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领域指南的通知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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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领域指南的通知招标预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 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 (略) 建设,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决定启动 * 年度 (略) 省国际科技 (略) 领域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在海外设立技术研发机构,在省内建 (略) ;加强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项目 (略) ;面向联合国《 *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展中国家、“ * 带 * 路”沿线国家、 (略) 洋岛国和东盟成员国等国家的科研人员开展培训,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双向互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专题内容:

?本次发布的指南征集项目主要包括国际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国别及“ * 带 * 路”科技 (略) 项目、科研人员国际交流与培训等 * 个专题内容。其中与我单位密切相关的有 (略) 省国 (略) (专题编号: * )、重点国别及“ * 带 * 路”科技 (略) 项目(专题编号: * )

?

( * ) 国际科技创新平台。

1.设立海外研发机构(专题编号: * )

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 (略) 省创新主体以独资新建、合资 (略) 及其他方式在海 (略) 、联合实验室、分支研究机构。欢迎已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省内创新主体申报入库。省科技厅将协同 (略) 、我省驻外办事机构、与我省有 (略) 关系 (略) 门及其他机构,为入库的海外研发机构提供政策指导、渠道拓展、对接 (略) 等服务;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考核指标的入库海外 (略) 择优资助。鼓励海外研发机构承担或参与双(多)边政府科技 (略) 协定(协议)框架项目, (略) 在国家(地区)的就业和科技发展。

申报条件及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指南》。

2. (略) 省国 (略) (专题编号: * )

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在 (略) 省内建成的、面向创新型国家和“ * 带 * 路”沿线国家开展 (略) 的国 (略) (包括国 (略) 、国 (略) 、示范型国 (略) 等类型)。欢迎已设 (略) 的省内创新主体申报入库。省科技厅将为入库的国 (略) 提供政策指导、渠道拓展、对接 (略) 等服务,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考核 (略) 进行择优资助。已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国 (略) ,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 年及以后已获得省级国 (略) 专题资助的除外)。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 * 日前依法在 (略) 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 (略) 校、 (略) 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 (略) 的条件和能力,已承担 (略) 级国际科技 (略) 项目,且具有开展国际 (略) 的良好基础和相对稳定的国际 (略) 渠道、国际合 (略) 络。

(3)项目申报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 *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博士毕业后从事本领域科研工作3年以上。

考核指标:

(1) (略) 类基地的申报单位须在本领域形成科技发展及创新热点报告不少于1篇,已引进创新人才、联合培养研究生、国际科技 (略) 人才不少于3人,已申请或获得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不少于3件;在国际 * 大索引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已运营2年以上(截止至本指南发布日期)。

(2) (略) 类基地的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广泛并相对稳定的与创新型国家或“ * 带 * 路”沿线国家的科技 (略) 渠道和较为完备的服务支撑条件;拥有具备国际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和经验,可以提供高效服务 (略) ;有能力提供技术或人才国际寻访、引入、推荐和测评等中介服务;具有明确的目标服务群体和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在技术引进、技术孵化、消化吸收、技术输出、技术产业化,以及国际人才引进等领域具有效果显著的服务业绩,能 (略) 会和经济效益。已运营2年以上(截止至本指南发布日期)。

(3)示范型国 (略) 的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国 (略) * 、渠道和资金来源,设有专职开展国际科技 (略) 的人员;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 (略) 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积极在现有 (略) 基础上不断拓展国际 (略) 渠道,深化 (略) 内涵;已取得显著的国际科技 (略) 成效, (略) 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对本地区、 (略) 业国际科技 (略) 的发展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已运营2年以上(截止至本指南发布日期)。

资助方式: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 (略) 省国 (略) 予以入库。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 (略) 良好且 (略) 予以资助,每项 * 万元。.

( * ) 重点国别及“ * 带 * 路”科技 (略) 项目(专题编号: * )。

支持内容:

面向“ * 带 * 路”沿线国家及重点国别开展联合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 (略) 。重点支持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 (略) 、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标、具有明确商业化 (略) 会效益的 (略) 项目。优先支持已与 (略) 省签署的双边科技 (略) 协议框架下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1.美国: (略) 省州(马萨诸塞州、夏威夷州、加利福尼亚州、密歇根州)科技 (略) 项目。马萨诸塞州支持领域为节能环保、信息通信、生物医药;夏威夷州支持领域为海洋科学、热带农业;密歇根州支持领域为智能交通、先进制造;加利福尼亚州支持领域为现代农业、信息通信。美方 (略) 单位须是注册地属于以上 (略) 省州的相关机构。

2.加拿大: (略) 省与艾伯塔省科技项目联合资助计划。支持领域为储能技术、清洁能源(环境技术,绿色技术)、信息通讯技术( (略) 络,安全, (略) ,高端数据分析)。鼓励产学研 (略) ,多方联合申报, (略) 省与艾伯塔省各方至少有1家本地企业参与。加方 (略) 单位需同时向加拿大艾 (略) 提交申请,申请须符合加拿大艾 (略) 的相关项目申报规定。

3.以色列: (略) 以色列产业研发 (略) 计划。支持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技术转移和应用等 (略) 技术领域的项目。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 (略) 方参与。以色列方 (略) 单位需同时向以色列创新署提交申请,申请须符合以色列创新署的相关项目申报规定。

4.日本: (略) 日本近 (略) 环保节能领域 (略) 计划。重点支持固体、液体、 (略) 理与利用;深度污水、 (略) 理;环境检测技术及标准化,以及高效能源与节能、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土壤修复等环保节能领域。

5.德国: (略) (略) 项目。重点支 (略) 络制造、信息通信技术、智能技术系统、生产自动化等德国政府倡导的工业4.0相关主题 (略) 研发项目。德方 (略) 伙伴须是德国 (略) (略) 。

6.新西兰: (略) (略) 项目。 (略) 领域为生物医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代谢疾病、肿瘤疫苗、新型药物研发、临床转化)、工程科学、创新与技术转移。新方 (略) 伙伴须是新西 (略) (CoREs)。

7.白罗斯:白 (略) 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白罗斯方 (略) 伙伴须是白 (略) 所属机构。

8.其他创新型国家和“ * 带 * 路”沿线国家:在双(多)边政府间科技 (略) 协定(协议)框架下,围绕新 * 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的需求而开展的技术研发与技术转移 (略) 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 (略) 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 (略) 校、 (略) 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2)必须联合海外机构共同申报。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 (略) 渠道和能力,并与外方 (略) 伙伴保持良好的互信 (略) 关系。项目组成员须包括 (略) 各方1名及以上成员。

(3)粤方参与 (略) 的企业必须提供不少于本专题财政资助金额的自筹经费。多方联合申报,至少有 * 家粤方企业按以上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4)项目申报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应为 * 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 *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博士毕业后从事本领域科研工作3年以上。

(5)申报人应无在研的省级国际科技 (略) 项目。

考核指标:

(1)基 (略) 会公益类 (略) 项目:应解决我省 (略) 会民生问题;与 (略) 外方共同发表国际科研 (略) 论文不少于2篇;培养研究生不少于2名;申请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不少于1件;加强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略) 会效应或经济效益。

(2)应用开发及产业发展类 (略) 项目:攻克关键技术,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或产品不少于1项;申请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不少于2件;培养或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国际科技 (略) 人才不少于2名;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资助方式: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美国、加拿大、以色列、日本、德国、新西兰、白罗斯7个重点国别项目为每项 * 万元,其它重点国别项目为每项 * 万元。

( * ) 科研人员国际交流与培训。(共3个专题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指南》)

1.发展中国家科研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专题编号: * )

2.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 (略) 开展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编号: * )

3.青年科研人员赴海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编号: * )

* 、申报方式

? (略) 上申报的形式, (略) 址 (略) 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首次申报的申请人与科研科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 (略) 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请在 (略) 重置,或联系科研科发送重置密码邮件。

* 、申报事项:

1.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 * 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 * 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 * 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 (略) 多头申报, * 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如有 (略) 单位须签订 (略) 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4,电子版请先发至科研科邮箱审核),如未签署 (略) 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 * 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5.申请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本专项资金仅支持 (略) 省内申报单位在境内开展的研发活动,项 (略) 需经费等支持事项由外方 (略) 解决。

6.经费预算:1)“差旅费/会议费/国际 (略) 与交流费” * 般不超出申请专项经费的 * %,如超出 * %,需附详细预算说明;2)劳务费+人员费+ (略) 费 * 项合计不超申请专项经费的 * %;3)间接费用:申请经费小于 * 万(不含)时,间接费用应为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费之后按最高 * %的比例预算。其中“间接成本”、“管理成本”分别占间接费用的7.5%、 * %, (略) 分为绩效支出。

7.项目从 * 年 * 月 (略) 。《可行性报告》请注意隐去申请人及成员姓名、申报单位及 (略) 单位名称(具体要求见《可行性报告》上传界面)。

?

* 、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时间节点

申报工作安排

9月7日 * : * 前

申请人发送“ (略) 协议书”电子版到科 (略) 审核,审核无误后再办理纸质版签字盖章手续。

9月 * 日 * : * 前

(略) 上提 (略) 有附件材料

9月 * ~ * 日

(略) 上审核,申请人请关注审核进度,如发现被退回修改,应及时按照退回意见修改,于9月 * 日及之前再次提交

9月 * ~ * 日

(略) 审查

9月 * 日-9月 * 日

纸质申报书( (略) 报告及附件) * 式 * 份签字后交到科研科。如有境内 (略) 单位, (略) 办理 (略) 单位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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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科:姚翠媚?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 * .com

财务科:陈晓丹( 点击查看>> )、张璇( 点击查看>>

?

科研科

*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 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 (略) 建设,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决定启动 * 年度 (略) 省国际科技 (略) 领域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在海外设立技术研发机构,在省内建 (略) ;加强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项目 (略) ;面向联合国《 *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展中国家、“ * 带 * 路”沿线国家、 (略) 洋岛国和东盟成员国等国家的科研人员开展培训,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双向互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专题内容:

?本次发布的指南征集项目主要包括国际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国别及“ * 带 * 路”科技 (略) 项目、科研人员国际交流与培训等 * 个专题内容。其中与我单位密切相关的有 (略) 省国 (略) (专题编号: * )、重点国别及“ * 带 * 路”科技 (略) 项目(专题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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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际科技创新平台。

1.设立海外研发机构(专题编号: * )

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 (略) 省创新主体以独资新建、合资 (略) 及其他方式在海 (略) 、联合实验室、分支研究机构。欢迎已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省内创新主体申报入库。省科技厅将协同 (略) 、我省驻外办事机构、与我省有 (略) 关系 (略) 门及其他机构,为入库的海外研发机构提供政策指导、渠道拓展、对接 (略) 等服务;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考核指标的入库海外 (略) 择优资助。鼓励海外研发机构承担或参与双(多)边政府科技 (略) 协定(协议)框架项目, (略) 在国家(地区)的就业和科技发展。

申报条件及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指南》。

2. (略) 省国 (略) (专题编号: * )

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在 (略) 省内建成的、面向创新型国家和“ * 带 * 路”沿线国家开展 (略) 的国 (略) (包括国 (略) 、国 (略) 、示范型国 (略) 等类型)。欢迎已设 (略) 的省内创新主体申报入库。省科技厅将为入库的国 (略) 提供政策指导、渠道拓展、对接 (略) 等服务,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考核 (略) 进行择优资助。已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国 (略) ,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 年及以后已获得省级国 (略) 专题资助的除外)。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 * 日前依法在 (略) 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 (略) 校、 (略) 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 (略) 的条件和能力,已承担 (略) 级国际科技 (略) 项目,且具有开展国际 (略) 的良好基础和相对稳定的国际 (略) 渠道、国际合 (略) 络。

(3)项目申报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 *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博士毕业后从事本领域科研工作3年以上。

考核指标:

(1) (略) 类基地的申报单位须在本领域形成科技发展及创新热点报告不少于1篇,已引进创新人才、联合培养研究生、国际科技 (略) 人才不少于3人,已申请或获得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不少于3件;在国际 * 大索引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已运营2年以上(截止至本指南发布日期)。

(2) (略) 类基地的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广泛并相对稳定的与创新型国家或“ * 带 * 路”沿线国家的科技 (略) 渠道和较为完备的服务支撑条件;拥有具备国际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和经验,可以提供高效服务 (略) ;有能力提供技术或人才国际寻访、引入、推荐和测评等中介服务;具有明确的目标服务群体和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在技术引进、技术孵化、消化吸收、技术输出、技术产业化,以及国际人才引进等领域具有效果显著的服务业绩,能 (略) 会和经济效益。已运营2年以上(截止至本指南发布日期)。

(3)示范型国 (略) 的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国 (略) * 、渠道和资金来源,设有专职开展国际科技 (略) 的人员;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 (略) 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积极在现有 (略) 基础上不断拓展国际 (略) 渠道,深化 (略) 内涵;已取得显著的国际科技 (略) 成效, (略) 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对本地区、 (略) 业国际科技 (略) 的发展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已运营2年以上(截止至本指南发布日期)。

资助方式: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 (略) 省国 (略) 予以入库。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 (略) 良好且 (略) 予以资助,每项 * 万元。.

( * ) 重点国别及“ * 带 * 路”科技 (略) 项目(专题编号: * )。

支持内容:

面向“ * 带 * 路”沿线国家及重点国别开展联合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 (略) 。重点支持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 (略) 、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标、具有明确商业化 (略) 会效益的 (略) 项目。优先支持已与 (略) 省签署的双边科技 (略) 协议框架下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1.美国: (略) 省州(马萨诸塞州、夏威夷州、加利福尼亚州、密歇根州)科技 (略) 项目。马萨诸塞州支持领域为节能环保、信息通信、生物医药;夏威夷州支持领域为海洋科学、热带农业;密歇根州支持领域为智能交通、先进制造;加利福尼亚州支持领域为现代农业、信息通信。美方 (略) 单位须是注册地属于以上 (略) 省州的相关机构。

2.加拿大: (略) 省与艾伯塔省科技项目联合资助计划。支持领域为储能技术、清洁能源(环境技术,绿色技术)、信息通讯技术( (略) 络,安全, (略) ,高端数据分析)。鼓励产学研 (略) ,多方联合申报, (略) 省与艾伯塔省各方至少有1家本地企业参与。加方 (略) 单位需同时向加拿大艾 (略) 提交申请,申请须符合加拿大艾 (略) 的相关项目申报规定。

3.以色列: (略) 以色列产业研发 (略) 计划。支持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技术转移和应用等 (略) 技术领域的项目。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 (略) 方参与。以色列方 (略) 单位需同时向以色列创新署提交申请,申请须符合以色列创新署的相关项目申报规定。

4.日本: (略) 日本近 (略) 环保节能领域 (略) 计划。重点支持固体、液体、 (略) 理与利用;深度污水、 (略) 理;环境检测技术及标准化,以及高效能源与节能、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土壤修复等环保节能领域。

5.德国: (略) (略) 项目。重点支 (略) 络制造、信息通信技术、智能技术系统、生产自动化等德国政府倡导的工业4.0相关主题 (略) 研发项目。德方 (略) 伙伴须是德国 (略) (略) 。

6.新西兰: (略) (略) 项目。 (略) 领域为生物医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代谢疾病、肿瘤疫苗、新型药物研发、临床转化)、工程科学、创新与技术转移。新方 (略) 伙伴须是新西 (略) (CoREs)。

7.白罗斯:白 (略) 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白罗斯方 (略) 伙伴须是白 (略) 所属机构。

8.其他创新型国家和“ * 带 * 路”沿线国家:在双(多)边政府间科技 (略) 协定(协议)框架下,围绕新 * 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的需求而开展的技术研发与技术转移 (略) 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 (略) 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 (略) 校、 (略) 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2)必须联合海外机构共同申报。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 (略) 渠道和能力,并与外方 (略) 伙伴保持良好的互信 (略) 关系。项目组成员须包括 (略) 各方1名及以上成员。

(3)粤方参与 (略) 的企业必须提供不少于本专题财政资助金额的自筹经费。多方联合申报,至少有 * 家粤方企业按以上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4)项目申报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应为 * 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 *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博士毕业后从事本领域科研工作3年以上。

(5)申报人应无在研的省级国际科技 (略) 项目。

考核指标:

(1)基 (略) 会公益类 (略) 项目:应解决我省 (略) 会民生问题;与 (略) 外方共同发表国际科研 (略) 论文不少于2篇;培养研究生不少于2名;申请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不少于1件;加强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略) 会效应或经济效益。

(2)应用开发及产业发展类 (略) 项目:攻克关键技术,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或产品不少于1项;申请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不少于2件;培养或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国际科技 (略) 人才不少于2名;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资助方式: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美国、加拿大、以色列、日本、德国、新西兰、白罗斯7个重点国别项目为每项 * 万元,其它重点国别项目为每项 * 万元。

( * ) 科研人员国际交流与培训。(共3个专题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指南》)

1.发展中国家科研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专题编号: * )

2.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 (略) 开展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编号: * )

3.青年科研人员赴海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编号: * )

* 、申报方式

? (略) 上申报的形式, (略) 址 (略) 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首次申报的申请人与科研科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 (略) 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请在 (略) 重置,或联系科研科发送重置密码邮件。

* 、申报事项:

1.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 * 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 * 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 * 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 (略) 多头申报, * 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如有 (略) 单位须签订 (略) 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4,电子版请先发至科研科邮箱审核),如未签署 (略) 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 * 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5.申请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本专项资金仅支持 (略) 省内申报单位在境内开展的研发活动,项 (略) 需经费等支持事项由外方 (略) 解决。

6.经费预算:1)“差旅费/会议费/国际 (略) 与交流费” * 般不超出申请专项经费的 * %,如超出 * %,需附详细预算说明;2)劳务费+人员费+ (略) 费 * 项合计不超申请专项经费的 * %;3)间接费用:申请经费小于 * 万(不含)时,间接费用应为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费之后按最高 * %的比例预算。其中“间接成本”、“管理成本”分别占间接费用的7.5%、 * %, (略) 分为绩效支出。

7.项目从 * 年 * 月 (略) 。《可行性报告》请注意隐去申请人及成员姓名、申报单位及 (略) 单位名称(具体要求见《可行性报告》上传界面)。

?

* 、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时间节点

申报工作安排

9月7日 * : * 前

申请人发送“ (略) 协议书”电子版到科 (略) 审核,审核无误后再办理纸质版签字盖章手续。

9月 * 日 * : * 前

(略) 上提 (略) 有附件材料

9月 * ~ * 日

(略) 上审核,申请人请关注审核进度,如发现被退回修改,应及时按照退回意见修改,于9月 * 日及之前再次提交

9月 * ~ * 日

(略) 审查

9月 * 日-9月 * 日

纸质申报书( (略) 报告及附件) * 式 * 份签字后交到科研科。如有境内 (略) 单位, (略) 办理 (略) 单位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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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科:姚翠媚?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 * .com

财务科:陈晓丹( 点击查看>> )、张璇(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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