 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1.2 (略)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9.招标代理服务费
(略) 代理服务费, (略) 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形式及交纳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10.5 投诉
10.5. (略)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略)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5.2就招标文件内容、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 (略) 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执照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 (略) 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略) 项目投标;
根据营业执照复印件评审
资质等级
不涉及
(略)
不涉及
财务状况
7)投标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近一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认定
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云资源池相关建设的经验,且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根据合同复印件评审
信誉
投标企业 (略) 贿犯罪记录;
根据投标企业 (略) 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认定,投标人可向 (略) 地或 (略) 自治区 (略) 市的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
联合体投标人
不涉及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推荐测评机构出具对此项目中涉及等保测评工作独立完成的授权 (略) 文件。注册地在省外的测评机构需同时提供由 (略) 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略) 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备案证明;依据复印件判定。
2)投标人须提供Oracle数据 (略) 授权证明材料,如OPN资质或协作式 (略) 伙伴关系等证明;依据复印件判定。
3)须在本地设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事机构;依据租赁合同、承诺函等判定。
不得存在的情形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招标文件中标识“★”的实质性条款无偏离
报价唯一且有效
按照报价表格式提供唯一且有效的报价文件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 (略)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及递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权利义务
详见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第六章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 部分: 15 分
技术 部分: 25 分
投标报价: 60 分
2.3
详细评审标准
1)价格评审:
投标人的评标价越接近基准价,得分越高。评标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4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6分;不足1%按线性扣分,扣完为止。
其中基准价定义: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7个(不含),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7个小于10个(不含)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取剩余有效评标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如果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10个,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取剩余有效投标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异常低价: (略) 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的50%为异常报价,异常报价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
2)商务技术评审:见下
商务技术评审
部分
内容
标书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15)
管理体系认证
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0000族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3、27000族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每缺少其中1个有效证书扣0.5分,扣完为止;
企业资质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3
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 级及以上得3分, * 级以下得1分,不具备该资质不得分;
财务状况
营业利润
2
根据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和2015年营业利润均盈利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均不盈利不得分;
投标文件编写质量情况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性
2
(略) 文件要求编制;文字清晰、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正文有页码,图纸表格等有编号,资料齐全。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每缺失一项重要资料扣0.5分,扣完为止。
业绩
2014年至今云资源池建设经验
6
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以上为有效案例,具备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6分;
技术(25)
招标文件应答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3
全部满足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优于指标参数1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系统建设方案
对平台建设原则、网络设计方案、网 (略) 系统性阐述
6
着重从下 (略) 横向比较评价
(1)云平台系统开发架构及标准体系:虚拟化软件应基于KVM开发,参加SPECvirt_sc2103虚拟化基准测试并提供 (略) 链接及截图证明;提供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略) 络架构设计符合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要求,包括软件开源、解耦、异构能力。详尽得2分,一般得1分;
(3)安全架构设计具备系统热迁移、容灾备份,网络安全防护符合等级保护三级要求,方案详尽完善得2分,一般得1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平台设备的配置
2
平台物理机配置与虚机数量配置、存储设计、数据库能力计算应有详尽的计算方法,并考虑冗余性,有详尽计算说明得2分,简单描述得1分;
项目实施
本 (略)
4
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OCP(Oracle专家)认证、CISSP认证(注册信息系统安全师)、网络专家认证,每具备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工程进度计划
3
根据投标人制定工程进度计划(从接到中标通知书开始日期起至平台调测完成),时间安排合理、符合实际情况前提下,时间最短得满分,依次扣减1分,扣完为止;
产品能力
6
虚拟化软件类、服务器类、存储类、网络产品类每具备一类自有产权得1.5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证明材料文件。
培训计划
(略) 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及方案
1
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培训要求得1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 (略) 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 (略) 根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 (略) 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 (略) 文件要求提供投 (略) 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 (略) 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标过程中, (略) 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照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3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第四章的评分要求,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当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 (略) 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4 (略) 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3. (略) 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评标结果
3.5.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 (略) 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3.5.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
(2)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4)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签 (略) 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 (略) 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 (略) 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2
发包人义务
详见正文内容
3
监理人
详见正文内容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详见正文内容
4.2
履约担保
详见正文内容
6
工期
详见正文内容
7
工程质量
详见正文内容
8
试验和检验
详见正文内容
9
变更
详见正文内容
10
计量与支付
详见正文内容
11
竣工验收
详见正文内容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详见正文内容
13
保险
详见正文内容
14
不可抗力
详见正文内容
15
违约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情况详见正文内容
16
索赔
详见正文内容
17
争议的解决
向[ (略) 在地 ]有管辖 (略) 起诉。
注:以上内容可按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施工的具体资料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 (略) 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 (略) 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 (略) 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 (略) 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 (略) 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 (略) (略) 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 (略) 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3 (略) 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 (略) 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略) (略) (略) ,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 (略) 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 (略) 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 (略) 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 (略)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 (略) 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 (略) 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6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 (略) 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略) 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略) 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 (略) 地, (略) 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须明确工程建设地点。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 (略) 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略) 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 (略) 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 (略) 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 (略) 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 项作出的指示 (略) 。指示构成变更的, (略) 理。
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 (略) 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 (略)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 项被授权 (略) 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 (略) 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 (略) 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按照第17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 (略)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 (略) 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4.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 (略)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
4.1.3 (略) (略) 作业、所有施 (略) 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4.1.4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略)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5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 (略) 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6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分包
4.3.1 承包人不得将 (略) 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 (略) 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4.3.2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 (略) 分或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3.3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当与其分包工程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3.4 按照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 承包人应当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 (略) 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略) 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收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 (略) 合同。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 (略) 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 (略) 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6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7 不利物质条件
4.5.1 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 (略) 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4.5.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略) 。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 (略)
5.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 (略) ,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5.2 承包人应负责管 (略) 点。 (略) 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 (略) 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 (略) 点移交发包人。
6. 工期
6.1 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 (略) 。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 (略) 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
6.2 工程实施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略) 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 (略) 。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 工程质量
7.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 (略) 。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 (略) 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 (略) 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7.3 (略) 位覆盖前的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 (略) 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 (略) 检查。 (略) 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 (略) 检查,对已覆盖 (略) 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 (略) (略) 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 (略)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通 (略) 检查,私自 (略) 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 (略) 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 (略) 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8. 试验和检验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8.1.1 承包人应按 (略)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 (略) 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8.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8.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 (略) 。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8.2 现场材料试验
8.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 (略) (略) 材料试验,应由承包 (略)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8.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 (略) 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9. 变更
9.1 变更权
(略) 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 (略) 。
9.2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 (略) 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4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 (略) 相应调整。
9.5 计日工
9.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 (略) 计算。
9.5.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 (略) 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9.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0. 计量与支付
10.1 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 (略) 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略) (略) 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10.3 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
(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10.4 质量保证金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0.5 竣工结算
10.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10.6 付款延误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7 安全生产费的费率及支付
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计 (略) 通函[ * 号),具体金额以具体合同或订单为准。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限。
10.8 合同金额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金额,且应与中标金额保持一致。
11. 竣工验收
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1.1.1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 (略) 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 (略) 的验收。
11.1.2 (略) 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 (略) 分。 (略) 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1.3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 (略) 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1.4 (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 (略) 工程及工 (略) ,负 (略) 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 (略) (略) 费用。
11.5 (略)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 (略) (略) 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2.1 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 (略) 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12.2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3. 保险
13.1 保险范围
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略)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
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机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 (略) 此类保险。
13.2 未办理保险
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14.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4.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 (略) 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4.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 (略) 。
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当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4.3 不可抗 (略) 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 (略) 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 违约
15.1 承包人违约
15.1.1 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
15.1.2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 (略) 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 (略) 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 (略) 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5.2 发包人违约
15.2.1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
15.2.2 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 (略) 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 (略) 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6. 索赔
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16.2 (略) 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 (略) 理结果的,发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17 (略) 。
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10.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 (略) 发生的任何索赔。
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6.5 (略) 理程序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当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监理人。
(2)监理 (略) 理结果的,承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17 (略) 。
17. 争议的解决
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17.2 (略) 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 (略) 协商解决争议。
17.3 争议评审
17.3.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17.3.2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 (略) 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略) 。
17.3.3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甲方
(略) 内 (略)
2
乙方
中标人
3
计划工期
/
4
建设地点
(略) 市
5
(略) 期
初验合格后 3个月。
6
保修期
终验合格后 36个月。
7
付款条款
硬件到货70%,初验完成20% ,终验10%。
详细说明见商务规范书。
8
发票及支付
1. (略) 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汇票]等方式付至乙方,其中安全生产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
2.乙方申请付款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9
严 (略) 理
如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人有严重违约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等),招标 (略) 签署的合同。
10
其他
/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施工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合同条款详见附件《第四章附件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工程量清单表格编制规则
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定:
1.1 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l、扉—1、表-01、表-08、表-11、表-12
(不含表-12- 6一表-12- 8)、表-13、表-20、表-21或表-22。
1.2 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应有概预算工程师签字、盖章以 (略) 人盖章。
1.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 (略) 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专业工程发包范围。
(3)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规定:
2.1 使用表格:
(1)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扉—2、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不含表-12- 6一表-12- 8)、表-13、表-20、表-21或表-22。
(2)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扉—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不含表—12—6一 表—12—8)、表-13、表-16、招标文件提供的表-20、表-21或表-22。
(3)竣工结算使用的表格包括:封—4、扉—4、表—01、表—05、表—06、表—07、表—08、表—09、表—10、表—11、表—12、表—13、表—14、表—15、表—16、表—17、表—18、表—19、表—20、表—21或表—22。
2.2 扉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略) 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 (略) 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应有负责审核的概预算工程师签字、盖章 (略) 人盖章。
2.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 (略) 及变化情况、施工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附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 评标索引表 (含商务技术)
2. 投标函
3. 投标一览表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说明函(适用于资格预审)
7.2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8.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9.业绩情况表
10.组织计划及方案(本项目不适用)
11. (略) (格式自拟)
12.合同条款偏离表
13.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14.廉洁投标承诺书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1. (略) 分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说明
(略) 分索引
管理体系认证
第 页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第 页
财务状况
第 页
业绩
第 页
部分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说明
(略) 分索引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第 页
平台建设原则、网络设计方案、网络安全等案、网 (略) 系统性阐述
第 页
平台设备的配置
第 页
本 (略)
第 页
工程进度计划
第 页
产品能力
第 页
(略) 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及方案
第 页
2.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 (略) 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愿意以《投标一览表》的价格、计划工期、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投标文件包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 (略) 内容。
2.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我方在评标过程 (略) 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 (略) 分。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 (略) (略) 有信息。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略) 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 (略) 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3.投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3 投标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 (略) 理 (项目名称) 标段(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略) 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单)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略) 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 (略) 的职责分工以及资质等级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 (略) 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 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略) 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 (略) 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
年 月 日
7.资格审查资料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说明函(适用于资格预审)(本项目不适用)
致 招标人 :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质、人员证明文件,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属于下述第()种:
1. 未发生变更, (略) 提交。
2. 发生变更,涉及变更的资质证明文件如下:
2.1 ……;
2.2 ……;
2.3 ……。
变更后的证明文件后附。
特此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涉及变更的证明文件是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人员证明文件、租赁证明等资格预审时需要递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出现与资格预审递交的文件不一致,发生变更的文件;
2. 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当评标办法对投标人 (略) 综合评审时, (略) 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略) 文件要求提供。
7.2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要求递交的文件,严格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制。
8.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业绩情况表
近年( 2014 年至 今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证明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合同/订单金额(万元)
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
合同/订单编号及签订日期
索引页码
备注
注:
1. 相关业绩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合格证明材料:
1) 本表后应附合同关键页(合同名称、编号、合同主要内容、金额、双方签字页等)复印件,且装订顺序与本表顺序保持一致,证明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2) 如签订合同为框架合同,须提供订单复印件;未提供订单复印件的框架合同无效。
3) 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此合同内容,如合同名称和合同关键页均无法认定的,认定为无效合同。
12.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注:1. (略) 文件合同条款,就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3、技术标准和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注:1. (略) 文件技术条款,就投标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技术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4、廉洁投标承诺书
廉洁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招标项目,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 (略) 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4. 不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 (略) (略) 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5.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6.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招投标信息;
7. (略) 人、招标代理 (略) 成员;
8.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9. 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10.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 (略) 虚假恶意投诉。
如发生任何违 (略) 为,除按法 (略) 罚外,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宣布中标无效、 (略) 项目的投标资格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的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4条款的要求, (略) 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贵公司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章 其他
价格评审调整因素
(1)报价评审调整系数表(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
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
营业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货物销售
17%
1
3%
1/86.55%
——
——
0
1/83.73%
13%
1
3%
1/90.05%
——
——
0
1/87.12%
有形动产租赁
17%
1
3%
1/86.55%
0
1/83.73%
0
1/83.73%
信息技术服务
6%
1
3%
1/96.82%
0
1/93.66%
0
1/93.66%
物流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11%
1
7%
1/96.46%
7%
1/96.46%
物流辅助服务
6%
1
3%
1/96.82%
0
1/93.66%
注:
1.若涉及单一采购业务,如货物销售,则针对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应根据价格评审调整系数表,将其报价与相应价格评审调整系数相乘,以两者之积作为相应供应商的最终评审价格;若涉及多种采购业务,如技术服务与物流服务,则需将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的不同采购业务报价与相应价格评审调整系数相乘,以 (略) 分报价之和作为最终评审价格(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示例: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B,在共同竞标(货物销售)时,供应商A报价100万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17%;供应商B报价86.55万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3%;同时供应商A与B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依据价格评价调整系数表,由于供应商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其价格评价调整系数为1,最终评价价格为100×1=100;供应商B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为3%,其价格评价调整系数为1/86.55%,最终评价价格为86.55×1/86.55%=100万元。此时,供应商A与B在价格分评比上得分一致。
(2)在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时,个别供应商要求以不同的签约主体分别承担设备的供货与服务义务的, (略) 分的调整系数详见下表:
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
供应商( (略) 理)
供应商(设备及服务分开)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
17%
1
6%
1/89.39%
0
1/83.73%
与货物销售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17%
1
11%
1/94.18%
7%
1/90.85%
示例:若采购项目涉及货物销售及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三类采购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针对三类采购业务的报价(含增值税价)分别为100万、20万及30万,并开具统一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供应商B的报价(含增值税价)同样分别为100万、20万及30万,且分别开具税率为17%、6%及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此时供应商A的评审报价WA=100×1+20×1+30×1=150万元,供应商B的评审报价WB=100×1+20×1/89.39%+30×1/94.18%=154.23万元。
100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